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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案 死亡騎士

1

光陰似箭,歲月如梭,一晃我已經參加工作近3年了。

3年的時光轉瞬即逝,我一路跟著師父奔赴各種兇險的現場:有的惡臭難忍、蠅蛆滿地,有的充斥著毒氣,有的隨時都會爆炸,有的暗藏了烈性的傳染病病毒……但只要有師父在身邊,看著他冷靜、淡定地處理問題,聽著他有條不紊地分析著解剖發現的線索,就算是再危險的地方,我也總能找到一些安全感。

但人畢竟是血肉之軀,我心目中神一樣的師父也終究不是神。哪怕他依然還會在壓力最大的關頭,給我們說一些一點兒都不好笑的冷笑話,可他的身體還是出賣了他,疲倦的神態偶爾會從他那全神貫注的眉眼裡不經意地流露出來,也是在這個時候,我隱約有了一些不好的預感。

2008年的春天快要結束的時候,師父忽然說:“我的左耳好像聽不見了。”說這句話之前,師父正坐在自己的椅子上,把電話從左手換到了右手,之前還在要求對方大聲點兒說話的他,臉色忽然變了。那天早上他破天荒地請了假,很快,他又破天荒地住了院。

師父沒有辦法不住院,因爲醫生診斷說,這是疲勞過度導致的內耳血管痙攣,如果不及時醫治,可能會導致單耳失聰。住院第三天,師父一個電話把我叫到了病牀前。

“這麼久以來,你表現得很不錯,有成爲一名優秀法醫的潛質。”

師父的開場白居然是這麼直白的讚揚,我一時間不知所措起來。以前在破案的過程中,即便我發揮了關鍵的作用,師父也只用眼神肯定過我。

“你做好準備了嗎?”師父接著問道。

“啊,什麼準備?”我又開始忐忑起來了。

“獨當一面的準備啊,你不能每次總跟著我出現場吧?”

“師父你不過就是內耳血管痙攣嘛,怎麼搞得好像要提前退休似的?”我開著玩笑。

“你啊,”師父沒理會我的玩笑,整個人似乎又嚴肅起來了,“你也看到了,現在各地對我們省廳法醫的信任度越來越高,我們需要出勘現場的次數也越來越多了。我一個人,肯定是不行的。你跟了我也3年了,該有些獨立辦案的能力了。”

“可是,我不是得先拿到主檢法醫師的資格才能獨立辦案嗎?”我猶豫著,說實話,我的確沒有想過這一天會來得這麼快,“雖然我的確是雙學士學位畢業的,但是畢竟工作年限還不夠,這會不會不符合規矩啊……”

“嗯,要先獲取主檢法醫師資格,才能成爲第一鑑定人,這個是沒錯。”師父說,“但是參與命案偵破不同於檢驗鑑定,能力要大於虛名,我覺得你可以去試一試自己的身手了。”

師父這話一說,我那不祥的預感更加強烈了,難道這麼快就要趕鴨子上架了?

“咳,能不能成爲省公安廳的主檢法醫師,”師父反倒微笑起來了,“要看這套考卷你能不能及格——洋宮縣剛剛發生了一起案件,是交警處理的,但在進行屍表檢驗的時候發現了異常,目前性質還沒定,他們請求我們的支援。”

判明案件的性質,這可是法醫工作裡責任最大,也是最難的部分。交通事故的死亡事件裡,縣級公安機關法醫的職責,就是通過屍體檢驗來確定性質,排除他殺的可能。但這次他們居然向省廳求助來確定性質,可見這起交通事故肯定不簡單。

聽師父這麼一說,我立即就慌了:“不是吧,考題這麼難?上來就考性質?”

師父看見我慌亂的表情,更是樂了:“幹嗎這麼不自信?你可是我教出來的徒弟。好歹也是省廳的主檢法醫師,你以爲是那麼容易當的呀?”

師父都放出話來了,我想賴也賴不了了,只有乖乖就範:“是什麼案情?”

“早上我剛接到電話,就把你叫過來了。屍體還在現場,你現在就趕去洋宮縣吧,去了就知道案情了。車子在樓下。”師父扔給我一把警車的鑰匙,“我不擔心你會考不及格,倒是擔心你開車安不安全。”

“放心吧,我6年駕齡了。”我心不在焉地答道。

洋宮縣是省城的下屬縣,離省城只有30公里的路程,我半個多小時就到達了洋宮縣公安局,然後在早已等候在公安局大門口的刑警大隊長的指引下,驅車趕到案發地點:洋宮縣洋橋鎮。

隔得很遠,就看見現場圍著密密麻麻的人,時不時還能聽到警察對講機中發出吱吱嘎嘎的聲音。我忽然有了一種進入拳擊賽場的感覺,人山人海,嘈雜喧鬧,唯獨師父不在身邊。當我停完車,拎著現場勘查箱走進警戒帶的時候,瞬間感到了四面八方聚集過來的目光,我的心跳加速,甚至連耳朵都敏感起來了,隱約聽到有人低聲議論著:

“這就是省廳來的法醫?看上去這麼年輕,靠譜嗎?”

“他一個人來的?他師父呢?”

“不會還是學生吧?腦門子都出汗了……”

……

洋宮縣公安局的法醫姓林,算起來也是我的師兄,我強顏歡笑地過去和他打招呼,算是寒暄。林法醫一邊和我說話,一邊忍不住左顧右盼,神色裡掩飾不住的失望和詫異,最後他的目光停在我身上,可那眼神裡,滿是懷疑。

他什麼都沒說。

我暗自深吸了一口氣,開始工作吧!

