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一級刑事案
於大章已經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這就是領導的關懷啊。
體恤下屬,以德服人。
“對了。”
吳局似乎想起了什麼,又將目光落到於大章身上:
“你們積案小組還沒有辦公地點吧?”
於大章本能地點點頭,不明白領導爲何突然問這個。
“你去找一間辦公室,作爲積案小組的辦公點。”吳局對李鈞命令道:
“電腦和辦公用品都要配齊。”
“好的。”李鈞答應道。
怎麼感覺他們兩個在演雙簧……於大章很快發現了不對勁兒的地方。
眼前的一幕就像是彩排過一樣。
驚喜一個接著一個。
很顯然這是吳局和李隊兩人提前就商量好的。
報銷油費這種事,確實是吳局一句話就能決定的。
但安排辦公室就不一樣了。
首先得有現成的空置辦公室才行。
李鈞想都沒想就答應了,肯定是已經找好了。
還有就是經費,聽吳局的意思,不管是電腦和辦公用品都要給配全新的。
此刻的於大章有了一種受寵若驚的感覺。
有時候被人特殊關照,未必是一件好事。
這些關照會在不知不覺間變成枷鎖,將人約束住,讓其無法掙脫。
局領導對你這麼好,你好意思調走麼。
給你設立單獨辦公室,油費都給你報銷了,你不努力辦案對得起領導的信任麼。
於大章甚至都覺得最近的工作有些懈怠了。
這哪是在關照下屬,這是在攻心啊!
時光匆匆。
轉眼一個月過去了。
雖然積案小組有了自己的辦公地點,也得到了局領導的特殊關照,但案情卻沒有實際進展。
於大章對於手頭上的三件案子也很無奈。
兩件失蹤案,最近的一起也要追溯到兩年之前。
而且失蹤人員還不是鬆海本地人,全都是外地來鬆海的務工人員。
一個是剛到鬆海的當天就與家人失去了聯繫。
另一個是家人與其兩個多月沒有聯繫,等想起來聯繫時,發現其已經失蹤了一個多月。
兩個案子有個共同點,最後的失蹤地點都是在宏口區。
類似這樣的失蹤案,其實並不少見。
尤其是鬆海這種流動性大,人口密集的超一線城市,發生失蹤案的概率要遠遠高於那些二三線城市。
另一件無名屍體案也是發生在兩年以前。
發現屍體的地方是一處剛進行拆遷的老舊居民區。
經法醫鑑定,死因是由於長時間飢餓導致多器官衰竭而死。
通俗點說,就是餓死的。
因死者不是原居民區住戶,且疑似被人拋屍在此,警方經過初步調查,決定立案偵辦。
這一查就是兩年。
當初發現屍體的老舊居民區已經蓋起了高樓。
而屍體經過民政官網公告15日後,也進行了火化處理。
所以目前留給於大章的線索可以說少得可憐,而且還無從查起。
這一個多月時間,他和馬健,劉淼三人都是在找尋線索之中度過的。
分析案宗,查驗當時的監控錄像……
反反覆覆地看,試圖找出些新的線索。
奈何一點收穫都沒有,以至於最近他們都有點想要放棄了。
積案小組辦公室內。
“大章,這都一個多月了,再這麼查下去估計也是無濟於事,不如就算了吧。”
說話的是馬健。
他提的建議也不無道理,再繼續下去,隊裡其他人就會認爲他們是在故意摸魚。 查了一個多月都毫無進展,這種情況肯定是要停下來放一放的。
三個在職刑警,總不能一直在積案上面耗著。
“是啊大章,我覺得老馬說得對。”劉淼也附和道:
“再繼續下去,隊裡其他人可能會有意見。”
實際上,隊裡已經有風言風語了。
他們之所以沒明說,就是在照顧於大章的面子。
“我們辦案是爲了什麼?”
於大章眼睛一瞪:
“是爲了給同事們看的嗎,遇到困難就放棄,那還要我們幹什麼。”
他比馬健和劉淼都著急。
可辦案就是這樣,哪有一帆風順的。
更何況這種積案本就難查,再加上時間久遠,證據就更難搜尋了。
“那……行吧。”
跟著於大章久了,馬健已經將他當成了自己的領導。
而且兩人是願意跟著於大章辦案的。
之所以提出暫時放棄,也是爲了他著想。
“這樣吧。”於大章想了想,說道:
“再查半個月,如果實在找不到新線索,我就和隊裡說明情況,到時候咱們三個重新回支隊。”
這也是無奈之舉。
就算他不提出來,隊裡也不會讓他們無限期地查下去。
領導一直沒過問,那是對積案小組的信任。
但這個信任也是有期限的。
又過了一天。
於大章剛來到辦公室就接到了李鈞的電話。
“來我辦公室。”
他的聲音有些急促,語氣也不怎麼好,像是發生了什麼嚴重的事情。
出於對李鈞的瞭解,於大章不敢耽擱,立刻來到支隊長辦公室。
“李隊,什麼情況?”於大章看著李鈞問道。
說話間,他來到辦公桌前,坐在了椅子上。
“一級刑事案件。”
李鈞神情嚴肅,將手中的香菸放在嘴邊,深吸了一口後,吐出一團煙霧。
“咱們區發生的?”於大章臉色一變。
按理說,宏口區發生這麼大的案子,他早就應該聽說了。
能被定爲一級刑事案件,那得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爲。
起步就得是重大或者特大,甚至是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
“最開始是一起綁架案。”
李鈞又抽了一口煙,才緩緩說道:
“四天前,一大隊接到了一起疑似綁架案。”
“被害人在回家的途中被人劫持,失蹤了。”
“監控拍到兇手將被害人打暈後,直接拖上車子離開現場,並沒有與被害人有任何交流。”
簡單粗暴……於大章立刻在心裡做出判斷。
兇手一定是事先就踩好點了,然後埋伏在被害人回家的必經之路。
不然不會這麼順利地將人擄走。
將人打暈,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可不那麼容易。
必須是武力達到碾壓的程度,並掌握一定的格鬥技巧才能做到。
有小夥伴問了。
哪有那麼複雜,照著後腦來一棍子不就行了?
真要那樣做,就是要人命了。
腦幹就位於後腦,一旦腦幹受損,那就是致命傷。
見李鈞又抽上了,於大章催促道:
“後來呢,怎麼就成了一級刑事案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