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奕不知道楊健到底是怎麼得到的賬本,以及他究竟是怎麼從賬本里看出貓膩的。
但就衝他能直接給鄭光明打電話敲詐勒索,就知道,這肯定不是臨時起意。
至少是他在得到賬本後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
周奕無法去推導他的心路歷程,因爲單純從飯店老闆和同事的口中,他是個愛老婆的好男人,爲了給老婆治病,傾家蕩產,最後人財兩空。
但人都是複雜而對立的,在這件事情上好,不意味著在另一件事情上也是好人,只能說是相對的。
而於鄭光明而言,五萬塊根本不算什麼,可真正讓他忌憚的是楊健說的最後那句話。
他保證不會去舉報公司。
這就意味著,他不僅知道這本賬本意味著什麼,更知道怎麼去舉報。
那他就直接成了鄭光明的眼中釘肉中刺了,不拔都不行。
鄭光明這種人,決不允許隨時隨地存在一個會時刻威脅自己、敲詐自己的人。
因爲哪怕賬本還回去了,可偷稅漏稅的事實還在。
“你們做了什麼?”周奕問。
“鄭總把我叫回去劈頭蓋臉地罵了一頓,然……然後讓我第二天跟他一起去和楊健做交易。”
“具體一點,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在哪兒和楊健見的面,見面之後你們又做了什麼?”
範忠良說:“賬本是一月二十六號那天不見的,鄭總是一月二十七號下午在辦公室裡接到的電話,當時其實我們不知道是楊健,因爲對方沒說自己是誰。然後見面的時間和地點都是楊健在電話裡定的,時間是一月二十八號的下午六點,地點是黃家坡的後山。哦,那裡離五號養雞場就兩三公里路。”
“二十八號那天晚上,鄭總讓我開車,和他一起去黃家坡的後山拿賬本。當時夜長,五點多的時候天就黑了,山裡更黑,而且還冷。我當時就覺得他可能已經動了殺心。”
“爲什麼?”
“因爲他一路上都黑著個臉,一言不發,我也不敢多問一句。後面到了約定的地方後,等了大概七八分鐘,楊健纔出現。”
“楊健是怎麼來的?摩托車還是自行車?”
範忠良搖了搖頭:“我不知道,他不是從山路上來的,他是從林子裡走出來的。”
周奕估計,楊健應該是提早埋伏在了山上的樹林裡,一直觀察了兩人七八分鐘,確定沒有危險後纔出來的。
“鄭總不認識他,但是我見過他,我一下子就把他認了出來。鄭總沒說什麼,拿出了準備好的五萬塊錢,問他賬本在哪兒?他就從自己衣服裡面取出了賬本,說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鄭總就把錢遞給我,讓我去跟楊健交易。”
“我把錢給了他,也拿到了賬本,我檢查了下賬本,確認沒問題,就跟鄭總說東西沒問題。然後楊健數了數錢,還挺開心的對鄭總說……”
周奕見他猶豫,問道:“楊健說了什麼?”
“他說……以後自己要是再遇到什麼麻煩,可能還得來麻煩鄭總……”
周奕瞬間無語了,這楊健是怕自己沒機會死啊,居然還敢這麼說,這不明擺著告訴鄭光明,自己後面還會找你要錢的嗎?
“然後發生了什麼?”
“然後我就打開了車門上車,鄭總也拉開了車門。楊健見我們要上車,就拿著錢轉身往樹林裡走去。結果他剛轉身,鄭光明就突然衝了過去,然後直接朝他後背捅了他一刀。”
“但是這刀沒把人捅死,楊健慘叫一聲推開了鄭光明往林子裡跑,我當時直接傻了,我沒想到他真的會動手。然……然後鄭光明就追了過去,把人撲倒,一直連捅了好幾刀,直到楊健沒動靜爲止。”
周奕全程都是雙眉緊鎖地聽著,問到:“所以這個過程中,你在做什麼?”
範忠良迫不及待地說:“我……我就坐在車裡啊,我都被嚇傻了。”
“你就這麼幹坐著,什麼都沒幹?”
“這……這鄭光明也沒說要殺人滅口啊,我一點準備都沒有啊,我當時腦子嗡的一下啊,一片空白。”
周奕審視著他問道:“你覺得我信嗎?”
“警察同志,我發誓,我真的沒說謊啊我……”
“法律上發誓沒用,無法作爲證據,你說的這個地方,我們馬上會派人去做現場勘查的。”
話雖如此,但幾個月以前的事情了,再加上安遠多雨,現場怕是留不下什麼東西了。
但起碼能嚇唬一下範忠良,他趕緊又補充道:“我……我後面下車跑過去,幫鄭光明一起處理屍體了。”
“怎麼處理的?”