當然,第一步就是熟悉現場的環境。我繞著現場走了一圈,心漸漸平靜了下來,這是一座南北走向的小橋,橋上沒有護欄,橋底下也沒有水流。從橋上往下看去,這橋大概有3米多高,橋底長著茂密的荒草,也堆滿了生活垃圾。橋邊是一個小型的集鎮,每天上午8點到下午3點,這個小集鎮上會有很多商販,但過了下午3點就很少有人了。

“這附近有住戶嗎?”我問偵查員。

“沒有。最近的住戶也在2裡地以外,這裡就是集鎮。”

“這橋下面怎麼有這麼多生活垃圾?”我站在橋邊,小心地往下看,發現橋下有很多諸如白色飯盒、塑料袋之類的垃圾。

“這兒沒人打掃,小集鎮上的攤販平時吃了午飯,飯盒什麼的垃圾都往這下面扔,時間長了,就全是垃圾了。”偵查員倒是很耐心地和我解釋。

橋上支著一輛七成新的摩托車,摩托車上黏附了一些泥土。摩托車的旁邊停放著死者的屍體,屍體的衣著很完整,衣服上貌似看得到血跡。屍體的臉上也黏附著泥土,讓人看不清死者的表情。

“什麼案情?”我問。

林法醫揮手叫來了主辦本案的交警同志,交警說:“前期調查都結束了,情況是這樣的:26號,也就是前天下午,一個叫胡麗麗的中年女子到洋橋鎮派出所報案,稱她的丈夫失蹤了。”

“下午報失蹤?”我微微詫異。

“是的,據她說,25號晚上她照例回孃家,26日早晨回到自己家,發現家裡的被子疊得很整齊,以爲自己的丈夫上班去了。可是到中午的時候,她丈夫吳明路打工的工廠廠長給她打了電話,問她吳明路爲什麼沒有去上班。她當時就慌了,和吳明路的父親一起到吳的朋友家找了一圈,沒人見過他,於是下午就去派出所報了案。”

“吳明路平時晚上幾點下班?”我問。

“他一般是早晨7點出發去工廠,晚上7點從工廠回家。工廠到家裡的距離,騎摩托車要半個小時。”

“胡麗麗25號晚上幾點回孃家的?”

“她回去得早,下午5點就到了位於隔壁村的孃家。她孃家人和鄰居都能證實胡麗麗25號晚上一直在孃家。”

“也就是說,她25號晚上就沒有看見吳明路,是嗎?”我問。

“是的。”

“這輛摩托車是吳明路的?”我指著支在一旁的摩托車說。

“確證了,是死者的。”派出所民警說。

“好吧,您接著說。”我示意交警同志繼續介紹情況。

“今天,28號,也就是胡麗麗報案兩天後,早晨一個攤販報案,說發現橋下有一具屍體。我們趕到的時候,確證死者是吳明路,他躺在橋下,身上壓著摩托車。羣衆報案是說有個人騎摩托翻到橋下去了。”交警同志指著橋下的一處荒草被壓倒的地方說。

“今天早晨纔看見的?”

“是的,這個我們詳細問了,一般不會有人站在橋上往下看,扔垃圾都是站在離橋幾米處往橋下使勁兒一扔,橋下有垃圾和荒草,屍體沒被人發現也很正常。看屍體附著的泥土狀況,死者應該是在這個橋下躺了兩天了,而且這兩天下雨,我們看死者的衣服都是溼的,應該是失蹤的時間段就掉下去了。”

我簡單看了看屍體的外表,點點頭,對交警同志的分析表示認可。

“25號,吳明路上班的狀況……”我接著問道。

“25號晚上7點,吳明路準時下班的,這個都調查清楚了。”

“他一般在哪裡吃飯?”

“都是回家吃飯。”

我蹲在橋邊仔細地看著水泥小橋的邊緣,說:“你們認爲可能不是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因爲橋邊沒有擦劃痕跡,對嗎?”

我的這一說彷彿出乎辦案人員的意料,他撓了撓頭說:“這個……呵呵……這個我們還真的沒有想到。我們還是認爲這有可能是一起交通事故的。”

“是我提出疑點的。”林法醫插話道,“接到交警的電話後,我就趕過來進行屍表檢驗,簡單地看了屍表之後,覺得有點兒不對。屍體除了頭上有幾處嚴重的損傷以外,其他肢體沒有損傷。畢竟發現屍體的時候,摩托車是壓在屍體身上的,從這麼高的地方跌落,摩托車又壓上了身,怎麼可能沒有損傷?”

“我覺得有可能。”交警說,“我們發現的時候,摩托車是一邊車把著地,一邊後備箱著地,正好這兩點把摩托車架空了,而屍體除了頭部位於摩托車底盤的位置以外,其他的肢體正好就躺在這個空隙處。可能就是那麼巧,摩托車只砸在了他的頭部。”

我從數碼相機中看到了原始現場的照片,點了點頭,覺得交警說得有理。

林法醫看到我贊同交警的意見,連忙說:“摩托車底盤能形成頭部幾處挫裂創嗎?”

我笑著說:“別急,有爭議,說明這個案子有意思,有意思的案件可能都是存在很多巧合的,至於損傷形態,我們驗屍的時候再說。我剛纔說了,如果是騎車從橋上跌落的,爲什麼橋邊沒有擦蹭的痕跡?”

