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分鍾後,林初紅著臉從超市旁的公廁裡出來。
馬路對面停著一輛黑色轎車,剛纔那個男人立在車旁,車後座上躺著兩隻正呼呼大睡的小萌寵。
林初邊朝馬路這邊走,邊爲自己的行爲感到丟臉!
人家好心要送她去醫院,她卻說:“快送我去找廁所,我快憋不出了!”
這麼丟份的臺詞,估計也就她能說得出!
林初現在都不敢回憶當時男人的表情,先是疑惑,再是不肯定,最後是關心中帶著一絲好笑。
林初走到男人的跟前,羞窘的不敢擡頭,低聲說:“謝謝你!”
“你今晚跟我說了太多次謝謝了,我快承受不了了……”他笑笑,“所以,沒關係!”
想起林初剛纔忍著大便的樣子,男人就覺得好笑,他看了一眼林初,指著不遠處24小時營業的藥店,“去買點藥吧,拉肚子也是病。”
林初沒有勇氣再看男人一眼,逃也似的朝著藥店的方向跑去。
林初買完了治拉肚子的藥,按照醫囑,在藥店裡就服下兩粒,拎著剩下的藥從藥店出來。
那個男人還在車旁等她。
等林初走近了,男人說:“走吧,我送你回家!”
林初剛想說不用,一想,他的車上還有兩隻狗狗呢,想送就送吧,反正他已經見過自己最醜的一面了,沒什麼比這更丟人的了!
林初上了男人的車,給男人講著,哪條是回自己家的路。
林初家離藥店沒有多遠,開車幾分鐘就到了。
男人擡眼看了一眼林初家的院門,再看看林初,眼底盡是迷惑:“你家住這兒?”
“對呀!我媽在家,要不要進來坐坐?”
林初不過是一句客套話,男人竟真的解了安全帶,從車上下來。
他和林初一人抱了一條狗,淡笑著說:“我送你進去!”
???
正進去坐坐啊?
人家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讓自己的救命恩人到家坐坐就怎麼啦?
林初心下一坦蕩,抱著狗走在前面。
路桂儀忙完自己的事,揉著發酸的脖子從書房出來,她看了一眼時間,正想著林初出去買藥怎麼還不回來,要不要出去找找的時候,林初抱著一隻狗回來了!
“媽,我今天救了兩隻狗狗!”
林初獻寶似的把懷裡的狗往路桂儀面前晃了晃,“它是不是很可愛?”
路桂儀不喜歡狗,不只是狗,其他的小動物她都不喜歡,相對活蹦亂跳的東西,她比較喜歡不會動的,不說話的,年代久遠的,具有歷史意義的東西。
顯擺完自己懷裡的狗,林初開始顯擺男人懷裡的那隻,一想,不對呀,她還沒向路桂儀接受自己救命恩人呢,
“媽,這是我的……”
“自牧?”路桂儀繞開林初,走到男人面前,淡笑著說:“你怎麼過來了?”
馮自牧看了一眼林初,微微一笑,“關於上次出土的那個文物,我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老師!”
林初怔住,自牧?老師?
馮自牧是路桂儀的學生?
“你跟初初……”
林初怕路桂儀知道剛纔的事情擔心,不停的朝馮自牧使眼色,馮自牧看了她一眼,笑著對路桂儀說:“小師妹拉肚子找不到廁所,我剛好知
道,就帶她過去了?!?
騙人,哼!
這裡是林初家,她會不知道哪裡有廁所?
林初覺得他就是想要自己出醜,看自己的笑話。
林初皺著眉頭,嘟著嘴巴,氣鼓鼓的瞪著馮自牧。
馮自牧趁路桂儀不注意,朝林初眨眨眼,促狹的一笑。
路桂儀哦了一聲,沒有深想其中的來龍去脈,叫來齊奶奶,把兩隻狗暫且安置在沒人住的房間,便讓馮自牧隨自己進了書房,探討學術問題去了。
林初又喂兩隻狗狗一些吃的,跟它們玩了一會兒,就上樓回了自己的房間。
她在電腦上寫了一張關於狗狗認領啓示,打印了十幾份,準備明天讓人在附近的醒目位置張貼一下。
做完這些,她洗了個澡就上牀睡了,至於馮自牧什麼時候走的,她一點也不知道。
第二天一上班,她就接到了一個陌生號碼來電,她以爲是什麼騷擾電話,便直接掛斷,沒想到那個號碼隔了幾秒鐘又打了過來。
林初一邊準備開會的資料,一邊用耳朵與肩膀夾著手機打電話:“喂,哪位?”
“你好,小師妹,我是馮自牧!”
一聽到這個名字,林初有些反應不過來,馮自牧?哪個馮自牧?
再一想:“哦~~~~是你呀,有事嗎?”
林初準備好開會要用的東西,坐在椅子上,慢慢的喝著冒著熱氣的咖啡。
“狗狗找到主人了嗎?”
“還沒!我已經讓人把認領啓事貼出去了,應該很快就有消息啦!”
