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畢竟是程文浩有錯在先。
他要是不作奸犯科,也不會被判刑入獄。
女方不等他,也在情理之中,程文浩應該能夠理解。
就算有些怨恨對方,也不應該有這麼大仇恨。
連孩子都沒放過,可見程文浩的仇恨已經到了什麼程度。
“這個姚靜,對金錢過於貪婪了。”
總隊長聲音低沉:
“這件事的導火索就是她拿了不屬於她的錢。”
“在認識姚靜之前,程文浩連續入獄,那些所謂的大哥也給了他一些錢。”
“這些錢他沒有用於個人消費,而是交給了他的母親,總共有30多萬。”
說到這裡,他的語氣加重了一些:
“姚靜在程文浩入獄後,以能將他撈出來爲由,從其母親那裡將那30多萬全給騙走了。”
“之後她就用這筆錢包裝自己,結識了很多有錢人,其中也包括她後來的丈夫。”
確實有點過分了……於大章在心裡嘀咕著。
姚靜的作法已經超出了拜金的範疇,完全可以定義爲詐騙了。
想來有些可笑。
一個頻繁入獄,連監獄都沒教育好的人,竟然讓一個貪財的女人教育了。
可以想象當時程文浩在得知這個消息後,是怎樣一種震驚和憤怒。
“後來程文浩出獄後,向姚靜多次索要那30萬。”
總隊長繼續說道:
“但姚靜堅稱那筆錢都用來給他活動關係了,並表示手頭沒有錢。”
“後來這件事就一直拖著,直到程文浩再次入獄。”
這是因。
也是程文浩的殺人動機。
有因即有果。
因爲姚靜的貪心,結果導致全家被滅門。
當一個人失去了對生活的所有希望時,他最想做的自然是了卻因果。
真是夠瘋狂的……於大章不由得在心中感嘆道。
姚靜騙了程文浩的錢,遭到報復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可沒必要連孩子也給殺了吧。
他也能下得去手,可見程文浩現在已經殺紅眼了。
“還有其他和程文浩有仇的人嗎?”於大章問道。
刑偵總隊那邊人多好辦事,尤其這種調查社會關係的活兒,那邊更是輕車熟路。
“暫時還沒發現。”
總隊長回答道:
“像程文浩這種人,社會關係很複雜,一般的打架鬥毆對他來說更是平常事,基本不會因此產生仇恨。”
“他跟過的幾個老闆,也沒有對不起他的,而且那些所謂的大哥現在都在監獄裡面服刑。”
最後,他用肯定的語氣說道:
“所以,據我們分析,程文浩已經無仇可報了。”
無仇可報……於大章在心中反覆唸叨著這四個字。
仇報完了,那就剩報恩了。
什麼恩情最大?
是救命之恩還是知遇之恩?
都不是。
如果恩情有排名,排在第一位的,一定是父母的養育之恩。
尤其是人在絕境之時,念念不忘的,肯定是自己的親人。
既然是報恩,那就不能是簡單的去見一面。
程文浩一定會想辦法給父母留下一筆養老錢,這樣他纔會放心。
只是……
錢從哪裡弄呢?
去搶劫?
應該不會。
如果是個普通人,大概率會採取這種方法。
程文浩是個慣犯,所以他很清楚,如今這年頭,靠搶劫根本就無法獲得足夠的錢財。就算是2015年,電子支付也普及了。
人們出行,身上最貴的就是手機,而且這東西銷贓起來很麻煩。
況且實施搶劫會立刻暴露行蹤。
程文浩既然都能避開城市天網,自然不會那麼傻,去當街搶劫。
冤有頭,債有主……
是姚靜從他母親那裡騙走了30萬,程文浩這次越獄出來,一定想過從她那裡將這筆錢要回來。
也許,他根本就不是衝著滅門去的,而是單純地想要討回那筆給父母養老的錢。
當這個假設出現在腦子裡,於大章越想越覺得這個可能性最高。
如果程文浩真的想殺了姚靜,他不會等到今天,在入獄之前他就可以做到。
“他會去取現金!”
於大章立刻對著手機大聲說道:
“去調取自動提款機附近的監控錄像,從姚靜家附近的銀行開始向外查找。”
只有給家裡留下現金纔是最保險的,程文浩一定會這麼想。
“好。”
電話那邊的總隊長連原因都沒問,直接答應了下來。
結束通話後,於大章又返回樓上。
這一次,當他再次站在案發現場時,他的視角和思路完全變了。
之前勘查人員給出了這一家三口的死亡時間,雖然存在一定的誤差,但死亡順序不會錯。
最先遭到襲擊的,是家裡的男人,然後是姚靜,最後纔是孩子。
表面上看,這個順序似乎沒有什麼問題。
如果要選擇的話,那麼先將反抗能力最強的人解決掉,無疑是最明智的。
可接下來就有點說不通了。
姚靜的死亡時間,比男人整整晚了半個小時。
以程文浩的狠辣,殺一個女人根本用不了這麼久。
那這半小時都發生了什麼?
施虐?
於大章在腦中回憶屍體沒被搬走時的場景。
姚靜的雙眼被挖出,死狀悽慘,確實很像是被人施虐致死。
這裡有個關鍵點,從程文浩的個人資料上看,雖然這是個頻繁出入監獄的慣犯,卻不是那種變態殺人狂。
他有殺人的能力,卻沒有虐殺的愛好。
這樣的人報仇,無論有多麼大的仇恨,將對方殺死就算達到目的了,沒必要弄得這麼變態。
但要是以索要錢財爲目的,這一切就說得通了。
先將男人殺死,這是第一次威懾,讓姚靜知道,他現在什麼都幹得出來。
然後再以孩子爲要挾,逼迫姚靜交出錢財。
隨後挖其雙眼,讓其陷入痛苦和黑暗中,這時候的姚靜只剩最後一個念頭:保住孩子。
所以她會滿足程文浩的一切要求,只求放孩子一條生路。
於是……
想到這裡,於大章立刻回過神來。
他看向屋裡的總隊警員,問道:
“死者的手機呢?”
警員回答道:
“被負責現場勘查的同事作爲物證帶回總隊了。”
這起命案目前被定性爲仇殺,兇手也基本可以確定了,所以現在首要做的是追捕程文浩。
這樣一來,反而沒人關注死者的通話記錄。
不過手機作爲重要的物證,肯定是要被帶走調查的。
於大章聽到手機被帶走了,立即對那名警員命令道:
“快,打電話,讓他們把手機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