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誰給你們的膽子!
今天下午看案宗的時候,於大章就已經意識到了。
這次自己面對的不是某一個人或者幾個人,而是一個組織嚴密的團伙。
不說別的,就只說院方主動報案這一點。
做賊心虛的人敢這麼做嗎?
對方一定有人對法律知識很熟悉。
先給家屬施壓,然後以遺棄的理由立案。
之後無論孩子發生什麼,都不是院方的責任。
在立案的那一刻起,主因就已經定下了,是患者家屬遺棄造成的。
那麼多的遺棄案,全是院方主動報案,這就已經很說明問題了。
醫生和護士不可能具備這樣的法律意識,所以他們是想不出這種主觀因素的。
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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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大章一大早就來到隊裡。
“馬哥,一會兒跟我出去一趟吧。”
單獨查案是大忌,他可不想落人口舌。
尤其是調查取證,必須得兩個人出警。
馬健想都沒想就答應道:
“行啊,我先去和李隊說一聲。”
“我昨天已經請示過了。”於大章這幾天也和馬健熟悉了,所以說話的時候隨意了很多:
“最近三天你就跟我混吧。”
“三天?”馬健愣了一下,隨即問道:
“什麼案子?”
雖然於大章現在是香餑餑,但他覺得隊裡有案子應該先通知他,畢竟資歷在這擺著呢。
“還是那個遺棄案。”於大章怕他問個沒完,又補充道:
“我又有了新想法,咱們還得繼續往深了查。”
果然,馬健一聽是遺棄案,立刻問道:
“還查?都撤案了還有什麼可查的?”
就是因爲都是這種想法,所以那家醫院纔會這麼囂張……於大章忽然壓低聲音說道:
“你知道我爲什麼能屢破大案嗎?”
這個話題太狠了,無論哪個老刑偵也抵不過這句話的誘惑。
馬健當然也不例外,他本能地問道:
“是呀,爲什麼?”
他之前就覺得一個新人能做到於大章這樣,絕對不是偶然,這個胖子一定有過人之處。
現在聽到於大章這麼說,他更加確信,胖子一定有一套自己的偵破手段。
“因爲……”於大章故意神秘兮兮地說道:
“我就喜歡去查別人已經放棄的案子。”
“有什麼說法嗎?”馬健沒聽明白。
“過了這三天你就明白了。”於大章故意賣了個關子。
其實他就是想穩住馬健。
因爲接下來他要查的事情會超出馬健的認知。
兩人隨後來到一處老小區。
這裡的房子看起來有些年頭了,一看就是勞苦大衆住的地方。
現如今,但凡家裡有點餘錢的人都不願意住在這種地方。
昨天於大章在翻閱案宗時,發現遺棄案都有一個共同點。
只要是醫院主動報案的,孩子家屬都是不具備醫療知識和維權意識的底層勞動者。
換句話說,他們專門瞄準這些家庭條件不好、處於社會底層的人羣下手。
這也激起了於大章的怒火,堅定了他要一查到底的決心。
老實人就活該被你們欺負唄。
誰給你們的膽子!
“七號樓,三十二號。”於大章站在樓前,仔細辨認之後,對馬健說道:
“是這個單元。”
兩人上樓後,敲響門牌上寫著三十二的房門。
很快從門裡傳來一名婦人的聲音: “誰啊?”
“警察。”於大章快速答道:
“剛纔和你聯繫過。”
來之前他就打過電話了。
案宗上不止記錄案情,裡面還會記錄雙方當事人的信息和聯繫方式。
房門打開,一個看起來四十多歲的婦人站在門口,表情不太友好。
個人信息上看,她三十三歲啊……於大章被眼前的婦人弄得愣住了。
失去孩子將他打擊成這樣?
看起來最少比實際年齡老了十歲。
“你們還真來了。”婦人語氣中有些諷刺的味道:
“事情都過去這麼久了,孩子也早就下葬了,你們現在過來還有什麼用。”
馬健立刻接口道: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
“哎哎哎,別說這個!”於大章趕緊阻止他。
好傢伙,你在這套詞兒呢。
這可是一碗赤裸裸的毒雞湯。
現在也就是2014年,等再過幾年,你說這話就等著被罵吧。
“大姐,別有情緒嘛。”於大章理解對方的心情,所以很客氣:
“我們今天過來找你瞭解情況,就是爲了找新線索的。”
“進來吧。”婦人冷聲道。
走進屋,於大章掃了一眼屋內的擺設和裝飾。
可以說只有擺設,沒有裝飾。
家裡的佈置很簡單。
桌子、椅子、牀、衣櫃、電視、冰箱……就這些東西,還都是舊的。
地面既不是瓷磚也不是地板,就是黑乎乎的水泥地。
看著眼前的一切,於大章覺得心裡酸溜溜的。
這樣的家庭掏空所有家底給孩子治病,最後孩子還沒保住。
真是造孽啊!
“大姐別忙活了,我們不渴。”於大章見婦人要給他們倒水,連忙制止道:
“不用把我們當客人,我們就是來問幾個問題的。”
三人落座後,於大章直接問道:
“當初你說孩子被人動了手腳,是怎麼看出來的?”
一聽是這個問題,婦人沒好氣地開口道:
“我當時說得很清楚了,孩子的臉灰突突的,還有點發青,怎麼可能剛死亡就變成這樣。”
“就因爲這個?”於大章追問道。
如果真像她說的那樣,孩子的死還真就不對勁兒。
人死亡後,新陳代謝停止,血液不再循環,的確會出現皮膚暗沉的情況,但不會出現的這麼快。
臉部發青就更不可能了。
就算是形成青色斑塊也是沉積在屍體底部,不會在臉上出現。
“還有。”婦人答道:
“當時孩子的嘴大張著,我想給合上,結果試了幾次也沒能合攏。”
“我孩子有個習慣,特別疼或者特別難受的時候,會大張著嘴,但不發出聲音。”
“當時孩子的樣子和平時忍痛的樣子幾乎一模一樣。”
於大章聽明白了。
正是孩子特有的習慣,才讓當母親的產生了懷疑。
估計是覺得她的描述有些誇張,所以當時辦案的警員沒將這些寫進案宗裡。
再加上孩子後來經過解剖,證實沒被摘過器官,她的推斷就更沒必要寫進去了。
還沒等於大章再問,婦人眼淚落了下來,她帶著哭腔說道:
“我又想起孩子剛去世時的樣子了,他就像是被什麼東西抽走了靈魂一樣,只剩下一副軀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