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步聲漸漸地過來。
便是宋言也察覺到了對方的存在,眸子中透出些微狐疑,這邊駐紮著軍隊,說實話,這年頭軍隊的名聲都算不得好。
上層的蛀蟲貪墨大量錢糧,那下面的官兵就不得不想辦法籌集軍餉,糧草以自救。
如何籌集?
自然是向百姓借。
幾乎每一個州府的府兵,每一支邊軍,都有籌糧隊。
所謂籌糧隊,便是假冒強盜,劫掠來往商賈,甚至是血洗村落。
兵禍一詞,指的絕對不僅僅只是異族,異國。
正是因爲名聲糟糕,所以尋常百姓見著軍隊往往是如遇猛虎,面色狂變之間逃之夭夭,生怕一個不小心便被兵匪削了腦袋,劫了銀兩。
像道士這般,遇到軍營居然還敢靠近的,絕無僅有。
距離更近了一點,宋言便瞧得清晰,那人生著一張很容易給人親近感的胖臉,跟常人印象中得道高人仙風道骨的形象完全不同。雖身穿道袍,但那布料細膩綿密,一看便知價值不菲。手中拂塵,腰間玉佩,更是做工精巧,當的上是一件藝術品。
洛天璇倒是沒有什麼擔心的,這道士實力雖然不錯可也只有九品,在宗師面前終究是掀不起多大風浪。
“哈哈哈哈……”
人還未至,笑聲先來。
“天璇丫頭,好久不見,自長姐口中聽聞你肺癆已經治癒,舅舅我本還有些不信,現在看起來氣色的確是比之前好了不少。”聲音落下,人也已經到了跟前,視線從宋言身上掃過,很快便落在洛天璇身上。
聲音溫潤。
言語間也是頗爲親密。
宋言亦是眉頭一挑,舅舅?
洛天璇的舅舅,那豈不是洛玉衡的兄弟?
再看這一身道袍的打扮,莫非便是傳說中神龍見首不見尾,雖出身皇族,卻只知求仙問道的福王殿下?
洛天璇也有些訝然,盯著面前的男子看了半響,似是逐漸和記憶中的形象重疊,這才福身一禮:“天璇見過舅舅。”洛天璇的語氣中多少帶著一些疏離,只是該有的禮儀倒也沒有落下:“還記得上次見面天璇只有九歲,還要多謝王叔尋來的人蔘,天璇那段時間倒是好過了不少。”
九歲時,福王曾到洛家做客。
帶的禮物便是一箱子老山參,都是有些年份的。
說是洛天璇因著肺癆的緣故,身子骨孱弱,弄一點人蔘可補脾益肺。
只不過人蔘雖是好東西,但對肺癆實在是沒什麼用處,咳血反倒是愈發嚴重了。最後這些人蔘是被洛天陽當蘿蔔給啃了。
只是這福王畢竟是舅舅,人蔘又是價值昂貴的補品,倒也不好意思說的太過直白。洛天璇雖不擅和人交往,卻也不至於不通人情世故。
福王便喜滋滋的:“有用就好,有用就好,也不枉本王當初一番辛苦,爲了了尋這些老山參,本王可是在深山老林裡面呆了半年,蚊蟲毒蛇,虎豹豺狼都遇到了不少。”
“不管怎樣,能恢復便好。”這樣說著,視線才轉移到宋言身上:“這便是你的相公嗎?”
宋言也起了身,行了一禮:“見過福王殿下。”
福王上下打量了一番:“倒是個俊俏的小夥兒,配得上我家丫頭,行了,本王行事向來不拘禮法,用不著這麼多繁文縟節。”
宋言笑笑,並未言語。
眼前這福王,雖然看起來隨性大氣,不拘小節,可宋言還不至於單純到真以爲這就是這樣一個人。畢竟,洛綵衣被綁架的事纔過去沒多長時間,而幕後指使之人,很有可能便是福王的王妃孔念寒。至於這件事,究竟是孔念寒個人私自行動,亦或是在福王授意之下,那便不得而知。
這般身居高位者,你看到的只會是他想給你看到的一面。
恰在這時有幾個巡邏的士兵正向著這邊走來,一人懷裡抱著乾柴,一人抓著兩個火把,一人手裡還提著一隻松雞,一隻灰兔。
“侯爺。”那幾個兵卒看起來喜滋滋的,一人揚了揚手裡的松雞,已經洗剝乾淨,祛除了內臟:“巡邏的時候弄到的,侯爺晚上沒怎麼吃東西,要不要墊墊肚子。”
宋言哈哈一笑:“也好。”
“生火。”
當下便有兩個士兵,迅速將乾柴架起,樹葉鋪散在柴火下面,火把引燃,沒多長時間一堆篝火便燃了起來。宋言也尋來一根松枝,直接將灰兔和松雞從中間貫穿,架在火堆上。
洛天璇安靜的坐在石頭上,手掌支撐著下巴,笑吟吟的看著。
不知怎地,她總覺得相公和這些士兵廝混在一起的時候是最開心的,臉上的笑也是最舒服的。
“侯爺,小心小心,這邊烤糊了。”一個士兵著急忙慌的去抓棍子上的松雞,不想浪費了這樣的美味。
宋言便擡起一腳,隨意踢了過去:“滾,這樣焦黃焦黃的才更好吃,莫要指手畫腳,否則待會兒雞屁股歸你。”
“嘶,侯爺,你剛剛撒上去的是什麼,真他孃的香。”
“香就香,什麼叫真他孃的香,不帶個娘,張老三你他孃的就不會說話是不是,要文明,懂不懂?”