交警堅持自己的觀點,走到小橋的一邊說:“這個橋是水泥的,但橋頭兩邊是很陡的斜坡通到橋下,如果死者是爲了避讓車輛,直接從橋頭邊的斜坡處摔跌下來,那麼自然不會在水泥的橋邊留下痕跡。斜坡是土坡,下過雨後,即使有痕跡也沒法發現了。”

我走到斜坡邊看了看,屍體原始位置是在橋北頭東邊的斜坡下方。看照片,摩托車的車尾應該是緊靠橋北頭東邊的旱溝河牀邊。

“如果是速度很快地從斜坡衝下了橋,由於有初始動能,屍體和摩托車怎麼可能跌落得離河牀這麼近?”我說,“橋又有十多米長,死者不可能從橋南頭衝過來這麼遠,對吧?這樣看起來,倒像是騎著摩托車慢慢從橋北頭斜坡處掉下去的。沒有初始動能啊。”

我的話讓交警陷入了沉思。林法醫看我開始支持他的觀點了,高興地點點頭,說:“對對對!秦法醫的這個分析有道理。”

2

我笑了笑,說:“呵呵,這只是推測。很多交通事故有很奇怪的現象,沒法逐一解釋,是因爲交通事故的過程是多變的,不在場是很難還原重建的。”我引用了師父曾經的一句話,意思是讓大家都不要先入爲主,要用充分的依據說話。

我接著說:“根據剛纔說的,死者應該是從橋北向橋南這個方向跌落橋下的,現在我要問,死者的家在哪邊?單位在哪邊?這條路是不是必經之路?”

“死者家住北邊,單位在南邊,這橋是他上下班的必經之路。”派出所民警說道。

“那就是說,死者是在從家往單位去的方向掉落橋下的。”我說。

交警點了點頭表示贊同,突然又像想起來什麼似的說:“對了,摩托車是處於在檔狀態的。”

我看了看身旁的摩托車,確實處於在檔的狀態,可能是跌落後熄火了。但是我注意到了摩托車的大燈是處於關閉狀態的。

“不說那麼多了,現在立即開展工作吧。”我學著師父的口吻開始指揮了,“分四個步驟,第一,下去看看屍體著地的現場;第二,去死者家裡看看;第三,檢驗屍體的衣著;第四,解剖屍體。現在,請殯儀館同志把屍體拉走吧,我下去看看。”

說完,我換上了高幫膠靴,小心翼翼地從橋頭北側東邊的斜坡慢慢地下到旱溝裡。這個斜坡真的很陡峭,而且因爲前兩天下雨,顯得很滑,從這麼高的地方安全地下到溝底還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好在在刑警學院學到的本事還沒有忘記,幾步一跳,我順利到了溝底。

溝底都是雜草和垃圾,好在今天的陽光很好,溫度挺高,所以溝底並沒有多少爛泥。

橋北頭東邊的溝底見到一個貌似人形的凹陷,應該是屍體的位置,因爲連續兩天下雨,屍體因重力下沉,在土壤上留下屍體的痕跡。人形凹陷的凹坑內和周圍都是一些髒兮兮的生活垃圾,垃圾上沒有看見多少血跡。我蹲在地上,戴上手套,將垃圾一點一點地從凹坑內揀出去,凹坑底部的土壤漸漸顯露出來,原來溝底是很鬆的黃沙土地,看起來沒有什麼異常。

我在交警同志的幫助下,又從溝底爬上了橋面。我撣了撣身上的泥土,站在橋頭設想了一下死者駕駛摩托車的途徑,突然覺得有些奇怪,但我只是想了想,並沒有說出來:“要不,我們去死者家裡看看?”

我開著車,帶著林法醫以及兩名偵查員,在偵查員的指引下,一路顛簸,到了死者的家裡。

死者家位於小村的深部,遠處可以看到塵土飛揚的施工工地。死者家就在一排平房的中間。偵查員說:“只有死者家和隔壁這一家住人,其他的住戶都在外打工,一般沒有人回來住。”

我擡眼看了看死者家的房屋,一個大大的院子,白牆黑瓦,鋁合金窗戶,從門外看去,屋內整潔亮麗,地板磚雪白,黃色的組合傢俱也很氣派。這房子蓋得很大氣,說明死者生前還是比較富裕的,明顯超出了隔壁幾戶。

我信步走進死者家的院落。死者的妻子胡麗麗斜靠在屋門邊兒上,一臉的傷心,失魂落魄。我悄悄走近她:“大姐,我能進家裡看看嗎?”

胡麗麗沒有看我們,只是黯然地點了點頭。

我走進屋內,一股刺鼻的乳膠漆的味道撲面而來。

我悄悄問偵查員:“他們家最近刷了牆?”

偵查員說:“哦,這個我們調查過了,最近這邊房子要拆遷,吳明路家的房子大,如果再裝潢精美一些的話,拆遷款會多很多,所以在吳明路失蹤之前,他們家就開始裝修了。”

“吳明路失蹤以後呢?”我問。

“他失蹤以後,仍在裝潢,昨天剛弄好。”

“這個裝潢的時間段,也太巧了吧。”我走到牆邊用手指蹭了蹭雪白的牆壁,感覺牆上的乳膠漆彷彿仍沒有全乾,“裝潢一般在每天什麼時間段開展?”

“早上9點到下午2點,吳明路不在家的時間。”偵查員說,“這個問題,隔壁鄰居證實了。”

我在吳明路的家裡繞了一圈,突然發現壁櫥的角落裡放著一本做工考究的日記本,本子上寫著吳明路的名字。我大聲問道:“大姐,這個日記本我可以看看嗎?”

