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過了一個小時,我要的東西都給準備好了。
我把一桌飯菜都擺在了路口,然後在飯菜前燒紙錢。邊燒邊說:“來來來,多吃點,吃飽了好上路。”
燒了也不知道多久,忽然一陣陰風吹過,吹得我身體透心涼。然後就看到那些紙錢燒成的灰像是被一股氣給吸了起來一樣,旋轉著上升。想知道具體情況的,可以剪一堆小碎紙條擺在桌子上,然後大口大口吸氣,然後去觀察紙條上升的樣子。
現在紙錢燒成的灰就是如此上升的。
看來他們來了,正在拿紙錢。
另外我注意到那些食物原本熱氣騰騰的,但是就在眨眼間,熱氣迅速上升,一下子就就涼了。鬼吃東西並不是真的把它吃了,而是吃食物的氣,這股氣沒了,食物的營養基本也就沒了。
給他們吃東西、燒紙錢,只是平息他們的怨氣,讓他們能夠靜下心來安安靜靜的離開。
其他死者家屬原本還有大膽的站在我身後看的,現在出現這種狀況,那些膽大的也被嚇得夠嗆,全都退開好幾米遠,根本不敢靠近我這邊。
我一邊燒著紙錢一邊說:“人了,活著要爭氣,死了要嚥氣。該走就走,不害人不害己。”這時候隱隱約約我看到了一對夫妻領著一個兒子出現在我的面前,那個兒子血肉模糊,看不清楚臉。
身後遠處的阿姨喊了一句:“妹妹。”
看來是正主出現了,既然你們出現了,事情就更好辦了。
小鬼先開口了:“看在你這麼誠懇的份兒上,之前的事我就不計較了,但是這個路口的地形特殊,不是我們不想走,而是被擠壓在路口底部,出不去。我們也想早點投胎轉世了。”
我頷首點頭,“你們放心,剩下的事情全都交給我來辦。”
我轉身抓起那隻公雞,將紅繩子綁在了它的腳腕上,然後在繩子的另一頭繫上了一家三口穿過的衣服。
我招呼幾個膽大的男生過來,雖然是親人,但是活人看到死人還是會忍不住打顫的。我吩咐他們,待會兒我會將公雞放到拿條正在修的馬路上,他們幾個人負責趕公雞跑,並且不能跑出馬路,一直跑一直跑,跑半個小時才準回來。
幾個男生面面相覷,我提醒他們,要是辦不到的話,一家三口的鬼魂就會一直跟著他們,嚇得他們打包票一定辦到。
隨後,我將公雞放在馬路上,讓幾個男生趕著跑了。
公雞是通靈的,讓公雞帶著幾件衣服跑的話,就能強行打開一條通道,將一家三口的魂從路口給拉出去,一旦出了這個路口,他們三口就能轉世投胎去了。
其實只要跑個十分鐘左右就足夠了,我只是爲了安全起見,才讓他們跑半個小時,想來對於幾個大老爺們兒來說,半個小時應該不算什麼難事兒吧。
一家三口在臨走的時候,向我揮手道謝。
呵呵,還是第一次有鬼魂向我致謝,別說,心裡真挺美的,爲什麼助人爲樂是件快樂的事情了?道理就在這裡了。
送別了一家三口,我跟王師傅也該回家了。我們等了一輛公交,上去。
王師傅對我千恩萬謝,蕓兒就是他的心頭肉,可千萬不能出一丁點事。其實能夠幫助王蕓脫險,我也是挺開心的,那麼小的孩子,唉。
公交車開著開著,經過了一條主幹道,路邊停著三輛警車,還有不少圍觀的路人。仔細看看,好像是出了車禍,一輛出租車衝進了路邊的田地裡面。
我睜大眼睛細瞧才發現,那輛出租車不就是我們先前乘車過來的出租車嗎?司機叫劉權勢的那個。怎麼一轉眼的工夫就出車禍了。
我在最近的一個站臺下了車,讓王師傅先走,我去看個究竟。
我這個人就是好奇心太強,不然也不會下雨天拿傘追紅裙女人了是不,這一次我還是沒忍得住,下車去看看稀奇玩意兒。