篝火的旁邊一片喧囂。
福王亦是面帶微笑,就這樣靜靜的看著。
他可是很清楚的,這些士兵可是洛天樞,洛天權一直負責招募,管理,訓練的備倭兵,被宋言帶出來才幾日時間,便已經如此熟稔了嗎?
多少是有些缺少了規矩。
將軍沒有將軍的威嚴,士兵沒有士兵的臣服。
與其說他們是將軍和士兵,不如說是一羣瞎胡鬧的夥伴。
也不知過去了多久,福王輕輕嘆了口氣,臉上的表情略微有些無奈,心中的一些疑惑,已經有了答案:他已經明白宋言麾下的士兵,絕對不是自己能染指的。
“行了,看到你們都很好,我就安心了。本王還有事,便不陪著你們胡鬧了。”
隨意擺了擺手,福王便起身離去,他的時間很寶貴,從來不會在沒有結果的事情上浪費。
來的突兀,走的隨性。
彷彿大老遠的過來,就是爲了打個招呼。
偏生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福王身上,居然誰也不覺得奇怪,畢竟傳說中的福王,本就是這樣放蕩不羈的性格。
瀟灑自如,倒還真有幾分世外高人的風範。
便在這時,宋言拿著一隻烤好的雞翅膀走了過來:“怎麼回事兒?”
洛天璇秀眉蹙起,搖了搖頭:“不知……應該沒什麼事吧,至少剛剛,整個過程,福王沒有展現出半分敵意。”
沒有敵意嗎?
或許,針對綵衣,當真是孔念寒的個人行爲?可那又是爲了什麼?
亦或者,這個男人能夠完美控制住自身的情緒?
如果是這樣,這位福王殿下,怕是比想象中的還要難纏。
至少,不是宋鴻濤那樣的廢物能比的。
……
噗嗤。
海西雪原。
刀身入肉的聲音。
一股粘稠的血箭迸射而出,四周地面被染上一團猩紅。
鮮血融化著積雪,又迅速被寒氣凍結,化作猩紅的冰晶,月光的映照之下,熠熠生輝,彷彿紅寶石一般豔麗。
肌肉虯結的胳膊用力收回,失去刀身支撐的身體軟倒在地上,一隻手還死死的壓在心口,但這毫無用處,鮮血依舊順著手指縫汩汩而出,沒多長時間倒在地上的人便已經失去了聲息。
四周……
刀劍在碰撞。戰馬在嘶鳴。
人們在嚎叫,在咆哮。
完顏廣智劇烈的喘著氣,他畢竟不是完顏廣翰,戰場上廝殺並不是他的長項。
胳膊火辣辣的疼。
那地方被人劈開了一條半尺來長的傷口,皮肉外翻,火辣辣的疼。然,對於海西雪原上的勇士,每一條傷口,每一道傷疤,都是榮耀,是勳章。
放眼望去,廝殺已經逼近尾聲。
舔了舔龜裂的嘴脣,瞧見面前一匹失去主人的戰馬,正躁動不安的在原地打轉,完顏廣智忽地咧開嘴巴,露出滿口大黃牙,下一瞬一聲如同豺狼般的嚎叫,身子猛然撲了過去,一刀剁掉半個馬頭。
戰馬高大的軀體頓時倒在地上,鮮血從脖子上噴出老高。完顏廣智便湊了上去,張開嘴巴,任憑鮮血噴在臉上,噴在嘴巴,滋潤著乾裂的喉嚨。
當最後一個敵人被放倒,戰場上沒有歡呼聲,有的只是噗嗤噗嗤,鐵刀切割皮肉的動靜。
一匹匹戰馬被宰殺。
新鮮的馬肉剛剛分割下來,便迫不及待的塞進嘴巴,一時間營地中到處都是咀嚼的聲音。
便是完顏廣智也不例外。
只是,他的動作比起其他人來說,到底是要文雅一些。待到肚子填飽,完顏廣智雙手捧起一堆雪在臉上簡單洗漱了一番,這才站了起來,深吸一口氣,沉聲喝道:“進食結束,所有人,帶走所有能用的東西。”
唰。
就像是被按下了暫停鍵。
咀嚼的聲音戛然而止。
整個營地六千精壯的蠻族戰士瞬間停下了手中的動作,然後沒有半點遲疑,吐掉了口中的馬肉。
六千人,全都在這個小部落中忙碌起來,搜刮所有有價值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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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
