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看來我是真的誤會他了,餘彬還是有些能耐的,單憑一個手指甲就能找出兇手,他的追蹤術想必是極好的。
我就讓他趕緊施展法術,追蹤到兇手。
餘彬不屑的看了我一眼,諷刺的口吻說道:“哪有什麼追蹤術能夠這麼厲害,我是說把這片指甲送到警察手裡面,讓警察經過DNA對比,確定兇手的身份。”靠,這貨到底行不行啊。
既然他追蹤不到兇手又是怎麼追蹤到我現在的地方的了?餘彬咧開大嘴笑了,從懷裡掏出一個羅盤,跟我說,羅盤上面的指針可以指出方圓十里以內怨氣最重的地方,而怨氣最重的地方常常都是有鬼魂出沒的。他就是一個地方一個地方的找,最後才找到我這裡來的。
原來這纔是他追蹤術的真實面目啊,還真讓我出乎意料,靠他是根本靠不住了,我還是靠自己的比較好。
可是我也沒有準備能夠追蹤用的東西啊,我先將屍體放到餘彬金色法拉利的後備箱裡,然後問他:“你帶了什麼傢伙了嗎?”
餘彬切了一聲,叼著根菸,“那當然,出來不帶點傢伙,混啥?”
我趕緊讓他給拿出來。
他拿出一個類似於大夫看病用的手提箱,打開後分爲上下兩層。我瞅了瞅,好傢伙,裡面有水果刀、大蒜、糯米、黑驢蹄子、筷子、符咒等等等等亂七八糟的東西。
我拿起一顆大蒜問他:“你這是準備對付美國吸血鬼的吧?還帶大蒜,十字架帶了沒有啊?”餘彬一拍腦袋,“哎呀,忘記帶了。”
懶得理他,我還是沒看錯,這貨是個冒充道士招搖撞騙、斂取錢財的神棍。他還一臉得瑟的跟我說:“怎麼樣,我的傢伙夠厲害吧。”
我從他的一堆破爛裡面翻出幾樣有用的東西——紅線、香、打火機。
用打火機點著香,插在地上,然後將紅線打了兩個圈,分別套在香上面。然後在地上畫了一個替身符,將指甲擺在符正中間,再將紅線的另一頭固定在符的尾巴跟上。
朝餘彬伸手說:“羅盤,拿來。”
接到羅盤,等香燒了一會兒,拿起符上得手指甲在香上面過了過,然後擺在羅盤上面。
這麼做是爲了打破羅盤原來的指定體系,不再以指出怨氣爲功能,而是改爲以指出指甲的主人爲功能,如此就可以判斷出兇手現在的方向了。
“上車。”我手託著羅盤上了副駕駛,然後餘彬在我的指揮下朝著羅盤指示的方向開了過去。
別說,法拉利的性能就是比出租車好,平穩、速度快,坐在上面別提多舒服了。
開出去沒到十分鐘,我們就看到一輛出租車停在了路邊,透過皎潔的月光可以看出,車子裡面有一男一女正在熱吻。
大晚上的玩車震,不像話。
就在我們打算開車繞過去的時候,羅盤上的指針連續跳動,顯示我們要找的目標就在前方。餘彬也看到了跳動的指針,沒等我下命令,他就已經把車給停下了,然後我們兩人分別衝下車,朝著出租車飛奔。
兇手就在眼前了,而且很可能他會用同樣的手法對付另外一個可憐的女生,我得阻止。
可是還沒等我跑到出租車,突然發現那個正在熱吻的女生的雙手摸向男生的背部,雙手的手指甲長的很長,然後撲哧一聲,插入了男生的背裡面。
待我看清楚女生的相貌時,驚訝住了,那不正是之前在我面前撕裂人皮的少女嗎?她現在是在報仇!
雖然兇手罪該萬死,但那也得交由警方處置,由不得厲鬼索命,我衝著車內大喊:“妖孽,住手!”
