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漠中行路的時候,在求生慾望的驅使下,大家身體上的傷痛被暫時隱藏了起來,現在安全了,各種疲憊和痛苦一股腦地涌了上來。
沈千夢一覺睡下去,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的下午,腦袋依舊昏昏沉沉的,渾身無力。再看其他人也好不到哪兒去。
一直到第五天的時候,衆人的氣色纔好了一些。在沙漠中經歷那樣一場煎熬,居然沒有生大病,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
這休養期間,吐蕃一家人充分展現了熱情好客的特質,不但衣食敞開供給,男主人拿出了自家釀的青稞酒,一羣人晚上的時候經常聚集在篝火旁邊喝邊唱,好不愜意。
每到這個時候,沈千夢便會產生一種錯覺:這種天高地遠的地方,衣食無憂,沒有煩惱,不就是傳說中的世外桃源麼?
就像自己這羣人,來自好幾個國家,又宿在一個名義上“野蠻”的吐蕃人家,居然能夠生活得如此和諧,看來的確是桃花源的魅力所感染。如果可以的話,沈千夢不介意永遠這麼生活下去。
這一天,又是開篝火晚會的時候,沈千夢也喝了點酒,有了七八分醉意。
沈千夢的臉紅紅的,看著周圍的幾個人,說道:“哈哈,我沈千夢還真是厲害,能夠收集這麼多的王子公主!你們將來要是登上了大位,一定不要忘了我啊!”
幾個人都笑了起來,大家一起經歷了這麼從磨難,彼此早已熟稔,沈千夢也敢於口無遮攔。
亞眠紅著臉說道:“姐姐,我可不是什麼皇室貴族,我只是一個天山土著。”雖然他的年紀比沈千夢還要大些,但仍習慣叫她姐姐。
沈千夢說道:“不要妄自菲薄,你是族長的兒子,本質和你他們幾個都一樣,是權力的繼承人!而且你是獨子,他們只不過是不受寵的兒子之一。”
這一句話把朵康和楚風都得罪了。不過也不算亂說,兩個人都不怎麼被皇上喜歡。
楚風略帶諷刺地說道:“我們這幾個人都差點死過好幾回了,你不如說我們的仇人很強大,從西楚國到北朝,從大漠飛鷹到喀布王廷,隨便一股勢力幹掉我們都像捏死螞蟻一樣容易。”
沈千夢不高興地努努嘴。楚風怎麼就不能順著自己說呢?真掃興。
接下來還有更掃興的呢,楚風環顧四周,說出了那句她不願意聽到的話:“我們該走了。”
沈千夢看看其他人,沒有人感到欣喜,但也沒有人反對。大家也明白,隨著身體慢慢恢復,離開的日子也一天天臨近。
楚風接著說道:“我們其實並不安全。這裡距離喀布國太近,王宮衛隊隨時可能殺過來。我和千夢肯定要回西楚國的,沿著金山的山腳一路向東,爭取能夠回到商路之上,追上西域商團,然後回到河湟郡。”
沈千夢瞪了他一眼,還沒諮詢自己就替自己決定了?雖然問自己的結果沒有什麼不同,可還是讓自己感覺不爽。
沙希說道:“西域商團一個月前已經離開了喀布國,不知道現在還能不能追上?”
喀布國作爲絲綢之路的終點,西域商團的到來也是一件影響很大的事情,身爲王子的沙希還
是瞭解的。實際上,策陵專門選擇了西域商團離開以後才發動政變,就是爲了最大限度排除西楚國的影響。
楚風說道:“商團由於人員衆多,行動必須緩慢。而且每到一地,需要駐地幾日,銷售和買入商品,所以我們只要我們加快趕路,還是來得及的。”
亞眠說道:“我這輩子唯一的目標,便是向大漠飛鷹報仇。也只有風王能夠幫我報這個仇,所以我跟風王走。”這些日子以來,他逐漸明白了西楚國的三皇子意味著什麼,跟定楚風的想法更堅定了。
沙希和瑪麗對視一眼,也向楚風點了點頭。他們兩個自身難保,難道能回去自投羅網?
朵康嘆了一口氣,看了沈千夢一眼,說道:“當初這條路是我選的,就算上了賊船也得走下去。”
這樣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楚風說道:“好,那我們明天一早就出發。”
沈千夢遲疑地說道:“那我們,怎麼走?”