靠在門沿的胡麗麗黯然點了點頭。

我翻開日記本,本子裡工整地寫著每一天的日期,日期後面是花銷的賬目。看細目,應該是吳明路的個人賬本。

我無心關心吳明路的日常花銷,飛快翻到日記本的最後一頁。“5月25日,香菸10元,白酒12元,晚飯8元。”

“既然吳明路是早七晚七的上班制度,白天他肯定不在家,記不了賬。”我壓低了聲音,興奮地說,“這筆賬應該是25日晚上吳明路回到家才記的。說明吳明路25日晚上是安全到家了。我們需要偵查的時間段又縮短了。”

偵查員點了點頭。

“他晚上8點才能到家,第二天早上7點半應該到廠裡但是沒有到,這個時間段便是死者被害的時間。”林法醫說。

“師兄,咱不能先入爲主啊,沒有依據說他是被害的。”我笑著和林法醫說。

“哈哈,也是。”林法醫的態度明顯改變了許多,看到我之前的幾點發現,他對我的信任度也在增加。

我走出屋內,彎下腰問胡麗麗:“大姐,26號早晨,你回家以後,家裡一切正常嗎?”

胡麗麗仍然用一樣的態度,默默地點頭。

“被子也是疊好的?”

胡麗麗點頭。

“請節哀吧。”看樣子是問不出什麼情況了,我安慰了一句,走出了死者家。

當我走出死者家小院,發現死者的鄰居一家三口用一種欲言又止的眼神看著我們,我頓時從他們的眼神中讀出了一些意思。難不成,他們是有話對我說?

我走到他們家門口,回頭看看確認胡麗麗沒有跟出院外,拿出茶杯說:“老鄉,給我倒點兒水行嗎?”

走進死者鄰居家裡,我立即問:“麻煩問一下,前兩天,也就是25號晚上,你們聽見什麼動靜沒有?”

鄰居小夫婦一齊搖了搖頭。

“那你們對老吳的死,有什麼看法呢?”

鄰居小夫婦又一齊面露難色。

我看了看在門外等候的偵查員,說:“放心,如果你們有線索,就直說,你們也不想死者蒙冤對吧。我是省公安廳的,相信我。”

林法醫在一旁附和:“對,沒事的,說吧。”

鄰居說:“其實也沒什麼,就是有一點兒懷疑,我們也說不好,只是聽說老吳今天出交通事故死了,所以覺得有些蹊蹺。”

“你們是認爲老吳有可能是被別人殺的?”

“不是,我們就是覺得有些可疑。老吳失蹤前一天,也就是24號,我家的三條狗丟了兩條。”鄰居說。

“丟狗?”林法醫對鄰居的文不對題感到有些意外。我揮了揮手,示意讓林法醫不要插話。

鄰居接著說:“是這樣的,我家養了三條狼狗,很乖的,可是24號下午我們從地裡幹活回來,發現丟了兩條。巧就巧在丟的這兩條是會叫的,剩下的那一條不會叫,卻沒有丟。”

“哈哈,這個沒什麼可疑,可能就是巧合,現在偷狗的那麼多。”林法醫還是忍不住插話了。

“您的意思是說,可能是有人有針對性地把你養的兩條會叫的狗弄走,就是爲了能潛入死者家裡作案?”我打斷了林法醫的話。

“是的,是這個意思。不然偷狗一起偷了就是,爲什麼就偷會叫的。”鄰居說。

我也覺得這個線索不能作爲認定吳明路是被殺的依據,接著說:“還有什麼嗎?”

“還有,15號開始,老吳家就在裝修,20號左右就聽見老吳和胡麗麗吵架,說什麼離婚離婚的,聽起來好像是老吳懷疑胡麗麗和裝修工人有不正當關係。”

“他們家的裝修隊有幾個人?”

“哪有什麼裝修隊?我們農村搞裝修,找個朋友就來裝了,就一個人,什麼活兒都乾的。關鍵是老吳失蹤了,他家還在裝修,沒有停工,直到昨天才停工的。”

聽起來,鄰居提供的這兩條線索都沒有什麼直接的價值,不過,我也算不虛此行,這些小線索在我心裡激烈地碰撞著,可惜並沒有碰撞出我所期望的火花。

現場勘查完畢,我們又去死者家裡繞了一圈,不知不覺已經到了正午。我飢腸轆轆地和林法醫到小集鎮的路邊攤買了碗牛肉麪,狼吞虎嚥地吃了下去。“吃得好飽。”我揉了揉肚子說,“走,殯儀館,幹活兒去。”

洋宮縣殯儀館法醫學屍體解剖室內,吳明路安靜地躺在屍體解剖牀上。我們到達的時候,兩名剛參加工作的法醫已經開始對屍表進行照相、錄像,並將死者的衣服逐層脫了下來。

死者的衣著很完整、很正常,下身是褲衩和外褲,上身是圓領長袖T恤和外套,腳上穿著鞋子和襪子。

我迅速地穿上解剖服,戴好手套和口罩,把死者的衣物小心地鋪在準備好的塑料布上,一件一件地檢查著。

我看了看屍體頭部的傷痕,又看了看死者的圓領T恤衫,蹲在地上思考了一番,指著圓領T恤衫肩膀上的血跡說:“師兄,這個血跡,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3

林法醫看了看衣物,沒有說話。我接著說:“死者全身只有頭部有幾處開放性損傷,也就是說,只有頭上能出血。死者如果是從橋上跌落的話,摩托車壓在死者身上,死者也不可能坐起來,那麼,頭上的血怎麼會流到肩膀上呢?”