天天在報紙上、新聞上看到哪裡哪裡出了車禍,這回看到個真的了,還真的挺稀奇的。當然我也不是沒良心的拿別人的痛苦當成自己的快樂,我就是僅僅好奇罷了。
劉權勢給我留下的印象並不好,開車還抽菸,沒有同情心。
這回出車禍,八成是跟抽菸脫不了干係。應該是一邊抽菸一邊打方向盤,結果方向盤失控衝到田地裡面去了吧。
我帶著自己的猜想涌進了人羣,瞧瞧究竟是不是我想象的那個樣子。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我發誓,我人生中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噁心的畫面,在我看到現場畫面的一剎那,轉身我就跑到田裡吐了。
太噁心了,我看到劉權勢全身的皮都被剝掉了,鮮血將整個車子都染紅,發出陣陣的惡臭味。
已經不是簡簡單單的車禍可以解釋的了,完全就是一起謀殺案。
我狀著膽子再次走進了人羣,一個光頭大哥衝我說:“兄弟,受不了刺激就別看了,你看你都吐了,別再看出什麼心理疾病出來。”
連鬼我都見過了,還怕看見死人嗎?我倒也不是怕,是覺得噁心。這感覺就跟很多觀衆不怕看鬼片、恐怖片,但是就是看不了血腥、暴力片一樣,噁心跟恐怖,還是有所區別的。
我用袖子擋在鼻子前面,儘量不去呼吸現場的惡臭味,然後看那被鮮血染紅的出租車,車上還立著司機的名牌號——劉權勢。
他倒是想留個全屍了,誰曾想到最後還是慘遭剝皮,硬是沒有留全屍。
“到底是誰啊,居然下得了這個狠手,而且從剝皮的完整性看來,這個兇手一定駕輕熟路。”算算我跟劉權勢離開也並沒有多長時間,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裡面,將一個人完整的剝皮,那得是多麼的熟練啊。
還有,我觀察附近的路面,除了出事的這一塊區域以外,別的地方竟然連一滴血都沒有。太不合常理了,按理說這麼大的血量,兇手身上也應該沾滿了血。那麼兇手在離開的時候,多多少少也會留下點痕跡,不說血腳印了,至少有點血滴吧。
可是附近的路面除了灰塵就是石子,根本沒有半點血滴,如此乾淨利落的犯罪手段,兇手的智商絕對超高。
光頭大哥聽到了我的嘀咕,也是嘆了口氣,說:“加上這起案子,這個月已經出現三起一模一樣的案子了。”
三起?
我不禁愕然,天啊,兇手到底想要幹什麼,而且他到底是用了什麼樣的手法才能夠連續犯案都不留下蛛絲馬跡。對於兇手的智商跟手段的殘忍,我表示驚歎。
突然,一道強光閃過,照的我雙眼亮堂堂的,就好像是黑夜裡升起了太陽。我扭頭看過去,發現是一輛純金色的法拉利開了過來,車前四個大燈照向人羣,弄得現場亮如白晝。
誰啊,這麼有錢,還這麼任性。
純金色的法拉利在人羣前緩緩停下,車門打開,一位穿著金色風衣的男子從車上走了下來。
他身材修長,臉蛋白淨,不知道的還以爲是韓國明星了。
就見他脖子上帶了一串佛珠,顆顆都金光閃閃,也不知道是不是金子做的;左手帶了一串金帶子,右手戴了一塊大金錶;就連腳上穿的皮靴也被染成了金色。真個人看上去威風凌凌。
呵,這傢伙剛從金礦出來的?
光頭大漢欣喜地喊道:“是黃金道長!”
我皺著眉頭看著眼前的那個炫富不停歇的人,弱弱的問了一句:“啥是黃金道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