其實我喊這句話根本不頂用,就像警察抓小偷,警察喊“站住”,那小偷就會乖乖站住嗎?不肯能的事兒。同樣我喊住手,骨女根本就沒有停手,反而更加喪心病狂地撕男生的皮。我看到那人皮從肉上被撕開的場景,忍不住又要嘔吐。
突然,嘭的一聲,出租車爆炸了,我跟餘彬倒退了十多米,避開了四射的火花。是骨女搞的鬼,她已經發現我們的到來了,爲了阻止我們,所以引爆了汽車,讓烈火圍住她,阻隔我們進去。
在烈火的包圍中,骨女發出咯咯咯的笑聲,將男生的人皮一點一點的撕下來,場面血腥殘忍。
不行,我不能讓她如此猖狂。來回踱步,我猛地跑回了法拉利的後備箱處,然後招呼餘彬過來,跟我一起將屍體擡到了大火前面。
骨女看到她自己的屍體後,明顯神色有些不對,可是依舊沒有停止手下的動作。
呵呵,一心想報仇,連自己的屍體都不顧了,怨念得多大啊。
餘彬衝我說:“嗨,老畢,光燒了屍體沒用啊,得把骨女的魂封印在裡面才頂用啊。”
“你不是道長嗎?怎麼看你一點能耐都沒有啊。”我實在憋不住問了他一句。
餘彬擺了擺手:“別提了,我跟了師傅十幾年,啥高深的法術都沒學會,對付小鬼還行,遇到厲害的,我頂不住啊。”
嘿,真是靠不住,關鍵時候還得看我的,雖然我跟老爸學法術,水平也挺臭,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比之餘彬,我可真算得上是大師了。
“帶黃紙了嗎?”
“帶了。”餘彬從袖口拿出兩張符咒。
這就是黃紙?都被寫過了好不?我接過來一看,上面鬼畫符不知道寫的什麼玩意兒,一丁點兒的法力都看不出來。
我把符紙上面一塊乾淨的沒寫過字的地方撕了下來,撕了一個小長條。然後咬破左手食指,你妹夫的,看電視上說咬就咬,跟玩兒似的,臨到自己來咬,疼的我都想叫媽了。
我以指代筆,以血代墨,在黃紙條上寫了起來,寫的是《天地玄黃》裡面一個收鬼入紙的符,這符可以暫時性的將鬼魂收進去。
等我寫好後,拿著紙條對著骨女念動收魂咒,就看到骨女的魂開始收縮、變弱,一點一點的朝黃紙飛了過來,到最後完全沒入了黃紙裡面。
“去把水果刀拿來。”
餘彬跑去拿出水果刀,“要幹架?”
“別廢話,把女屍的肚子切開。”我吩咐餘彬切,我是不敢做的,雖然我不怕鬼,但是對於切屍體這樣噁心的事情還是比較敏感的。但是餘彬不同,我早就發現這個人沒心沒肺,根本不在乎這些。
果然,他只是稍微皺了皺眉頭,然後手起刀落,就把女屍的肚子切開一道縫。我把黃紙條遞給餘彬,由她塞進了女屍的肚子裡面。
如此也算是將魂“封印”進屍體裡面的,雖然有點粗暴加有時間限制。
我跟餘彬一人擡著頭,一人擡著腳,將女屍扔進了烈火燒的最旺的地方。子嘎子嘎,屍體燃燒發出陣陣的燒焦味。
再看那個男生,他的上半身的皮已經被剝的差不多了,整個人是跪在大火中的,就好像在懺悔自己犯下的罪。
看來是救不活了。
我跟餘彬退開,以防哪裡又爆炸,誤傷到我們。眼看著一男一女,兩具屍體,在烈火中焚燒。
過了兩三分鐘,聽到哇嗚哇嗚的警笛聲,四五輛警車以及消防車、救護車全都開到了。一批警察先後從車上下來。
“雙手抱頭,蹲下!”
帶頭的一名警察長的一米八幾,面向兇惡,從眼角到嘴角有一道長長的疤。
不知道爲什麼我覺得他有些奇怪,他的眉梢有很多的水滴,連頭髮上也是,大晚上的又不熱,他怎麼會出那麼多汗?
餘彬挺橫,切了一聲,雙手插在褲兜裡面,一臉的不屑。這時候臉上有道長疤的警察掏出一把槍,抵在了餘彬的太陽穴上。餘彬立馬老實了,“嘿嘿,大哥,別鬧,小心走火。”邊說邊蹲了下來。
那警察衝手下人一揮手,“把他們兩個人,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