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老實本分之人,從小就是這樣,跟小夥伴們去人家地裡偷西瓜我只配把風,分戰果的時候也只能分到最小的一份。有一次,我趁把風的時候偷偷跑進地裡,摘了一個最大的西瓜抱在懷裡,還沒回過頭就被主人抓個正著,再看同夥們,早已溜得不見蹤影。後來我被那傢伙拎著脖子交給了我爸爸,我爸一記旋風腳就把我踢出三丈以外。現在我屁股上好像還留有一個大腳丫子印,如果哪個女孩子答應做我女朋友,我就會答應脫下褲子,讓她欣賞我的帶有腳丫子印的屁股。否則,就只好遺憾了!
其實,最應該指著鼻子說我幾句的是我的小叔。他是我們的領導人物,由於我比較聽話,所以每次行動都叫上我,大多時候是隻帶著我就行動了。因爲我小叔的存在,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們村裡的嬸嬸大媽都沒有在自家的雞窩裡拾到過雞蛋,當然,天天挨女主人一頓嗅罵的厄運,母雞是避免不了的。
我小叔的學習很好,這在全村都是出了名的,從小學至中學,每次考試總不會低於前三名。所以,他每一次都能很精確地算出誰家的母雞該下蛋了。事實證明,他的推算無一不準確,從他計算的雞窩裡總能很準時地掏出雞蛋來,不會早也不會遲,總是在母雞剛剛生下蛋跳出窩,當時,我對小叔這點特異功能很是崇拜。
順便說一句,當時一個雞蛋在走鄉串戶的小商販手裡,可以換五顆糖豆。第一次收穫,我以爲小叔與我的分配方式是他三我二,誰知道是他四我一;後來,最高的一次記錄是他二十七我三。確切地說,那是我小時候最富有的一次,爲此,我興奮得幾天沒睡好覺。
我小叔現在是光榮的人民教師,但老毛病還是改不了。我最後一次跟小叔行動都已經17歲了,小叔指導自己的學生做講文明有道德素質合格的小公民也有好幾年的經驗了。
小學三年級以後,我很少見過小叔,他去外地上學了。從那以後我也再沒給任何人把風過,因爲別人都沒有小叔那樣的神算,他們很難算準誰家雞窩裡有蛋,誰家菜地裡的黃瓜吃著最脆最甜,所以他們的學習也不如小叔好。小學三年級時,校長給我們看了《小學生守則》,我才知道我的行爲是不符合《小學生守則》的原則的,這也是我以後沒給任何人把過風的主要原因之一。直到我初中畢業,小叔才從學校畢業回家做起了人民教師。而我卻又去外地上學了,所以,這期間一直沒跟小叔合作過,這樣,我們村裡的母雞也就能很正常地下蛋了,還常常受到女主人的表彰。
關於小叔找我的最後一次行動是這樣的:小叔想給我找個嬸嬸,張羅著蓋房子。房子蓋好了,接下來要鋪地板,地板磚下面需要先鋪一層紅磚,本來小叔打算花錢買,可由於老毛病犯了,他沒這樣做,於是就選擇了習慣的做法。當時我剛好放假在家,小叔找到我,鄭重地邀請我去把風。
當時,小叔對我說這件事的時候,我還沒搞明白要做什麼,可見我的腦子反應是很遲鈍的。後來經過小叔的細心講解,我終於明白了:拆人家牆頭!
我聽明白後,嚇了一跳,立刻擺手表示不願參加行動。這時我小叔不高興了,罵我軟骨頭。
拆人家牆頭鋪地板的事我還真是第一次聽說,新鮮,但這樣的齷齪之事實在難登大雅之堂。做這樣的事太丟身份。當時我是這樣想的:說不定有一天我不小心成了名人,這類偷雞摸狗拆牆頭的事,若被哪個好事的狗崽子給我傳了出去,我的名頭豈不是大壞!
後來,小叔看對我硬的不行,於是來軟的,苦口婆心,諄諄教導,最後拍著胸脯信誓旦旦地說:“放心,這件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你不說我不說誰會知道?地形我已勘察好了,就在今天晚上,天時地利都好了,就差咱人和了!”
我的意思是要幹咱就去搶銀行,這樣的事被逮著也不丟身份,但像這種拆人家牆頭來鋪地板的事,寒磣不寒磣?
