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體還沒整理完,就陸續有幾個人衝出來,對著院牆根狂吐。
衝出來的這幾個,是下午剛跟著我們過來的。他們頭一次見到這種大屠殺場面,完全承受不住的這個刺激。
吐還是輕的。有一個五大三粗的,剛衝到院子裡,就翻了白眼兒,軟倒在了地上。大傢伙只能把他擡回車上,以免把他嚇出個三長兩短。
“你的心理承受能力不錯。”任酮看了眼院牆邊那幾個嘔吐人員,誇了我一句。
我這人不禁誇,尤其不禁對比著誇。
一聽任酮誇我,我那嘴脣立刻就包不住牙了,尾巴也豎了起來。
勉強壓下想要自我讚美的那堆話,我謙虛的回答,“還行吧,一般化吧。主要是我這人經歷的事兒多,所以承受力就比一般人強一些。”
任酮意味不明的看了我一眼,讓我在院子裡等著,他轉身進了屋。
我跟著他走了兩步,臨進屋的時候,我退怯了,便停下來,像是門神一樣,等在門外。
有個剛吐完的,蹣跚著走過來坐在門邊的磨盤上。
他苦大仇深的看著我,像是吃了苦膽似的咧癟著嘴,聲音就象是拉鋸子,“你一個小姑娘家家的,剛纔看見那裡面那堆人肉,不覺得噁心?”
“噁心啊。”我回答,“很噁心。”
“我看你臉色挺正常的。”他拍拍膝蓋,手心在膝蓋上轉著圈摸壓著,“我們六個是從別的地方臨時調過來的,說你們這邊法醫人手不夠,讓我們過來幫幫忙。我們還以爲頂多看見幾具屍體,沒想到看見這麼一堆。受不住,真受不住啊。”
感慨完,他問我:“你是特案科的新成員?骨幹?”
“新成員,當然是新成員,我哪能是骨幹啊。”我連連擺手。
他狐疑的瞅著我,然後看了看門裡面,“可我看你們頭兒對你們挺不一般的,看起來挺關照你的。”
“是嗎?”我面部保持平靜,內心竊喜。
“是。看起來,他很關照你。”他很篤定的點點頭。
“嘿嘿。”我繃不住樂了兩聲。
任酮從裡面出來,見我呲牙咧嘴,瞪了我一眼。我趕緊把牙包起來,跟上了任酮,小步緊跑著上了副駕駛。
“我們這就回去了?院子客廳這些地方不再搜搜了?”那個地窖我們還沒搜查完呢,只研究了屍塊和組合‘人’。
任酮發動車子,“那些留給廖澤,我們回去審問金仲。”
“好。”我立刻回答。
我對金仲的興趣遠遠大於屍體,亢奮的期待的一會兒即將到來的審訊。
“你注意觀察他的表情和動作,有什麼發現,記下來。”緊接著,任酮又加了一句,“一定要仔細觀察。”
我一拍胸脯,“你放心,我保證觀察的徹徹底底仔仔細細,讓他在我面前就和沒穿衣服一樣。”
任酮別頭看了我一眼。
我呲出牙,朝他瞇眼笑,誇獎了一番自己,“我在好思佳那麼長時間,就和孫悟空在太上老君的煉丹爐裡一樣,煉了那麼久,煉出了火眼金睛。他要是假神經病,或者不是他殺的,我保準能看出來。”
朝任酮伸出五個手指頭,“我的命中率,高達百分之五十。”
任酮彎了下嘴角,說笑不笑,說怒不怒的,表情挺難以琢磨。
他說:“我看不用你審問了。”
我一聽他這話,就知道問題出哪兒了,趕緊改正,“我說錯了,我的命中率那是百分之一百的。除非有特別善於僞裝的,否則絕對逃不過我這雙眼睛。”
用力瞪大眼睛,我把眼睛瞪成牛眼,炯炯照射在任酮側臉上。
“別讓我失望。”任酮用一種大佬給屬下下達命令的腔調,語重心長的送我一句。
我挺胸收腹,用力點了下腦袋。
不用他說,我也不會讓他失望。
我現在處於追求他的初級階段,自然怎麼讓他滿意怎麼來。
追求人都得這樣。
很久之前,我就從八點檔你死我活的愛情劇裡面研究出了愛情的精髓,就是順著貼著賴著。
以前我沒有用過,那是我懶得用。但是,現在我決定要充分利用所學,將任酮在短期內拿下。
金仲在我們回到科裡半個多小時後,才被送了進來。
送過來的人說,他們在半路遇上了堵車。車子一停下來,金仲就發瘋了。
也不知道金仲哪根神經被刺激到了,突然像瘋狗一樣對著押他的兩個警察亂咬,把其中一個的耳朵差點兒咬掉,另一個的腮幫子上被咬了好小且深的洞出來。
因爲兩個警察受傷了,所以車子半途轉了彎,先把那兩個警察送進了附近的醫院。
押他進來的其中一位胖警察,一邊可勁兒的抽面巾紙擦臉上的汗,一邊憤怒的嚷著:“他簡直就是個瘋狗,差點兒連我也咬了。他就是個瘋子,肯定是瘋子,腦子根本不正常。正常人,不可能像那雜碎一樣殺那麼多人,更不可能還縫起來。我跟你說啊,你看見他的眼神了麼?和他媽得了羊癲瘋的蛇一樣,又冷又癲。要我說,趕緊斃了他是正事兒。”
我嗯嗯哦哦的應和了幾聲,遞給他一杯開水。
胖警察接過水後,樂了,“嘿,你能能耐的,竟然能進這裡面來。”
他將西瓜一樣圓的腦袋朝我面前湊,賊頭賊腦的問我:“這裡面待遇怎麼樣?聽說休假特別多,工資也高。”
“我剛來,很多事兒不知道呢。”我敷衍他。
將金仲送進審訊室的三個大塊頭警察,朝我們走了過來。見胖警察在和我說話,這三個就像大猴子附體一樣,朝著胖警察擠眉弄眼,還唔唔哦哦拖腔拉調兒的發出促狹聲。
我簡單的和他們問了好,就一股腦兒的扎進審訊室,想趕緊看看金仲的模樣。
剛剛,他們押金仲進來的時候,在金仲嘴裡捆了破布,腦袋上蒙了個黑色的塑料袋。
我唯一能看見的是金仲的兩個鼻孔。因爲他們在金仲鼻孔那地方撕了兩個洞出來,供金仲呼吸。
看到金仲容貌的瞬間,我有種強烈的預感,金仲不是兇手。
兇手不可能是金仲這類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