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曲如曦,不是那種深到骨髓裡的愛戀,也不是那種淺得如蜻蜓點水的好感。我就是喜歡曲如曦,像隨便一個街上的少年喜歡鄰家女孩那樣的喜歡。
曲如曦把我當多鐵的哥們我是知道的。而且,我知道她和徐飛鷹纔是那種郎騎竹馬來,繞牀弄青梅。同居長幹裡,兩小無嫌猜的絕配。我喜歡看她臨風窗下肆無忌憚地賣弄一口彩虹音般好嗓子的樣子,我不知道有多少年少的孩子喜歡她清水出芙蓉的美貌,下頦一揚長髮的飄逸,跳街舞時一笑傾人城、再笑傾人國的霸道的冶媚。
珂蘭裔的所有人都知道非正常死亡的裔市中學生很多,我也知道。死神的來臨不喜歡討論邏輯順序,唯一的邏輯順序就是一中到北師大副中。按建校時間。我知道這是廢話。所以逃避掉死亡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逃出珂蘭裔。我知道這也是廢話,也很沒用。因爲不管我逃到哪個城市,如果他們要殺我,我可能永遠也逃不掉——因爲我不知道他們爲什麼會進行那麼集中的殺人,而且他們殺的人既可能是某個學校囂張的校霸,也可能只是某個學校的那種最默默無聞的少年,沒有任何意義可言。
而且,珂蘭裔的生活水平,在中國前十的排行上總是居高不下。所以,雖然很多人都知道以珂蘭裔的存活狀態,在四十年內沙漠美人就會變成一座空城,但他們仍然不願意離開這座盛產石油的城市,因爲這座城市太閒逸了。
小隱隱於山,大隱隱於市。珂蘭裔存在了不知多少傳奇,我是不知道的,但是我知道,我太愛這座叫做珂蘭裔的城市了。
本來我準備一開學就去廣州的,但是我跟爸媽說,我還要等一段時間。他們不知道我要等什麼,我也不知道。曲如曦跟我分手的時候,我以爲我等的就是徹底的死心,但是我還是不想走,直到他們的死亡,原來我等的是連死心最後的一點希望都沒有的絕望。
所以,曲如曦他們死亡後,我就決定離開十七中,離開珂蘭裔,離開玉蒔,離開這個有很多像我一樣是錫伯族的人的省份。我知道廣州很少有和我同一民族的人,這是很正常的。
我像一個密謀逃跑的叛徒一樣在沒有人看見的角落裡計劃著轉學到廣州——珠江三角洲的大城市,珂蘭裔這種小城市,在廣州面前根本不值一提。開學後不久,曲如曦跟我分手,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意料之中的是曲如曦摟著我的肩膀說的那句“我喜歡你”,真的只是玩笑而已,就像我曾親眼見過的她向婁心玉聲情並茂的表白,說完她自己第一個笑得前仰後合;意料之外的是,她和馬明藹交往了,那個我一直鄙夷的男生。那段時間我對誰說話都帶著一股**味,曲如暉拉過我的肩膀笑道:“小夥子,失戀過去33天就好了,別太傷心。”
33天?誰都等不了這33天。開學第20天,曲如暉、曲如曦、徐飛鷹、馬明藹都死了。這是我唯一沒有料想到的結局。那天是星期六,我正在捉弄著同伴的路徵,街舞室裡充斥著滑稽的音樂,所有的事情都沒有一絲一毫的預兆。
我跟父母說我要轉學去廣州,我媽激動地就差抱著我直接親了。我可能到死也忘不掉我媽那句驚天地泣鬼神的話:“兒子誒,你終於給媽爭氣一次了。”
……自我從小到大十六年共計五千多天的日子裡,我媽說過這句話不下兩百遍。
我想不明白的是那是我的親媽,爲什麼她覺得我那麼不爭氣?!
但我想得很明白的是,曲如曦已經死了,這座叫珂蘭裔的城市也即將死亡。
所以,即使逃離無用,那也是我茍延殘喘的唯一選擇。
我恢復了那種詼諧幽默的毒舌,我有著一口很好聽的嗓音;我仍然堅持每天練習那種叫做墨爾本曳步舞的舞蹈,我有著皇舞鬼步神的雅號。據說,廣州學業繁重,我將不再有時間去做這些事情。然而,這是我身上除了成績之外所僅有的、能夠吸引到曲如曦的地方,也是我身上除了成績之外所僅有的、能對得起珂蘭裔這座城市的養育之恩的地方。
很遺憾,我喜歡的那個女孩兒逝去了。
很遺憾,我崇拜的那個天才的大哥逝去了。
很遺憾,我豔羨的那個最大的情敵逝去了。
很遺憾,連我所鄙夷的那個同齡卻瘦弱的少年也逝去了。
曲如曦、曲如暉、徐飛鷹、馬明藹。
很遺憾,我要離開珂蘭裔了。
珂蘭裔的土地曾經承載我多少次舞蹈,珂蘭裔的月光曾經承載我多少次幻想,珂蘭裔的天空曾經承載我多少次宣泄。
很遺憾離開,而且一離開,就是永別。
伊鳳歌,男,年十六,原珂蘭裔十七中學生。
愛好:街舞。
特長:墨爾本曳步舞。
擅長的科目:音樂。
討厭的科目:書法。
民族:錫伯族。
血型:2H型,傳說中的熊貓血。
我只敬天下人一語:
惜福,惜時,惜人。
惜春,惜夏,惜秋,惜冬。惜一顰,惜一笑,惜一淚。
看世界不需要看得特別清楚,只要看清楚自己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