我怕寒磣,更怕一個大老爺們在我耳邊喋喋不休,所以我終於同意跟小叔合作了。那是一所沒人住的院子,說它沒人住並不是從來就沒人住,而是那幾天剛好沒人住,這家人那幾天進城走親戚了。當時正值三更半夜,周圍的人家都睡了,而且睡得死死的。說他們睡得死是有充分的理由的,有一次小叔把牆頭上的磚弄得嘩嘩響,我嚇得要拔腿就跑,小叔拉住我說:“沒事,再大一點兒聲音也沒事,就算有人聽見,他們也不會出來看,最多起牀在自家的院子裡瞅瞅!”
事實證明,雖然時過境遷,小叔從前的特異功能絲毫沒有減退,小叔的說法和幾年前他推算誰家雞窩裡有沒有雞蛋的準確性一樣,當時的確沒有一個人聽見,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或許有人聽見了,但的確沒有一個人出來察看。可見,老師們所說的“學好數學和推理學是很重要的”這句話並不是在騙我。小叔很聽老師的話,數學和推理學都學得很好,應用得也好,所以小叔不但是出了名的好學生,也是出了名的好教師。
當時,我看果真沒事,於是就和小叔有說有笑熱火朝天地幹了起來。其實,在我們決定將“把風”這個職位取消,全身心投入實幹的時候,我想的並不是竭盡全力多拆幾層牆,而是想:爲什麼不直接進人家屋裡搞起值錢的東西呢?比如彩電、現金什麼的。但當時我並沒有把這個想法告訴小叔,我怕小叔有更高明的說法,從而就會因我有這樣不入流的觀點而大聲訓斥我一頓。
我不知道第二天天明起牀一看,自家的院子被人拆了是什麼滋味,似乎很滑稽。所以,幾天後我假裝路過去看那家人的反應。在我的想象中,他們應該正像小叔和我拆牆一樣在熱火朝天地修牆,而事實卻很讓我失望,光禿禿的院子,大門緊閉,後來才知道,這家人不是去城裡走親戚了,而是永久地搬到城裡去住了。這時,我才慶幸當時沒把撬開門進屋的想法告訴小叔,否則,又要被小叔瞧不起了!
雖然最後一次跟小叔行動取消了把風這個職位,但並不能因此就說我小時候所擔任的把風工作都可有可無,你不能把我的功勞一筆抹掉!我的把風工作做得很有特色,這在當時是出了名的,所以包括我小叔在內的請我當把風的各路英雄好漢,從沒有被人家逮到過。唯一遺憾的是,我自己倒有一次被人家抓個正著,還捱了我爸的一記旋風腳,在屁股上留下一個永久的疤痕。
其實,我爸在小時候給我留下的不只是腳丫子印,還有一些已經消失了的巴掌印棍子印。那時說不定什麼時候,我爸就操起傢伙在我身上練練。若仔細算起來,我爸並沒有揍過我幾次,而在我的記憶裡,卻一直是殺氣騰騰拳打腳踢的場面,這說明小時候我的確被我爸爸嚇得心神不寧。
給我留下最明顯的痕跡的是我奶奶。有一次,我在奶奶家吃飯,剛盛好飯,我便伸下手把碗給搞翻了,於是一大碗滾燙的玉米糊便順著我的胳膊向下延伸,所經過之處,水泡盡起,如果現在想來,那情景一定很壯觀,似乎與所謂的“三軍過後盡開顏”差不了多少。後來我的胳膊就留下了一大片傷疤,一直保留到現在,而且變得越來越奇特,以前它的形狀像只蝙蝠,現在成了蝴蝶。關於我胳膊上的傷疤,不用做我的女朋友我都肯讓任何一個女孩子欣賞,這充分表現出了我的慷慨。有一段時間,我把我的蝴蝶形的傷疤用圓珠筆油染成了藍色,大家都紛紛問我哪裡文的身,這樣漂亮。這說明我這人不但會把醜的變成美的,還能把弊的變爲利的。