林法醫眼睛閃了一閃,說:“對對對!不過,我們不先入爲主,假如死者的血流出在腦後形成血泊,下雨後,雨水稀釋血液在死者的頭頸肩部形成血水泊,那麼血水泊是不是就有可能浸染到衣服的肩膀部位呢?”

我想了想,林法醫說的還是有一些道理的,怎樣才能排除這個可能呢?我隨後又拿起了死者的外套,看了看,說:“師兄剛纔說的可能性可以排除了。”

林法醫看了看外套,說:“對!如果是血水泊浸染的話,應該先浸染到外套,纔有可能浸染進穿在內側的T恤,而外套沒有血!”

我笑著說:“這可是重要發現,根據這兩件衣服的情況看,死者頭部受傷的時候應該是上身直立位,所以血液纔會流到肩膀上;第二,死者頭部受傷的時候,應該沒有穿外套,所以血液纔會流到穿在內側的T恤上!”

“哈哈!僞造的交通事故現場!”林法醫說。

“別急,我們看完屍體以後再下定論!”我淡定地說道。

死者的損傷很簡單,全身沒有明顯的損傷,除了頭部的四處挫裂創。

“我就是覺得摩托車砸在頭上不可能形成四處創口。”林法醫說,“交警還和我擡槓,摩托車底部也沒有血跡啊。”

“交警畢竟不懂法醫學知識,他們說一次損傷有可能形成四處創口也不無道理。”我說,“摩托車我仔細檢查過了,有明顯被雨水沖刷過的痕跡,如果真的是摩托車砸的,不留血跡也有可能。”

“一次撞擊,可以形成四處創口?”林法醫看到我態度的轉變,感到有些詫異。

“是的,摩托車的底部有很多突起的大的螺絲釘,如果這些螺絲釘同時砸在死者的頭上,確實有可能一次形成四處創口。”我用止血鉗仔細地鉗起創口周圍的皮膚,“這些創口內都有組織間橋,是鈍器損傷,所以如果一個一個創口分開看的話,不能排除是摩托車底的螺絲釘砸在腦袋上形成的。”

組織間橋是分辨鈍器傷和銳器傷的重要依據。鈍器打擊在皮膚上,形成創口的機理是撕裂;而銳器砍擊、刺擊在皮膚上,形成創口的機理是割裂。撕裂的創口中的軟組織自然不會整齊地斷裂,而會有軟組織纖維相連。

“那,這個損傷,說明不了問題?”林法醫問。

“能說明問題。”我學會了師父的斬釘截鐵,“根據創口形態來判斷案件的性質,這個要看條件,這個案子具備這樣的條件。我們分辨是否是由於摩托車的一次砸擊才形成多處創口,不是根據創口的多少,而應該是根據創口的方向。”

林法醫的臉上出現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接著說:“我們仔細觀察一下死者頭部的四處創口,結合創口下面的粉碎性骨折形態可以分析,死者頂部的兩處創口方向是垂直的,沒有皮瓣。”

“顳部的兩處創口也是垂直的,也沒有皮瓣啊!”林法醫仔細檢查了屍體顳部的創口後說。

“哈哈,可是頭頂部和頭顳部不在一個平面上啊,如果和兩個相互垂直的平面都垂直,那麼力自然不會是在一條線上。”我說得有點兒繞,但是林法醫很快明白了過來:“對!和顳部垂直的力,就應該和頭頂平面平行,如果和顳部、頂部都平行,那麼只能是兩個方向的力!”

“是的,即使摩托車底部有再多的螺絲釘,也不可能一次在他頂部和顳部同時形成垂直的創口,所以,造成頭部四處創口的力,不是一次形成的。這樣分析,死者死於顱腦損傷,而導致顱腦損傷的不應該是交通事故,而是鈍器打擊。”

有了這樣的分析,林法醫的心裡有了底,看來他之前的懷疑是正確的。

我們繼續按照規範系統解剖了屍體,在確認其胸腹腔沒有異常以後,林法醫開始穿針引線準備縫合了。

我說:“等等,我再仔細看看頸部。”

我仔細地分離了死者頸部的肌肉羣,在他右側的胸鎖乳突肌下居然發現了片狀的出血。

“又一個意外的發現。”我高興地說,“死者的頸部皮膚沒有損傷,深層肌肉有出血,說明死者生前頸部受過力,雖然不是致命損傷,但是可以肯定不是摩托車之類的硬物撞擊形成,應該是諸如手掌之類的軟物壓迫形成的。”

“你是說,他被別人掐過脖子?”

“是的,被掐過!”我說,“這個掐脖子不是爲了置他於死地,而是爲了固定他的體位,方便打擊頭部。我開始也納悶,如果死者是在運動過程中被打擊,或者被打擊後立即倒地,不可能會有那麼多血跡流到他的衣服上。”

“對。應該是頭部受傷以後,死者仍有一會兒的時間處於上身直立的體位。”

“頭頂部的損傷應該就是兇手掐住死者脖子把死者固定在牆壁後打擊形成的,顳部的創口應該是死者倒地後,兇手恐其不死,又補了兩下。”

“師弟是在現場重建啊!”林法醫的眼神中彷彿露出了一絲崇敬。

“重建得對不對,一會兒我們檢驗一下他的後背,看後背有沒有出血就可以驗證了。”我笑著說,“現在我們要取出死者的小腸,精確推斷一下死者的死亡時間。”