有同事拍了一下林初的肩膀,指了一下會議室的方向,示意她例會馬上要開始了,讓她快點。
林初朝那個同事點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
轉身繼續說:“如果還找不到,我準備報警,讓警察幫著找!”
馮自牧那邊沉默了一下,道:“小師妹,我中午想請你吃個飯,不知道你有沒有時間?”
林初喝咖啡差點被燙到,正說著狗狗的事,怎麼突然轉到吃飯的事情上了?
“我可能……”
林初本想拒絕,又聽馮自牧道:“昨晚我幫了你那麼大忙,你不應該謝謝我?”
自己請吃飯,馬上轉成要林初請客。
林初輕咳一下,想想也是,馮自牧算自己半個救命恩人,應該請他吃個飯,把這個恩情還掉。
“好,一會兒我把地址發給你!”
電話那頭好像很興奮,聲音都飄了起來,“好,我等你消息!”
林初掛了電話,坐在椅子上失了一會兒神,輕輕的嘆了口氣,夾著文件夾,端著咖啡杯朝會議室的方向走去。
…………
馮自牧來的很準時,林初說的十二點,他真的是十二點一分不差的趕到了指定的餐廳。
林初之所以選這家餐廳,不是因爲它特別,也不是因爲它高大上,主要是因爲這裡離電視臺比較近,吃完飯回去工作比較方便。
林初把菜單遞給馮自牧:“想吃什麼儘管點,現金不夠咱刷卡!”說著,豪氣的拍了拍自己的包。
馮自牧翻著菜單隨便點了兩道,然後遞給林初讓她點,林初也點了兩道,點完以後,兩人就等著菜上桌。
“真沒想到你是路教授的女兒!”馮自牧笑著說。
林初給
自己斟了一杯茶水,點頭:“嗯,我長的比較像我爸!”
馮自牧笑:“聽老師說你在電視臺做配音?”
林初看他一眼:“你跟我媽昨晚就是探討這個學術問題了?”
馮自牧再次沒忍住笑了,低頭飲了一口茶,沉默了一下,再擡頭時,眼底帶了幾分羞窘:“如果我追你,你覺得我勝算機率有多大?”
林初差點被茶水嗆住,這個馮自牧,說話能不能別轉折的這麼快?
“嗯?到底機率有多大?”再開口,馮自牧已經坦然很多。
不坦然的是林初,她尷尬的笑著,笑的腮幫子都快麻了,還沒想到婉拒的理由。
“我昨天問過老師了,她說你現在沒男朋友,還說我如果是真心喜歡你,就讓我大膽的去追!”
林初低頭裝喝茶,心中叫苦連連,媽呀,你能不能別這麼坑自己的女兒?
“我知道,我們認識的時間太短,彼此都缺乏瞭解的,但是我有信心,你瞭解我之後,會認爲我是個不錯的男人”
應該是個不錯的男人,不然路桂儀也不會鼓勵他去追自己的女兒。
林初一言不發,馮自牧多少有些尷尬,他掩鼻輕咳一下,繼續道:“我對你是一見鍾情,你可能不信,但這是真的,我見到你喂小狗吃東西時的樣子,我就覺得,你是我這輩子要找的人!”
啊啊啊啊,越說越離譜了,什麼都還沒什麼呢,就扯一輩子,林初什麼都信,就是不信一個男人跟一個女人說一輩子,就真能一輩子。
林初覺得自己不能再沉默下去了,再沉默下去,對面這個馮自牧恐怕要把生孩子的事都要說出來了。
她放下手裡的白色瓷杯,正正經經的說:“馮先生,謝謝你喜歡我,但是我現在不想談戀愛!”
“爲什麼?”雖然馮自牧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但此時,還是有些慌亂。
爲什麼?
林初想了想,老老實實地回答:“因爲我還忘不了我的前男友!”
…………
好好的一頓飯,不歡而散!
林初回到電視臺,還沒到上班時間,辦公室裡空落落的,她一個人坐在椅子上,想著剛纔對馮自牧說的話。
當時的馮自牧,顯然被林初的回答驚到了,在他的眼裡,林初就是那種什麼都不缺的女孩兒,根本不會因爲一段失敗的戀情耿耿於懷。
但是林初卻說:“我還忘不了我的前男友!”
前男友,池南夕,呵,曾經無比親密到了兩個人,現在被人提及,因爲一個“前”字,隔了十萬八千里。
不知道是鬼使神差,還是心中的思念太重,林初在電腦上打開微博界面,輸入自己的賬號,搜索進入到“踩著麪包走的大江河”微博。
池南夕的微博沒有變,依舊還是原來的風格,他的粉絲依舊熱情,每個微博內容下面,評論都是幾千幾千的,大江河好像長胖了一些,也是,池南夕每天牛肉鴨肉的喂,不胖纔怪。
林初這邊正看的入神,一個吃飯回來的女同事走到她的身後,笑著說:“你也是他的粉絲???好巧,我也是……”
林初做賊心虛,嚇得手一抖,趕緊關了微博頁面。
女同事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拿著水杯喝了一口水,對林初說:“你聽說了嗎?那個博主快結婚了,女方是個舞蹈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