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原主唐冰絮去學校的必經之路上,新搬來了一戶人家,那戶人家養了一條高一米的大型犬。
原主唐冰絮小時候很膽小,當場嚇得直哆嗦,根本不敢過去。
就那樣一個人在那裡瑟瑟發抖,像個可憐的小貓。
眼看著要遲到了,眼看著面前大型犬‘汪汪汪’狂吠著,原主唐冰絮被嚇的眼淚在眼眶裡打轉。
就在這時,九歲的他來了。
他是常煜。
常煜看看狗,又看看可憐兮兮的原主,他不假思索的走過去,一把牽起原主唐冰絮的手,大步走了過去。
即便原主唐冰絮被嚇傻了,被嚇得兩腿發軟,根本走不了,常煜還是這麼拉著渾身僵硬的她,一步一步走過了這條路。
雖然一路上都沒說話,常煜卻把原主送到了學校。
這裡要說,原主的爸媽唐父和唐母比較極品,學習國外的教育,說小孩子要自立,不去接送上學前班,自己上學自己回家。
原主唐冰絮悲催了,晚上放學的時候出來,突然看到,常煜在門口等她。
原主沒吱聲,常煜也沒說話,一把拉起原主的手,領著她路過那大型犬,把原主送回了家。
第二天早上,原主出門,也看見了常煜在家門口等著他。
放學,常煜等在校門口。
上學,常煜等在家門口。
就這樣連續過了半個月。
兩個人都習慣了,
常煜開始很自然的牽起原主的手,兩個人手拉著手,原主從原本的不敢吱聲,到這半個月以來說出的第一句話——
“謝謝。”
常煜愣了愣,回眸看著原主唐冰絮,露出潔白整齊的貝齒,“不客氣。”
那之後,原主和常煜有說有笑,每天一起上學,一起放學。
常煜漸漸瞭解到,原主唐冰絮喜歡吃綠豆糕,便隔三差五的給原主買,原主高興的不行。
“叫我小絮吧,我爸爸媽媽都這麼叫我。”
“那你也叫我小煜吧,我爸爸媽媽也都這麼叫我。”
“嗯,小……小……”原主唐冰絮紅著臉,極爲害羞,“小煜。”
常煜笑瞇瞇的,原主也跟著開心笑了。
從學前班升學到一年級,二年級,從五歲到八歲,原主幾乎跟常煜每天都見面。
“小煜,你說人死了會有靈魂嗎?你說,人死了會去哪裡啊?”
“怎麼突然說這些?怎麼了嗎?”
“沒有,就是很好奇。小煜你說,我如果正在解剖屍體,結果屍體的鬼魂就在旁邊看著,你說這樣是不是很恐怖?”
“噗……小絮你說什麼啊!哈哈哈哈……”常煜捧腹大笑起來,“你的腦洞未免太大了吧!不過你剛纔說解剖?你要解剖誰啊?”
“任何人。我要像我爸爸一樣,做一個法醫。”
“是嗎?”
“那小煜你呢?將來當什麼?”
“既然你是法醫,那我就當……就當警察好了!這樣咱倆就可以一起出現場,在一個辦公樓裡工作,永遠在一起啦!”
“嗯!”原主唐冰絮幸福的笑了起來。
美好的生活持續著,但是很短。
某一天,也就是5,18的案子發生了,嚴露露死了,唐父身心俱疲的回家。
原主在房間裡偷窺,看著唐母和唐父二人的激烈談話,唐母抱怨唐父只顧著工作不顧家,唐父心很累,辯論自己沒錯。
最後,唐母一氣之下提出離婚。
原主看到這些,只是默默地將門關上。
當天晚上,她從臥室窗戶跳出去,跑到隔壁常煜臥室窗前,常煜看到了她,拉著原主進屋了。
原主忍不住在常煜臥室裡大哭,常煜溫柔問她怎麼了。
原主唐冰絮這才抽泣道:“爸爸媽媽不要我了,他們要離婚,我沒家了,以後,我要孤孤單單一個人了。”
常煜笑著幫她擦去眼淚,“怎麼會是一個人?你不是還有我呢嗎?萬事有我在啊!以後咱們倆在一起,咱們倆結婚,永永遠遠在一起。”
“結婚?”原主懵懵懂懂,只是看著常煜那燦爛的微笑,不由得,她覺得心裡好暖好舒服,用力點頭,“嗯!”
卻不想在那之後的不久,常煜在陪伴原主唐冰絮放學的途中,因爲突然下雨,只有從校務處借來的一把傘。
常煜怕原主淋溼,將大半個傘罩住原主,而他自己半個身子都被淋溼了。
大病一場送醫院去了。
原主唐冰絮自然心疼加內疚,去買了鮮花和水果打算晚上放學去探病。
等到日落,原主拿著鮮花水果,穿著她最喜歡的粉紅色連衣裙,走在那放學的必經之路上……
而常煜,拿著親戚從國外帶來的美味綠豆糕,迫不及待的要去找原主,要給原主一個驚喜。
一個在馬路牙子上準備過馬路,一個在人行道上快跑著。
而那四十歲左右的老太太,正手握方向盤等在岔路口。
幾乎是電閃火石之間,原主過馬路,老太太發動車子衝過去,常煜在後方目睹一切,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幾乎是本能的就朝原主衝了過去!
從背後一把將原主推開,那輛車的車頭,就不偏不倚的重重的撞在常煜身上。
原主被推倒在地上,她掙扎著起身,四面八方傳來人羣驚愕喊叫的聲音。
原主目瞪口呆的回頭看去,映入眼簾的是一大片殷紅鮮血,紅的刺眼,在夕陽餘暉的照射下,閃著駭人發慌的光。
原主的目光往上,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人,還未等得及她哭喊出聲,她已然眼前一黑,腦子一片空白,暈死過去了。
等原主再醒來,已然……什麼都不記得了!
全部的記憶,如今都恢復了,全部都甦醒了。
唐冰絮赫然這一切的經歷,心裡突然變得很難受,也不知是她自己覺得難受,還是原主的情緒搞的鬼。
“小絮姐姐,小絮姐姐……”
一聲聲的呼喚傳來,唐冰絮醒了過來。
她睜開眼睛,看到的正是常煜那張緊張的面容。
那之後的常煜自然是變成鬼魂了,而且還恢復了之前的記憶。
自己是鬼王,自己只是閒的沒事投胎當人玩玩,結果萬萬沒想到還愛上了一個小丫頭。
怪不得,原主從那以後,七年時間,跟一個男人黃一個。
男票不是磕破頭皮就是筋斷骨折,總之是一個比一個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