“他……他讓我從後備箱拿袋子出來,是一個黑色的尼龍袋子,內襯是防水的,我也不知道本來是裝什麼的。然後他讓我把屍體裝進了袋子裡,搬進了車的後備箱。”
“就這樣?”
“然後鄭光明讓我找些土把地上的血跡給蓋住,他自己就坐車上休息去了,我搞了好久,手都搞破了。”範忠良說著,偷眼瞧了周奕一下。周奕知道,他這話大概率有水分,很簡單,當時的三個人,除了他之外,另外兩個都死了。
他把殺楊健的罪狀歸結於一個死掉的鄭光明,是減輕自己責任的最好辦法。
“範忠良。”周奕喊道。
範忠良後脖頸一涼,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
“你說楊健是鄭光明殺的,你只參與了處理屍體,是不是?”
範忠良拼命點頭。
“你有什麼證據嗎?證明人確實是鄭光明殺的,而你本人並未參與殺害楊健?”
“我……”
“有嗎?”
“可我真的沒……”
周奕再次冷冷地重複道:“有嗎?”
範忠良頹然道:“沒……沒有,那裡挺偏僻的,沒有別人在。”
“範忠良,你可能真的不懂法,所以一直在用自己的小聰明來耍心機,妄圖把責任甩鍋給別人,來降低自己的罪責。那我今天就給你做下普法工作吧。”
“首先,你夥同鄭光明殺害楊健,這是犯罪事實,這個你承認吧?”
範忠良剛要點頭,周奕又說:“當然,你不承認也沒用,你在一月二十九號這天去火葬場幹了什麼,我們一清二楚,你想賴都賴不掉。”
聽到火葬場,範忠良的臉色一下子變得很難看。
“在法律上,你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以及共同犯罪故意行爲。至於你說自己什麼都沒做,屬於是單方面的陳述,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那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是基本不會採納你這種說法的,因此你所說的話真實性存疑。”
“最後,警察辦案,法院判決,看的不僅僅是你一個人的口供。你那天開的車,殺人的兇器,案發地點的血跡、腳印,全部都是相關證據。範忠良,你要知道,一個人在這世上做的任何事,都是有跡可循的,你逃得過我們的法眼嗎?”
周奕在審訊中其實就做了一件事,就是不斷對範忠良進行心理施壓,從各個方面把他妄圖混淆視聽、瞞天過海的企圖給堵死。
就像貓在逗老鼠一樣。
“來,你繼續說吧,但我提醒你,說之前,先過過腦子。”
範忠良有種深深地無力感,彷彿自己動什麼歪心思都會被這個年輕警察給看穿。
他嘆了口氣說:“警察同志,你別說了,我交代,我全交代。”
一旁的夏宇用餘光瞥了一眼周奕,內心深處是由衷的佩服。
因爲好幾次,他都以爲範忠良已經說了實話,可週奕卻總是能夠拆穿他,而且相當的從容不迫。
這案子眼看就快結束了,他突然有些惆悵,因爲這就意味著自己跟周奕學習的時間已經沒多少了。
範忠良再開口,就徹底說實話了。
他承認,一月二十八號晚上,殺害楊健的時候,他也動手了。
還說在去之前,鄭光明就已經明確告訴他,不管這人是誰,都不能留活口,今晚必須滅口。
他曾表示過擔憂,畢竟偷稅漏稅這事他只是從犯,罪責沒那麼大。
但鄭光明警告他,兩人是一條船上的螞蚱,而且賬本還是他弄丟的,他今天要是要不動手,那就連你一塊兒弄死。
所以他慫了,慫的不光是鄭光明的威脅,更是這些年抱著鄭光明大腿給自己帶來的各種好處。
於是,在楊健從鄭光明手裡拿錢的時候,他按照事先的計劃,從後面用繩子勒住了楊健的脖子,然後鄭光明趁機用匕首捅了楊健。
周奕問他繩子和匕首是怎麼處理的,他說這個自己確實不清楚,因爲兇器是鄭光明拿走的。
不過鄭光明在捅了楊健後,楊健當時並沒有死,只是失去了反抗能力,倒在地上哭著說自己不敢了,求他們放過自己,他家裡還有一個五歲的女兒要照顧。
但鄭光明當然不可能放過他,還硬逼著範忠良用那把匕首,扎進了楊健的心臟,徹底結果了他。
本案的第四名死者的被害原因,終於查明瞭。
但案子,到這裡尚未徹底偵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