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契約 寶貝別使壞
沒等凌語壞拒絕,就聽的他緊接著補充了一句道:“你也知道,小區附近很難打到車,以你現在腳傷的情況,你確定你能走那麼長一段路?還是說,你打算不要你的腳了?”
凌語壞雖然不甘心就這樣屈服,可也知道,這傢伙說的都是事實,也是關鍵,她不可能不要自己的腳,但每天走那麼長的路去打車也不現實!
既然這傢伙願意接送自己,倒是解決了她所面臨的實際問題!
只不過,擔心類似於今早被秦妃妃撞見的事情再此上演,不由得提議道:“那也可以,不過我要求每天早上上班的時間提前半個小時!”
這樣,會被同事撞見的概率,也就會相應的減少上許多!
“你可以送我到公司樓下,然後繞到附近的餐廳吃個早餐什麼的!再不然,你也可以先送我回原來的住處,等我的腳傷變好以後再搬去你那,反正以我現在的狀況也不可能幫到你什麼!”
非但幫不到,還有可能會增添很大的麻煩!
沒想到,那傢伙竟然連考慮都不考慮,直接就下了決定道:“不用了,我答應你前面一個條件!”
每天提前半個小時送她上班!
好容易才讓她點頭,答應搬去自己的住處,如果選在這個時候放她回去,那這場遊戲豈不是也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要知道,現在纔是遊戲真正開始的時候,她腳受了傷,行動不便,是最需要照顧,最容易表現,最能夠讓對方感受到溫暖,也是最容易發生意想不到變化的關鍵時候!
在這種時候,要想辦法俘獲對方的心,讓對方愛上自己,也會變得比較容易!
而他最終的目的,不正是要讓她愛上自己,證明自己的魅力?
當然,還有其他別的原因,只不過,需要那個女人慢慢去發現!
他說過,她是第一個拒絕她的女人,也是第一個敢挑釁他的女人,就衝著這兩點,就足夠他把她留在自己身邊——好好研究!
PS:魘明天回家了,下午到家,明天下午開始就會提高本文的更新速度,這兩天一直忙於私事,更新不定時,辛苦大家等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