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總監,履歷表上我填的是離異,你該知道的吧?”鄧歡夏說。
沈欣點點頭,等待她繼續說。公司裡每個人的履歷表她都瞭如指掌,並且是做過分析的。
“可在聯繫人那一欄裡我只填了父母,其實我還帶著一個三歲的兒子跟我一起生活。”提及兒子,鄧歡夏哀慼的表情有了輕微的變化,似乎堅定了些。
“兒子一直由我父母照顧,所以我才安心出來找工作。離婚後的兩年我突然醒悟了,覺得應該爲自己活,活得精彩!才下決心結束那種按部就班的生活,到RA這麼專業的公司來,就是想挑戰一下自己,活一個不一樣的人生。可最近我前夫跟我打官司,想要回兒子,我的生活又亂套了!”鄧歡夏嘆道。
“他爲什麼現在想要回孩子?”沈欣不解。
“他現在的妻子不能生。”鄧歡夏說出一個很現實的理由。
“你還愛他嗎?那你爲什麼不找他復婚,這不是一個絕佳的機會嗎?”沈欣追問道。
“你知道嗎?找一個比自己小七歲的男人是一件多麼悲哀的事。與其說我是他妻子,倒還不如說像他的老媽子,特別是生過孩子之後,他天天跑出去玩,孩子也不管不問,根本不知道盡父親責任爲何物,我過夠了當老媽子的生活!”鄧歡夏頓了一下,又補充了一句,“完全像是在養兩個孩子!”
沈欣理解了,男人可以比女人大,哪怕是十歲二十歲,最多出現生理上的障礙。可以女人比男人大,哪怕是三歲五歲,心理上的障礙永遠是難以逾越的。
女人再苦再累都可以忍受,卻不能忍受關鍵的時候男人不能給自己一個依靠的肩膀。
沈欣不僅有些同情鄧歡夏了,在婚姻生活中,鄧歡夏完全承擔了男人和女人的雙重角色,這其中包含了多少委屈和無奈。
“前夫和你打官司要小孩,可是這個跟你正常上班又有什麼關係?”沈欣沒有忘記自己來找鄧歡夏的最終目的。
“他找了律師,說我加班無常,根本沒時間關心小孩。於是我才……”鄧歡夏欲言又止。
沈欣明白了,RA的工作節奏太快,加班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鄧歡夏的老公就是抓住了這個空子,想做文章。
“我也沒多少要求,希望公司可以照顧照顧我,等過了這一陣,我一定加倍努力!”鄧歡夏對沈欣誠懇地說,像是將沈欣當做了救命的稻草。
“可是你們部門目前情況並不樂觀,小高也離職了,就算再招一個人進來也是新手,你的擔子誰來提你扛呢!更重要的是,你是行政職位,很多時候是代表老闆在執行決定,以身試法犯了大忌啊,特別是給公司管理帶來很不好的影響!”沈欣說的很很現實,同情歸同情,她代表公司的立場不能變。
鄧歡夏低下了頭,作爲一位母親,在兒子與工作面前,她肯定會選擇前者。
“這麼說,我只有辭職了?”鄧歡夏無奈道。鄧歡夏從心底裡是不想離開RA的,這也是她千方百計隱瞞事實真相的原因,在這裡會繁忙一些,可也讓鄧歡夏找回了自我的價值和久違的自己。
和一羣年輕人在一起工作,在一個負責人的老闆的帶領下,鄧歡夏又找回了久違的活力和回顧社會的成就感。
辭職,意味著會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孩子,同時也意味著,她也許只能做一位母親,而做不了自己了。
她迷茫了這麼久,不想再回歸到迷茫的生活中。
這個問題沈欣很直白的回答她:“是的,如果你還要延續這種行爲,就只能辭職了。”
其實楊曦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老闆對員工,只認你的工作水平。
公司畢竟不是福利院,越大的公司,對制度的執行要求越嚴苛。
“要不你再幫我跟馬克說說,我保證這種準點上下班,絕不遲到早退!”鄧歡夏再一次懇求道。
沈欣笑了下:“鄧總監,遲到早退是公司員工最基本的行爲準則,你忘記了?怎麼能拿這個當條件來跟老闆談呢!”
鄧歡夏發急了,口不擇言道:“要不,我主動降薪,就當一個普通的員工總行了吧,只要還讓我留在RA!”
沈欣搖了搖頭:“適才適崗,如果公司的每位員工出於推卸責任的原因,都退而求其次的話,我們RA豈不是成了養老院了?”
鄧歡夏也覺得自己言語失當,只好苦著臉沉默了。
其實,沈欣內心裡對於鄧歡夏還是有些
於心不忍的,只是她的立場實在不能變,更不能軟,可是同爲女人,沈欣還是給鄧歡夏支了一個招:“鄧總監,要不然你去找馬克談談?”
“可,可以嗎?”鄧歡夏的眼神中閃過一絲希望。
這一點沈欣無法直面回答,甚至覺得機率非常小,完全可以用渺茫來形容,可是對於鄧歡夏而言,哪怕是讓她死心,都比讓她帶著絕望離開的要好。
簡言之,就是死也要讓她死的明白,總比帶著遺憾離開的好。
做什麼事都要付出代價的,她想要回兒子,總要做出犧牲的。生活裡沒有這麼多兩全其美的事。
更何況,當初招聘鄧歡夏進來的時候,已經是降低了標準的,在原有標準之上再降低標準,似乎有點難了。
果不其然,與馬克談過之後,鄧歡夏還是沒能留下。
不過馬克還是以私人名義給了鄧歡夏一筆慰問金,還承諾說,如果鄧歡夏處理好家中的事之後,行政總監的職位還在空缺的話,鄧歡夏依舊還可以回來應聘。
雖然是個空頭支票,卻還是將鄧歡夏感動的鼻涕一把眼淚一把。
只有沈欣知道,無故辭退員工的確是要賠償一筆費用的,只是這筆費用以慰問金的形式下發了,只是換一種說法,就起到了完全不同的效果。
當然馬克所謂的私人名義不可能是私人,也是戎斌從人事成本中劃出了一丟丟而已。
所以同爲行政總監,楊曦是帶著憤怒離開,鄧歡夏就感恩戴德!這就是處理得當的效果。
鄧歡夏走了之後,只好由沈欣兼任行政總監。
這個決定在RA是有慣例的,行政總監空缺,最有能力接手的只有人事總監,畢竟兩者之間有承接聯繫,在許多工作內容上相似度也比較大,所以接任起來也不會有太多的空白點。
鄧歡夏走的悄無聲息,陳超還是通過公司羣發郵件才得知的,郵件上寫道,鄧歡夏由於個人家庭原因,提出辭職,公司準予其請求,並命沈欣兼任行政總監一職。
其他人都隨便看一眼過去了,只有陳超,覺得這其中必有貓膩。
可是貓膩也罷,公司郵件代表的是老闆的決定,事不關己,只有高高掛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