經過師父的潛心研究,根據小腸的情況推斷死者死亡時間和最後一次進餐的關係,已經有了比較準確的計算公式。

我們小心地沿著腸繫膜,把死者的整副小腸取了下來,蛇形排列在解剖臺旁邊的停屍牀上。經過計算,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末次進餐後5個小時,離次末次進餐9個小時。

“經過調查,死者下午4點鐘的時候吃了一頓,我們上午查看了他的記賬本,他晚上肯定回了家,而且是買了晚飯回了家。再根據我們目前的死亡時間推斷,得出兩個結論,根據下午的這一頓到死亡之間有9個小時推斷,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26日凌晨1點。”我數學一直很差,掰著手指頭算著,“死者晚上7點從廠裡走,7點30分到家,如果他8點鐘吃的晚飯,那麼過5個小時,也正好是凌晨1點。所以我敢肯定,死者的死亡時間是26日凌晨1點。”

“哈哈,這又是一個依據!”林法醫這時候心裡已經有底了,說,“凌晨1點,他不可能騎個摩托車出門。”

到了這個時候,我覺得我的這次考試,很有可能要高分通過了,難以壓抑心裡的激動,說:“現在我們把屍體翻過來,檢驗他的後背吧,看看我之前重建的現場對不對。”

不出所料,死者後背的淺層肌肉有明顯的受擠壓形成的出血痕跡。

“被兇手掐住脖子壓在一個平面物體上,這個時候死者的上身處於直立位置,這就說明,剛纔提到的平面物體應該是垂直於地面的,比如說牆壁。”我信口說道。

“這個推

斷有用嗎?”林法醫問。

“有一點點用。”我笑著說,“說明作案現場有牆啊!我們發現死者的地方可沒有牆壁,所以兇案現場不可能是我們發現屍體的現場。真正的兇案現場應該是在室內,說白點兒,就是死者的家。”

“結合死亡時間看,死者確實應該是在他自己家中遇襲的。”林法醫說,“這可是個精心僞裝的現場啊。不過我還是有一點兒疑問。”

我看著林法醫,意思是讓他問。

“既然他是凌晨1點在家中死亡的,爲什麼他家牀上的被子是疊好的?他要起早上班啊,那麼晚了怎麼可能不睡?兇手又不可能殺了熟睡中的死者後又幫他疊好被子。”

我笑了笑:“師兄糊塗啦。被子是疊好的,可不是我們說的,是他老婆說的。既然死者是在家中被害的,我覺得他老婆可能有重大嫌疑,他老婆在這個問題上也有可能撒了謊,這就更反映出胡麗麗的可疑。”

“師弟你也不能先入爲主啊,不能隨便就受到了死者鄰居的誤導,胡麗麗可是有紮實的不在場證據的!”林法醫說。

“我知道肯定不是胡麗麗乾的,胡麗麗幹不了。因爲死者被兇手掐住固定後,被打擊的部位是頭頂部。”我看到林法醫想插話,伸出手阻止了,說,“別急,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沒有根據死者的損傷在頭頂部而說兇手和死者肯定有身高落差,因爲死者有可能是坐在牀上被掐住,這樣死者是坐著、兇手是站著,自然會形成體位落差。所以不能通過死者的損傷在頭頂就說明死者和兇手有身高落差。我想說的是,兇手應該比死者強壯得多,不然一隻手就能控制住死者?”

林法醫點了點頭。

“但是,”我接著說,“如果真的像鄰居說的那樣,胡麗麗和他人有姦情的話,不能排除是胡麗麗唆使姦夫來行兇的啊。你不覺得胡麗麗的這個不在場證據太巧合了嗎?”

林法醫說:“嗯,說的是有道理,但還是得靠證據來說話。屍檢可以結束了嗎?”

此時我和林法醫已經在解剖臺前站了5個小時,林法醫不斷地扭著他有一點骨質增生的腰部。

“師兄有腰疾,先下吧,我和你的助手繼續。”我說。

“還要解剖什麼?”

“既然是第一次主持案件偵辦法醫工作,我要做到萬無一失。”我說,“我想把死者的脊椎打開,看看椎管內有沒有出血。如果死者是駕駛摩托車從橋上跌落的,又是仰臥著地,那麼他的脊椎肯定有傷。換句話說,如果像我們之前推斷的,死者是死後被拋下橋的,他的椎管內是不可能有血的。”

林法醫點點頭:“那我先下了。”

我和實習法醫一點一點分離了死者脊椎附近的肌肉組織,然後用開顱鋸鋸開了死者的脊椎骨。

椎管內,居然全是血。

4

這個發現太出乎意料了,怎麼可能?出血是生活反應,難道死者還真的是跌落橋下的?難道我們之前的分析推斷全部錯誤?

林法醫傻在那裡,我也傻在那裡,就這樣傻傻地站了幾分鐘,我是真的沒了主意,於是脫下解剖服,給師父撥通了電話:“師父,我遇見問題了。”

“考試還能請教老師嗎?”師父在電話那頭用調侃的語氣說道。

我知道師父只是和我開開玩笑,他一向主張人命大過天,絕對不可能因爲這是對我的考試,而置一起命案於不顧。所以我沒有理會師父的玩笑,繼續問道:“簡單點兒說,我認爲這個案子的死者是被人殺害以後,被拋下3米高的橋下的,仰面著地。但是爲什麼死者的椎管裡會有血?”

師父在那邊沉默了一會兒,說:“你有充分的依據證明死者是被殺害以後從高處拋屍的嗎?”