美酒。
帳篷。
獸皮。
戰馬。
甚至還有死掉的,同族的屍體。
他們會提前將屍體分割好甚至去皮,帶走的只是一坨坨,一條條猩紅的肉塊。
完顏廣智冷漠的看著這一切,似乎早就習以爲常。背靠著一株雪松,完顏廣智低垂著眸子,不知在思索著什麼。唯有手放在了心口,傷口雖然早就已經癒合,可依舊時不時錐心的痛。
思緒紛飛間,似乎又重新回到了兩月之前。
完顏廣翰戰死,木赤背叛。
王庭被漢人的軍隊踐踏。
王妃被擄走。
於完顏廣智來說,面子,裡子全都丟了個乾乾淨淨。
在他好不容易反殺木赤之後,有不少失去了財物,帳篷,甚至是親人的族人,便發起了對完顏廣智的聲討。他們斥責完顏廣智太過愚蠢,若不是他挑起和安車骨部的戰爭,帶走王庭大部分的精銳,又何至於被漢人的騎兵踏碎王庭?
有人要求完顏廣智主動辭去大極烈汗的位置。
更有甚者,要求完顏廣智自殺謝罪。
那時候的完顏廣智剛剛殺掉木赤,整個人氣喘吁吁,胸口鮮血直流,看起來非常虛弱,彷彿隨隨便便一個人過來,便能輕而易舉的將他抹殺。
他沒有祈求寬恕。
沒有祈求再給他一次機會。
他也沒有提起自己曾經爲勿吉部做出的一切貢獻。
更沒有去命令隨著他一起趕回部落的千名精銳。
只是拖著幾乎精疲力竭的身子……
一路走。
一路血。
他走到了叫喊的最大聲的那人面前,詢問他是不是要殺了自己?
完顏廣智尤記得,那人被自己盯得頭皮發麻,卻依舊爲了所謂的臉面梗著脖子說是,然後他咧開嘴巴衝著那人笑了,在那人罵罵咧咧的聲音中,一刀剁掉了他的腦袋。
王庭裡的人們,估計沒想到他居然還敢如此張揚,瞬間炸開了鍋,而他只是不緊不慢的朝著第二個人走去。那是個身材粗壯的漢子,直接將他推到在雪地,跨坐在他身上,抓著一把彎刀想要劈開他的腦袋,他躲開了,刀子劈砍在肩膀,然後他趁機將這個漢子開膛破肚。
腸子,內臟,流了一身。
然後他朝著第三個人走過去。
一路走,一路血,一路殺。
不知什麼時候,部落中反抗的聲音越來越小,到最後是如同冰晶一般的安靜。
他依舊是王。
是大極烈汗。
他的地位,誰也無法撼動。
自那之後,勿吉部的規矩變了。
原本的完顏廣智在女真族勿吉部中,雖說一不二,但依舊會用笑容,用糧食,來展現自己的寬仁。而現在的完顏廣智,冷酷,殘忍,彷彿已經浸透骨髓,他不再相信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人,即便是他的兒子,兄弟,甚至是他的女人,他只相信手裡的刀。
他不允許勿吉部中出現任何反對的聲音。他說出的話便是唯一的律法,所有違揹他的人,都會被毫不客氣的清除,連帶著家人,乃至於朋友。
他以鐵血,控制了整個部落。
他以仇恨,掌握勇士的忠誠。
當他走出王帳,迎面而來的便是烏壓壓一片跪在地上的身影。
自此,完顏廣智得出了一個結論。
人類,都是骨子裡透著賤。
你對他好,他蹬鼻子上臉。
你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就是溫順的牧羊犬。
當然,想要繼續坐在這個位子上,他必須要填飽部落勇士的肚子,若是做不到,反叛依舊會出現。
而完顏廣智所用的辦法就是去搶。
尋找一個小部落,殺光所有人,然後帶走所有有價值的東西。
就像是現在。
一場場廝殺,也讓這些戰士愈發英勇,兇殘,他們就像是狼羣,所到之處寸草不生。若是數月之前,他麾下的士兵能像這般勇武,和安車骨之間的戰爭,絕不會那樣慘烈。
每每看到這些英勇的兵卒,完顏廣智腦海中便會不由自主的浮現出一個名字:
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