不過因爲這事,我媽和我奶奶結下了不可調解的內部矛盾,我媽說我奶奶是爲了以後不讓我在她家吃飯,故意把我的胳膊燙傷的,還說當時我被滾熱的玉米糊燙得嗷嗷直叫,奶奶卻在一旁陰謀得逞地奸笑。如果按照媽媽的描述請個畫師來給奶奶畫像,畫出來後一定像個殘忍的老巫婆。但我媽這種說法並沒有得到別人的認可,所以,她所述說的這個版本很不可靠,如果非要找一個可信的版本,我想應該是這樣的:在我奶奶剛盛好一碗熱玉米糊的時候,我急著要喝,於是伸出那隻倒黴的手,把碗扒翻了,就出現了以後的情景。如果說奶奶是故意把玉米糊潑在我胳膊上,我是不能相信的,至少鄰居家的餘奶奶都不會信。那個時候,八十年代的農村,也就是剛能吃飽飯,誰捨得把一碗香噴噴的玉米糊白白地倒掉?如果是故意,像我奶奶那一顆精明頭腦,至少也得把玉米糊換成白開水!所以,關於導致我胳膊上一個現已變爲蝴蝶形的漂亮疤痕的那碗玉米糊,並非我奶奶故意所爲,而是我自己的作品。
事實上,我是我們家第一個孫子輩的人,用一個詞也就是說我是我們家:長孫!是長孫,而不是長孫女。所以在當時我的地位是無與倫比的,雖然後來爸爸媽媽叔叔嬸嬸又不斷地爲我製造出幾個弟弟來,以至於我的位置不斷地遭到貶低,但那都是以後的事。當時,我的胳膊上迅速地起了一大片水泡,我奶奶嚇得手足無措,臉色發白,不知是心疼還是預感即將挨媽媽的批鬥而憂心,可能兩方面的原因都有,總之,當時我奶奶是嚇得呆在那裡不會動了。最後,還是我小叔見過大世面,把隔壁的餘奶奶叫來,餘奶奶顛著她那三寸金蓮跑進奶奶家,端起一盆冷水就倒在我胳膊上,把香噴噴的玉米糊衝得一乾二淨。
總之,我媽對我說:“記好了,以後別叫那個老太婆奶奶。”而媽媽的話總對我起不了任何作用,因爲我實在想不出對於“爸爸的媽媽”,除了叫奶奶之外還有什麼其他叫法,當時媽媽沒把這個問題給我講明白,所以我只有繼續叫“爸爸的媽媽”,也就是那個我的媽媽不讓我叫她做奶奶的老太婆爲奶奶,如果當時我知道grandma也可以用來稱呼爸爸的媽媽,我就會聽我媽的話,不叫爸爸的媽媽爲奶奶。
雖然我媽不斷地向我灌輸我奶奶種種不是的言論,而我奶奶卻很少在我面前提及我媽的不是,這裡面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奶奶怕我會把原話學給我媽,從而引起內部戰爭。其實,我是個很能嚴守秘密的人,媽媽說奶奶的任何壞話,我從沒在奶奶面前說過,最能證明這一點的是:就算我曾經說過我跟誰誰誰掃蕩過誰家的雞窩誰家的菜地,卻從沒有說過受益者和受害者的名字,畢竟我是個男人,男子漢,我不能泄漏別人的見不得人的秘密!而且我每時每刻都在謹記如果說了準出事。所以如果你有什麼難言之隱不說出來心裡憋得難受,說出來又怕出事,那麼我給你的建議就是:偷偷地告訴我!而奶奶卻總是信不過我,懷疑我是媽媽派來的奸細,很少給我講媽媽的不是,或許我奶奶真的就不在乎對別人對自己的任何閒言碎語,也不喜歡說別人的是非。
據我媽說,她對奶奶不好,並不是因爲我胳膊上的疤痕,她這樣說我似乎有些相信,因爲我爸在我屁股上製造疤痕的時候,我媽對我爸的態度並沒有見得比以前差。我媽說,對奶奶不好,是因爲奶奶對老奶奶不好,也就是說,我的奶奶對我爸爸的奶奶不好。我爸對我拳打腳踢的時候,大概就是因爲我奶奶對他奶奶不好,他不敢對我奶奶動怒,所以只好在我身上出氣。然而讓我弄不明白的是:爲什麼我奶奶對我爸爸的奶奶不好,媽媽就會對奶奶不好呢?當時我翻了很多數學定律以及推理學定理,後來又找了許多其他一大堆亂七八糟的各種定理,始終沒有查到這一規律。