我的大腦又迅速地轉了一圈,接著說:“有充分的依據!”

“死者死亡幾天了?”師父說。

“到今天,快3天了。”

師父笑道:“要懂得堅持自己的觀點。抓大放小知道嗎?法醫是人不是神,不可能把所有的問題都解決。”

“可是,這個問題解決不了,案件性質的判斷就有問題,我心裡就不得勁兒。”

“解決得了。”師父的話鋒一轉,“高墜導致脊椎損傷,不是看椎管內有沒有血。第一要看脊椎有沒有骨折。”

“沒有骨折。”

“第二要看脊髓有沒有損傷。”師父說。

“嗯,看脊髓嗎?”我一邊說,一邊打著手勢,讓實習法醫把死者椎管內的硬脊膜剪開。

硬脊膜被剪開了,呈現出一條雪白的脊髓,完整、乾淨、沒有出血。

我撲通亂跳的心終於又重新平靜下來。

“脊髓沒有出血損傷。”我說,“哈哈,師父,這是怎麼回事?爲什麼脊髓沒有損傷而椎管內會有血呢?”

“因爲屍體腐敗,硬脊膜牽拉椎管內的神經根和小血管,導致小血管的破裂,所以纔會在椎管內發現出血。簡單說,就是腐敗造成的。”

這排除了一切可以駁斥我觀點的問題。掛了師父的電話,我信心滿滿,昂首挺胸地和林法醫一起坐上車。

“師兄,我們掌握了這麼多關鍵的線索片段,現在要去專案組把這些線索片段串聯起來。”我高興地說。

晚上8點,我顧不上吃飯,和林法醫一起走進專案組會議室。會議室裡,偵查員和交警同志都在等待我們的到來。

“交警同志趕緊回家吃飯吧。”我進了門就急著說,“是兇殺。”

我肯定的態度引起了專案組的一片嘈雜。

大隊長顯然已經做足了心理準備,說:“能肯定嗎?”

“能肯定。”我坐了下來,喝了口水,說,“我們長話短說,我從屍體檢驗情況開始說起。”

“死者死於顱腦損傷,死亡時間是26日凌晨1點。”我剛說完,會議室又是一片竊竊私語,看來死亡時間的推斷,讓偵查員們也開始相信這真的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依據之一,死者的頸部有軟物形成的損傷,摩托車形成不了。”我說,“依據之二,死者的頭上四處創口,是兩個不同方向作用力形成,摩托車一次形成不了。依據之三,死者的脊椎沒有損傷,不符合高墜後後揹著地應形成的損傷。依據之四,死者的會陰部沒有損傷。”

屍檢的時候,我注意到了這個細節,但是沒有和林法醫說,所以林法醫也很詫異:“會陰部?”

“是的,如果死者是騎跨著摩托車跌落翻滾,會陰部應該有挫傷。”我說完,全場都在點頭。

“根據以上四點依據。”我接著說,“屍檢情況充分表明,死者是先被別人掐頸固定在牆壁上,然後用鈍器打擊頭部致死。”

我停頓了一下,大隊長感覺意猶未盡:“這就完了?”

“當然沒有完。”我笑著說,“現在我來說現場情況。依據之五,死者的跌落位置是橋北頭東側,死者家住橋北面,而當天晚上死者肯定已經安全到家,如果是死者再次從家裡出來是由北往南騎,經過小橋跌落的話,按照駕駛車輛靠右行駛的慣例,死者駕車應該沿橋的西側行駛,即使跌落也應該是跌落在橋北頭西側。即便是死者逆向行駛,我在現場也說了,由於速度動能,死者不可能緊貼著橋頭跌落,應該衝出去一段距離,死者的這個位置應該是從橋頭北側東頭位置垂直跌落。”

大家繼續點頭。

“再說摩托車。”我又喝了口水,“依據之六,摩托車雖然處於在檔狀態,但是大燈處於關閉狀態。既然吳明路是在凌晨1點伸手不見五指的時候死亡的,怎麼可能不開車燈騎車到現場?他總不可能是在跌落的瞬間關閉了大燈吧?但如果是兇手駕駛摩托車運屍到現場,爲了不引起別人的注意,關燈駕駛就解釋得過去。”

“對!而且我們通過衣著檢驗,判斷死者受傷的時候,上身處於直立位,如果是跌落橋下則不可能。這是依據之七。”前面的兩個依據我之前沒有透露,直接在專案會上通報,說得林法醫熱血沸騰,忍不住插話說出了我的第七點依據。

我笑著點了點頭,繼續說:“根據上面的七個依據,我認爲死者是在睡眠狀態中被人驚醒,然後被人掐壓固定上身後打擊頭部致死。死者死亡後,兇手給死者穿了衣服,運送到發案現場,僞造了一個交通事故的現場。殺人現場應該是在死者家裡,既然兇手能和平地進入現場,那麼死者的妻子就脫不了干係。不知道我上述的七個依據夠不夠。當然,還有很多算不上依據的可疑之處,比如胡麗麗當天晚上過於巧合地不在場,比如死者失蹤以後他們家的裝潢工作仍在進行,比如說死者鄰居家三條狗中有兩條會叫的狗案發前突然神秘失蹤,比如說死者應該是在夜間睡眠時間遇襲,胡麗麗卻說第二天早晨回家後見家中的被子是疊好的。”

聽我如此簡單快捷而且有理有據地判明瞭案件的性質,大隊長顯得非常高興:“這麼多依據足夠了!不過,我想知道,胡麗麗爲什麼會去殺她的老公?有什麼作案動機呢?”

