有些日子溫依然沒有去查看自己的鋪子了,正好溫依然接到了賈少陵的邀約,想著之前的事情還沒有能和賈少陵好好的道個歉,於是溫依然乾脆就把他約去了鋪子裡的閣樓見面。
這樣既不能算私會,也不能算是她公然和外男見面。
難得有心情出府,溫依然挑選了一條粉紅色的羅裙,好久沒有穿得這麼粉嫩了。因爲在府上的原因一直穿得寡綠寡綠的,現在穿回自己原來的服裝,她都覺得自己年輕了不少。
發現了自己這種思想,溫依然深深的嘆了一口氣,雖然她現在披著個十三歲的殼,但是內裡都滄桑成這樣了,也是心酸。
“王妃,剛剛收到消息說溫貴妾出府了,還打扮得特別鮮豔。”溫依然的一舉一動都被人小心的觀察著,這會她前腳剛出府,後腳就有人來通報了。
“打扮鮮豔?”王妃挑了挑眉,“她是以什麼理由出府的,怎麼這麼大膽,出府都敢不向我彙報?”
“王妃,您忘了今天是休假的日子啊。”
按道理來說若是側妃以下的侍妾想要出府是要經過王妃或王爺許可才能自行出門的,但是每個月都有一天例外,可以讓各個院子的主子出去購買自己想要的東西。
不過雖是有這項規定,但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就肯定不能這麼輕易的回家。而女人出去拋頭露面也容易被誤會是不檢點的事情。
再加上王府裡什麼都不缺,各位主子都養尊處優習慣了,若真是缺了些什麼也可以讓奴婢代替自己去買,完全不用自己出去。
久而久之這項規定就如同虛設一般,基本沒有人會想要出府。
所以連王妃都不大記得清這項規定,突然想到了什麼,提出了一個問題,“當初有人去教過她府裡的規矩嗎?”
聽到這個問話,王妃身邊的嬤嬤被嚇得大驚失色,跪了下來請罪。
當初溫依然還沒有進府的時候,王妃就已經看是太后的人的溫依然不順眼了,所以王妃身邊的人也有眼色故意去忽略她。
本來進府的侍妾都會由王妃身邊的管家嬤嬤來負責安排人去給侍妾們教導府上的規矩,好讓她們能好好的伺候王爺王妃。
但是因著溫依然不受喜的關係,嬤嬤就特意沒有派人去教導她,原以爲王妃對這件事是心知肚明的,誰知道她突然會問起了這件事,嚇得管家嬤嬤瑟瑟發抖。
如果是平時問起這件事管家嬤嬤可能還不會這麼害怕,但是前些天才有消息傳出來說王爺因爲侍妾被誣陷的事情大發雷霆,當衆責罵王妃管家不當,還因此趕走發賣了好多相關侍妾,連黃夫人都被降級成了通房。
爲著這件事王妃也是大爲震怒,下邊人都是戰戰兢兢的,深怕自己造成了什麼差錯再讓王妃被說成是治家不當,他們可就完了,被王府趕出去的下人也不會有人想要的,爛在人牙子手裡可沒有什麼好下場。
不過趙珍秋還真沒想去追究這件事,不僅沒有責罵嬤嬤,反而還略有些高興的讓嬤嬤起身回話。
她看到嬤嬤的態度就知道到底有沒有派人去教導溫依然了,知道了這個事情,趙珍秋整個人露出了一種耐人尋味的表情。讓嬤嬤附身過來,她和嬤嬤嘀嘀咕咕的說了一些什麼,才讓嬤嬤退了下去。
溫依然去到浮紅堂的時候,賈少陵已經早就到雅間裡等著了,“讓你久等了。”
“其實我也剛到。”
雖然賈少陵給了她一個臺階下,但是她還是道了一聲歉,不僅是因爲她一個做主人的比客人還晚到,更是因爲之前的事情想要親口和他道歉。
賈少陵聽出了她的畫外音,笑了笑沒有繼續作聲。
溫依然自覺的坐了下來,熟練的拿起了桌子上的茶壺,行雲如水般的侵泡著功夫茶,嫺熟的倒掉第一道茶水,掌控好下一次浸泡的時間,最後招待賈少陵倒出來的茶水黃裡微微泛著絲紅光,整個雅間充滿著茶葉的清香味,讓人心曠神怡。
更讓人心曠神怡的是溫依然的收尾動作,漂亮的拿著茶壺在空中挽了一個花,才把茶壺歸歸整整的在旁邊放好。
看得賈少陵目不轉睛的,“溫姑娘真是好身手。”
溫依然沒有接話,只隨意的說了一句:“現在可不是溫姑娘了,若是賈當家不嫌棄的話在浮紅堂可以稱呼我爲溫管事。”
溫依然現在已經嫁人了,自然不合適再叫她姑娘,但是她也不喜歡別人叫她溫貴妾,所以她就託大在賈少陵面前自稱管事。
“我可以叫你依然嗎,你也可以不用叫我賈當家了,叫我少陵就行。”賈少陵很希望能從溫依然的嘴裡聽見他的名字,由她喊出來一定很美妙動人。
上次一見之後,溫依然的音容笑貌一直都浮現在賈少陵的眼前,那樣美麗動人,有著和別的女子不一樣的大膽率性。
賈少陵的這個問題讓溫依然有些尷尬,她都嫁人了,再被其他的男人稱呼閨名似乎有點不大好。
想了下溫依然還是拒絕了,“賈當家恐怕不妥,現在我已嫁人爲妾,若是賈當家覺得喊我溫管事折辱了您,稱呼我爲溫貴妾也是可以的。”
聽了這句話賈少陵連忙搖頭,表示不是這樣的,“那我還是叫你溫管事好了。”
說道這裡賈少陵深深的談了一口氣,看著溫依然挽做婦人簪的頭髮,眼神裡透露出懊悔,“都是我的不好,動作慢了一點才讓你受了這樣的委屈。”
如果他的動作快一點,能夠救出溫家,會不會今天的溫依然就不會是嫁給別人了?
溫依然從來沒有覺得這件事是賈少陵的錯過,反倒一直覺得是自己的錯,還害得賈少陵徒勞的東奔西走,“這些事說來都是我們溫家的錯,賈當家不必自責,若是賈當家還願意相信我浮紅堂,之前我和賈當家說的話就都還是作數的,浮紅堂一定會盡力配合賈府。”,判刑三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