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咪睡右邊,爸爸睡左邊,我睡中間。”林曦晨寶貝的一句話,決定了他們將同牀共枕。
她想反對,但一憶起老師告訴她的事情,便默許了她的行爲。
同學們恥笑她沒有爸爸,成熟懂事的林燁塵不在意,但天真單純的林曦晨卻無法像她哥哥那樣能做到漠視。在那個慶生的時候,她就應該注意到,都是她自己不夠仔細,差點釀成大禍。
看著林曦晨睡得一臉香甜,她很開心。但目光一觸及到身旁的另一位,臉上的笑容立馬凍住。她臉上不安與擔憂,一絲不了的落入他的眼中。
“放心,睡吧。我不會越界。”
林曉曉臉一紅,她的表現有那麼明顯嗎?
剛剛他還幫了自己,現在如此防備人家。她這種以小人之心多君子的行爲,教她不敢看他。紅撲撲地臉,雙眸緊閉著,一幅打死也不會睜開的架勢。
一向淺眠的他,這一晚睡得極爲香甜,在她打開房門時,他才驚覺地醒來,正準備起身的他,發覺自己的手被身側的小人兒緊緊地握著,好笑地搖了搖頭,掰開她的小手,下牀。
一出浴室,便聞到了一陣食物的香味,光聞氣味,就令人食慾大動。
“咕嚕咕嚕~~”腹部適時傳來的響聲,引起了某人的注意。
林曉曉看著裹著一條浴巾的他,不由地臉一紅。
“穿好衣服,就可以吃了。”說完,趕緊轉回頭,不敢看向他。
將粥盛好,端上餐桌,餐桌上一大兩小都已靜候多時,正等著她一起開動。
兩大兩小,各懷心思地吃著早餐,表面開開心心一團和氣得就像一家人。四人中正真感到開心的或許只有一個人。
“我要爸爸和媽媽一起送我上學。”
修斯未開口,林曉曉搶先說道:“不行,爸爸要上班,很忙。媽咪送你們到學校。”
林曦晨的小臉頓時垮了下來。
“沒關係,今天爸爸和媽媽一起送你們上學。”
那雙黯淡地眼眸,瞬間被點亮,忽閃忽閃地盯著爸爸,隨後小心翼翼看了看媽媽,深怕她不答應似的。
“好吧。”她不想當一名罪惡的媽媽。
聽到她同意,林曦晨開心地在林曉曉的臉上親了大大的一口。
林燁塵寶貝始終沉默著,從昨天晚上到現在,不曾主動開口說過一句。對於妹妹如此白目的行爲,若是在平常時候,他會調侃幾句,今天卻沉默不語。
林曉曉察覺到林燁塵的不尋常,攬過他輕聲道:“燁塵寶寶,怎麼了?”
“沒事。只是不想說話。”
他一幅小大人的語氣,引起了修斯的注意。他的注目,讓燁塵寶寶一陣不自在。不過,他的臉上不悅的神色一閃而過,快速的讓人難以捕捉。
修斯眼睛一亮,這個小傢伙很有意思。
“謝謝。”看著寶貝們身影莫入校園,林曉曉這纔有機會道謝。
“他們是……”你的孩子,話到嘴邊,他才醒悟。這幾個字他難以啓口。
他欲言又止的神情,林曉曉疑惑一問。
“怎麼了?”
“沒事。”他搖頭。
林曉曉沒有讓他送到公司門口,她不想讓誤會加深,雖然整棟的樓的都不相信她的話,但她也不想讓別人看到他和她在一起。
她一離開,修斯臉上的笑容隱退,臉色陰沉地撥通秘書梅麗的電話。
修斯看著手中重新調查後的結果,眉宇緊皺。
林燁塵、林曦晨,六歲。父親林翔,母親葉嬅。五年前離異,雙胞胎便由林曉曉撫養。單單只是撫養嗎?
“咦,你什麼時候生了一對這麼漂亮的兒女?”好友兼工作夥伴威爾訝異地盯著桌上的雙胞胎的照片,不確定的將手伸向照片,想要看得更清楚。
兒女?修斯奪過威爾手中的照片,訝然地發現自己與寶貝們有七八分相似,尤其是燁塵寶貝的那雙深藍的眸子,活脫脫就是迷你版的他。怪不得從見到他們時,便有種似曾相識地感覺。
毋庸置疑他們一定是他的孩子。
他們是他的孩子,他和彥兒的共有的孩子。
修斯傻呵呵笑得一臉白癡的樣子,嚇得威爾眼珠差點脫窗。這還是那個狠絕無情的冷血賺錢機器先生嗎?天哪,從未想過能見到他有這麼人性的一面。在他的記憶中,可是頭一次。
他露出這幅傻大哈的模樣,說出去估計也沒人會相信。
他的冷血可是金融界有名的。
修斯丟下一大堆未處理的文件,急衝衝地離開大廈。此時的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見她,還有……他們的孩子!
他急旋風般的離開,威爾半天才反應過來,想阻住都來不及。他好氣又好笑地搖了搖頭,自從來到華夏後,他一直圍著一個女人轉。只要她一出現,他總能達到渾然忘我的境界,似乎他的世界只爲她一個人開,他的性情也變得衝動急躁。
威爾從不敢相信愛情,沒想到愛的力量是如此的偉大,能徹底的改變一個人。
那個女人到底有什麼魔力?
林曉曉現在還不敢相信,這個男人居然當著那麼多人的面,竟然吻她。天哪,一想起剛剛的畫面,她的臉立馬變得燒紅燒紅。
她只不過是想和他保持友愛的距離,不想與他呆在一起,不想與他的誤會再加深,不想受到公司同事們另類的眼光。她斷然拒絕與他離開。
他卻直接威脅她,不走的話,用特殊的辦法讓她走。她不以爲意,壓根不沒放在心上。哪知道他的特殊方法,竟然是……當衆吻她。
這下子林曉曉再也不敢呆在公司裡,起碼現在沒有臉面對同事。
修斯成功的將林曉曉拐走。
林曉曉一直沉靜在懊惱地中,臉蛋通紅,時不時擡起不爽的臉瞪著一旁開車的男人。
厚!真夠有卑鄙的。
無賴,超級大無賴……
眉毛微微上翹,嘴角噙著若有似無的笑容。他今天心情很好嘛!
“喂~你要帶我去哪裡?”
“修斯!”他好心情地更正某人錯誤稱呼。
林曉曉不買他的帳。
“喂~快說。”
“或許你更喜歡‘老公’這個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