我的奶奶對我爸爸的奶奶不好,並不能說明我媽媽就對我爸爸的奶奶有很深的感情。後來我聽餘奶奶講,我爸爸的奶奶命苦,我媽媽還是個大姑娘的時候我爸爸的奶奶就去世了,我奶奶對她婆婆整日冷言相譏,連她婆婆去世的時候都沒流半滴眼淚。雖然我姥姥和我的奶奶住在同一個村,我媽媽還是個姑娘的時候就認識我爸爸的奶奶,但這也不能證明我媽就對她很好。所以按照我媽媽的思維方式推理,她對奶奶的態度是講不通的,唯一能講通的就是:雖然我媽媽對我爸爸的奶奶並沒有很深的感情,但我媽爲了公平起見,也要讓我奶奶嚐嚐兒媳對自己不好的滋味。我媽這樣做的時候,並沒有想到如果有一天我有了老婆會不會也像她那樣提倡公平,也給她一個能嚐嚐兒媳對自己不好的機會。當然,我是很孝順的,所以,直到現在我都還沒找過女朋友,就連4歲的時候,鄰居家的三妞以一塊糖的代價要我和她談戀愛,我都強忍著糖塊的引誘沒有同意;要知道,那可是這些年來唯一的一個女孩子追我,至今還沒等來第二個。
我媽對我奶奶雖不太好,但我媽卻是個標準的基督徒,每天晚上都要“主啊,阿門”幾遍才睡覺。以前我認爲我媽很笨,現在想來,她是極聰明的,如果她從小進學校的話,現在肯定已經博士後畢業了,也不會嫁給我爸爸這個窮光蛋了。
我媽沒上過一天學,我上初中的時候她還一個字不識。初一那年,基督教會發給她一本《聖經》,當然,只發給交了錢的。她讓我讀給她聽,我不幹,於是這個重任就落到弟弟身上。開始的時候還行,時間久了弟弟就受不了了,因爲那時候弟弟才上小學,有很多字不認識,這時媽媽就會氣憤地說:“怎麼搞的,都上學了,還不認識?”這讓弟弟苦惱不已,只好反駁:“你上學也不一定認識!”
後來不知怎麼搞的,我剛上初二,有一次回家,竟看見媽媽自己在翻看《聖經》,還一本正經地小聲朗讀,我笑道:“媽,你這樣子還真像認識字似的哪!”媽媽擡頭吃驚地看著我:“我學了半年了,怎麼會不認識?”這時我才知道,媽媽每天晚上都拿著弟弟的課本跟弟弟學識字,捏著弟弟用過的破鉛筆頭,把以前我用過的和弟弟用過的作業本的背面都寫得密密麻麻,每天晚上都要寫到一點左右,我爸爸雖抗議無數次,但都無效,就索性不管了。我媽從沒因爲寫字而買過任何筆,哪怕是五分錢一根的鉛筆,從來都是囑咐弟弟用過的鉛筆頭別扔掉。後來弟弟年級高了,用鋼筆了,媽媽也就不寫字了,這時候,她認識的字已經比我還多了,我所有不認識的字她全都認識。
弟弟教媽媽查字典的時候拿著《新華字典》說:“這上面什麼字都有,老師說全中國能把這上面的字認完的人沒有幾個!”媽媽則不屑地說:“這才幾個字,我用不了多久就能認完!”弟弟聽了也很不屑,他只對媽媽說了兩個字:“吹牛!”於是,我媽一氣之下就沒有跟弟弟學怎麼查字典(直到現在我媽都不會查字典),直接抱著《新華字典》從頭到尾地學了起來。
沒出三個月,我媽向我們宣佈《新華字典》上的字她全會了,我和弟弟當然不信,我們學那麼多年還沒認識三分之一,她幾個月就全會了?於是我和弟弟抱著《新華字典》考問媽媽,考了一個上午,我和弟弟面面相覷,沒有一個我們從字典上找出來的字她讀不出來的!我們不甘心,正想接著考問,媽媽卻氣憤地說:“小兔崽子,我可要去做飯了,沒時間了!”這時我才知道:我媽比黃蓉她媽差不了多少!後來,弟弟遇到不認識的字就常常向媽媽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