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訴葵?森特,森特船王的二女兒。
我的父親加爾?森特由於名下的商船、貨船多達二百多艘,故而被海上的人們成爲“森特船王”。在我小時候,他就在海上各個島嶼間往來,運輸貨物,白銀黃金如水一般流入我的家。再後來,父親乾脆把家搬到了船上,當時我還年幼,我的童年是在船上度過的,海鷗與整日汗流浹背搬運貨物的船員們是我童年時期最好的朋友。
幼年時,我和姐姐納爾加就相處得不算好。父親想要個兒子來繼承他的上百艘船,但我出生後,他就放棄了這個想法,並決定將他的船繼承給我和姐姐中的一個,但直到死,他也從未和我們說起過究竟誰纔是那個名正言順的繼承人。
父親在我十六歲那年,出海運輸貨物,不慎遇到了風暴潮,葬身魚腹。父親去世後,他的一個野心勃勃的手下——曾爲他的大副的韋恩,用暴力手段搶走了我父親名下的一百多艘大船。留給我和姐姐納爾加的,只有剩餘的二十五艘帆船。
因爲找不到父親的遺囑,我和姐姐爲了爭奪這些帆船而翻了臉——我和她註定是要靠著這片大海吃飯的,可她以長女自居,居然要獨吞掉那二十五艘帆船。雖說我不相信姐姐會不管我,任我餓死,但同爲父親的女兒,我認爲那些船也有我的份兒。至少遺囑還沒有出現,納爾加就不是那些帆船名正言順的繼承人,我就有資格和她爭奪這些帆船。
可惜我最終還是沒能爭過納爾加。最終我爭過來的帆船不過四艘,其中最大的就是這“訴遠號”,其餘的被我停在了一處隱秘的港口。而父親早年間在海上跑生意攢下來的積蓄,姐姐拿走了大部分,留給我的只有一個上著鎖的沉重箱子,鑰匙也不知在哪裡。
我和納爾加經過這場風波後,幾乎決裂。我的本名叫做納爾辛,經過這件事後,我索性爲自己改了名字,我不想和那個刻薄的女人名字那樣相像。
繼承了訴遠號後,我就在海上開始跑生意,爲各個國家運送貨物。而至於那些貨物究竟是什麼,我從未深究過,我知道某些貨品的流入或許會毀掉一個國家,但能賺到錢我就滿足了。我做的也不是什麼殺人放火,喪盡天良的事,只是幫人運貨賺錢罷了。爲了讓我那三艘閒著的帆船發揮作用,我用海上旅行做噱頭,騙了些客人上船,其實,不過是讓他們沿著我的運貨路線一路遊覽罷了。
這樣做的確不大好…但是,起碼能賺些其他的錢,單單是運輸貨物,不足以讓我對那些帆船進行新的修整。而且,“訴遠號”上的船工也需要我付工錢,如果不再額外弄些錢,到最後,我會一個子兒都剩不下的。
十六歲那年的生辰是在海上過的,爲了賺到更多的錢,我有一次連著兩天兩夜沒有休息,也沒有坐下。爲了不讓自己垮掉,我吸了些菸草來提神,後來就戒不掉了,一個月起碼得吸上兩三次菸草,不然不舒服——而且,耍煙槍也很帥呢。
今天騙的這撥客人中,有個金髮的男子上甲板問我要額飾。那件黃金額飾是我見過的最完美的珠寶,就這麼隨隨便便被他贖了回去,我還有點捨不得,除非他用雙倍的銀子來換。
我站在船長室內,握著舵盤小心地駕駛著這艘大船。夜間航行給人一種很刺激的感覺,雖說這條航線我也走過不下五次,但夜間行船總是有種不同的感覺。
“船長,後廚那裡說茶葉用光了,想去儲藏室裡拿一些。”大副利達在我身後說道,我一邊操控著舵盤,一邊道:“那就拿吧。不過記得少拿些,那些客人喝淡一些的茶也沒什麼關係。”我承認,我是個小氣自私到了極致的人,但茶葉也是要錢的,我總不能把銀子全都花在這些零碎兒上邊,是吧?
我開了一夜的船,當察覺到天微微亮起來時,已經渾身疲乏。我將舵盤交到利達手裡:“你開會兒船,我上甲板那邊兒喝杯茶歇一歇。”利達點點頭,走到了舵盤跟前。我走出船長室,海上籠罩著一層淡淡的霧氣,甲板上十分安靜,那些客人們還沒有起牀。
我倒了杯茶,小口啜了起來。海上一片寧靜,沒有海鷗的嘶鳴,只有訴遠號的大帆在海風中招展的響聲,說真的,我愛大海,尤其是在這種寧靜的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