“我聽他們鄰居說,吳明路和胡麗麗曾經有過劇烈的爭吵,因爲胡麗麗可能與裝潢工有姦情,吳明路最近在和胡麗麗談離婚。”我說。

“就因爲這個殺人?”大隊長摸了摸額頭,說,“夫妻吵架而已,用作殺人動機,好像有一些牽強啊。”

“開始我也覺得挺牽強,所以也和鄰居私下交流了一下。”我說,“據說,他們那片房子要拆遷,吳明路的祖傳宅子也拆,拆遷款是70萬元!我們設想一下,如果吳明路和胡麗麗離婚了,因爲是婚前財產,這70萬元胡麗麗拿不到一分錢,但是如果吳明路死了,根據繼承法,胡麗麗理應繼承這70萬元拆遷款。一個女人有了新歡,又面臨這一輩子也掙不到的鉅款,所以動了殺機,這還牽強嗎?”

大隊長對我的分析也表示了認可,說:“有道理!不過,有證據嗎?”

“如果可以確定兇案現場是在死者家中,就是指控胡麗麗是同案犯的有力證據。因爲死者受傷會出血,胡麗麗不僅無視家中有血的事實,還謊稱第二天早晨被子是疊好的。”我說,“不過,有個難點,就是死者家的牆壁在死者失蹤後又粉刷了,不確定能不能找到死者確實死在自己家中的證據。”

“你是說,死者家中應該有血,只是現在可能找不到了,對嗎?”大隊長說。

“兇手殺了人,急於將牆上的血跡粉刷掉,下一步,我們鏟去新粉刷的乳膠漆,不知道有沒有希望發現浸染到牆壁內的血跡。”我說,“另外,偷狗的事情也應該引起重視,畢竟不會有那麼多巧合,鄰居家的狗養了這麼多年沒人偷,死者死前一天被偷,恰巧被偷的是會叫的狗。這確實很可疑。所以下一步,要派一組人搜查裝潢工的家,看能不能找到偷狗的工具和藥品。”

第二天一早,我和幾名偵查員到了胡麗麗家。

心裡有了底,我們的眼神也就充滿了冷峻。當胡麗麗看到我們氣勢洶洶地走到她家門口,冷冷地審視她的時候,她居然撲通一聲跪了下來。“我都交代,我都交代,不是我殺的吳明路,能不能不判我死刑?”胡麗麗哭喊道。

沒有想到案件偵破會進展得這麼順利,在胡麗麗被押上警車的時候,我和林法醫也開始了在吳明路臥室尋找血跡的行動。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血跡真的讓我們找到了。

捷報頻傳,負責搜查裝潢工的家的偵查員和技術員們也獲得了戰果,裝潢工的摩托車後備箱中真的放著一根套狗的繩索,上面還依稀黏附著幾根狗毛。

獲取了這麼多間接證據,而且這些證據可以形成一套完整的證據鎖鏈,所以審訊工作進展得也很順利。在鐵證面前,裝潢工也沒能扛住多久,很快就交代了他受胡麗麗唆使殺人毀跡的犯罪事實。

原來胡麗麗和吳明路的感情一直不錯,直到胡麗麗認識了裝潢工趙某。爲了能有更多歡聚的時間,胡麗麗提出了請趙某來家裝潢,以獲取更多拆遷款的建議。這個建議很快被吳明路採納了,但是趙某和胡麗麗的姦情也很快被吳明路察覺。吳明路對妻子的行爲感到憤怒,並表示一定要離婚。想到馬上到手的70萬元拆遷款就要不翼而飛,胡麗麗便心痛不已,於是找趙某密謀殺害吳明路。

25日晚,胡麗麗藉故回孃家,走之前將家門鑰匙放在門框上面。26日凌晨,趙某潛到吳明路家,用胡麗麗放在門框上面的鑰匙開門進屋。本來趙某是想趁吳明路熟睡的機會殺害他,未曾想,他摸黑走路的時候不慎碰倒了放在客廳的酒瓶。吳明路突然驚醒,發現趙某並與其進行一番打鬥,身體孱弱的吳明路敗下陣來。趙某殺害吳明路後,爲吳明路穿上外衣外褲和鞋子,駕駛吳明路的摩托車把屍體運到小橋旁,精心僞造了一個吳明路駕駛摩托車跌落橋下的交通事故現場。

26日早晨,胡麗麗回家後發現家中牆壁有大量血跡,立即慌了神,趕緊喊來趙某共同打掃了現場,爲了掩蓋牆壁上的血跡,他們在已經刷過乳膠漆的牆壁上又刷了一層。當他們看到交警處理吳明路死亡現場的時候,心裡還在暗自慶幸計劃成功了,未曾想,僅過了24個小時,他們就戴上手銬腳鐐,在鐵欄後面等待著法律對他們的嚴懲。

回到省城,我先去醫院看望師父。師父的身體已經好了很多,聽力也基本恢復。向師父彙報完案件的基本情況後,我心情沮喪地說:“這麼多命案,原因無外乎一個情一個財,如果每個人都能壓制慾望、控制貪念,踏踏實實地過日子,就沒有兇案了,那樣的世界,多好啊!”

師父從枕頭下面拿出了一個信封,笑著說:“別那麼多感慨了,沒用的,來點兒實惠的吧。趕緊擺場子,請弟兄們吃飯。”說完把信封扔給了我。

打開一看,一個綠色的小本本,上面有我的照片,還有一行字:授予秦明主檢法醫師資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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