楚風指了指正在傻笑的男主人。雖然語言不通,但幾天下來,雙方已經能夠進行基本的交流。對方還是能夠分辨出“車師國”這個名字的,不但給楚風指了一條大致的路,還畫了一幅草圖。
楚風說道:“車師國距離金山腳下也不遠。我們只需要沿著金山一路向東,最後一日進入沙漠,前後不出十日,便可到達車師國。吐蕃朋友已經爲我們準備了足夠的食物和水,明日可以直接出發。”
大家紛紛點頭。果然還是楚風想得周全。這些天來,楚風已經成了這隻隊伍實質上的首領,名副其實。
第一縷晨曦射向大地的時候,沈千夢等人與這善良的吐蕃一家揮手告別。
這一次被救的經歷完全顛覆了吐蕃人在衆人心目中的形象。原來他們也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慾。
對於這一家子的吐蕃人來說,也顛覆了原來的觀念,原來拿刀的未必是壞人。
第二天的時候,這家人又迎來了一波客人,同樣拿著刀。與之前那六個人初到時奄奄一息的樣子不同,這些人看起來生龍活虎,而且人數更多,樣子更兇,每個人騎著一匹駱駝。
這羣人便是喀布國的皇室衛頭,領頭的叫做哈里斯,身材高大,目光陰鷙。
那晚納格私自將沙希兄妹帶走,哈里斯奉新任國王策陵的命令進行追擊。其實對於這兩位皇儲的後代,策陵是很頭痛的,殺了容易落人口實,不殺的話恐怕又被一幫效忠加措兄長的人所利用,變成對抗自己的工具。
不過現在納格將沙希兄妹帶走事情就好辦了。在名義上可以誣陷納格私自劫持沙希兄妹,實際上也可以藉機除掉他們兩個。所以對哈里斯的要求是將兄妹兩個幹掉即可。
當天幹掉納格雖然費了一些周章,但總算一切順利,就在要將兄妹兩個抓住的時候,忽然不知道從哪裡冒出幾個陌生人,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將人救走了!甚至還幹掉了自己的幾個人!
這件事兒令哈里斯大爲光火的同時又感到恐懼。追擊沙希兄妹的任務並不算困難,如果連這個都失敗了,還不知道策陵大帝會怎麼懲罰自己呢。
所以哈里斯不敢回去,而是在附近繼
續尋找兄妹兩個。好在這附近能夠讓人生存的地方並不多,所以哈里斯帶著手下也來到了金山腳下。
也許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楚風恰好在哈里斯來的前一天離開,很僥倖地沒有成爲他的階下囚。
但這家吐蕃人就沒有這麼幸運了。讓哈里斯感到不可思議的是,這個吐蕃男人看到自己的人馬過來,非但沒有躲起來,反而熱情地迎了上來。
他瘋了麼?士兵們已經策駝上前,準備一刀結果了這個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吐蕃人。喀布人作爲文明世界的一員,殺掉一個野蠻的吐蕃人,甚至連理由都不需要。
不過在最後時刻,哈里斯揚起了手,制止了部下們的行動。
因爲他看到了這個吐蕃男人腰間的刀,是一柄精緻的金絲環刀,與自己手中的這柄一模一樣。
新近登基的策陵大帝,與臨近的貴霜帝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甚至策陵的母親,本就是貴霜帝國的公主。所以策陵這次成功上位,得到了貴霜帝國全方位的幫助。
基本一項幫助便是,貴霜帝國的大汗專門贈與了策陵一批大馬士革刀。這種刀產自貴霜帝國最著名的大馬士革,入而得名,與中原的那比起來,這種刀更加鋒利,削鐵如泥,質地也更爲堅硬。由於其在刀背處纏繞金絲,故得名金絲環刀。
策陵將這些刀統一裝備也手下最爲精銳的王宮衛隊,哈里斯也由些感到無上的榮耀。然而,現在這種象徵榮譽的刀卻被一個野蠻人別在腰間,這令哈里斯感到恥辱。
野蠻人不可能無緣無故拿到這種刀,前些天那郡陌生人劫走沙希兄妹的時候,還打死了自己的四個手下,順便奪下他們的刀,所以哈里斯相信,這柄刀就是他們給這個吐蕃人的。
看到一羣人圍攏上來,殺氣騰騰,這個吐蕃男人終於意識到眼前這幫人與之前遇到的那幾個不一樣。對方領頭的那個人上前,指著他的刀說道:“這柄刀是從哪裡來的?”
他居然會說吐蕃語!事實上,作爲一個長期與吐蕃敵對的王宮侍衛長來說,會一些吐蕃語並不算在稀奇的事情。
吐蕃男人本能地認爲朋友是不能夠出賣的,但用餘光一看,嚇得差點尿了褲子。對方已經將自己的老婆孩子推搡出來,並將刀架在了她們的脖子上。
吐蕃男人立刻竹筒倒豆子般地講述了自己知道的一切,包括楚風等人體貌特徵以及行蹤。他想用自己的誠實來換取妻兒的安全。在他說話的同時,哈里斯的嘴角也慢慢上翹。既然獲得了獵物的行蹤,就一定不能再讓他們逃掉。
吐蕃男人低估了哈里斯的無恥程度。在確定從他這裡無法獲得更多信息之後,哈里斯的手一揚,一個面無表情的士兵一刀砍下了孩子的頭顱,就像對待牲畜一樣。4
他的妻子沒有立刻遭到毒手,只不過這些人是想在將其凌辱之後再處死,在士兵們的笑聲中,女人的尖叫聲同時響起。
吐蕃男人撕心裂肺般地喊了一聲“不要——”,就發現對面哈里斯的刀已經插在了他的胸膛。在吐蕃男人的屍體倒下之前,哈里斯一把揪下了他脖子上的串珠,一邊拿在手裡端詳一邊說道:“真不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