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美辰的歌唱得好:“我想有個家,一個不需要華麗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時候,我會想到它。我想有個家,一個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在我受驚嚇的時候,我纔不會害怕?!?
丁磊看著莫麗虹,突然就笑了:“現在我有房子,也暫時有車子。不過房子不大,才小小的六十五平方米,我父母給的首付,我要月供,車子其實不是我的,咖啡店的老闆是我的表哥,他不用了,先給我開著。麗虹,你願意不願意做我的女朋友?”
莫麗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丁磊真的問她,願意不願意給他的女朋友?真的嗎?
要知道,很久很交以前,莫麗虹十七八歲的時候,第一眼見到丁磊,就喜歡上丁磊了。那個時候的丁磊,穿了一條洗得發白了的牛仔褲,球鞋,白色T恤,T恤左上角,印著兩顆小小的紅色的心,兩顆紅色的心,被一支利箭??過,箭頭裡面有小小的英文字母:IIOVEYOU。
莫麗虹看著兩顆紅心,只覺得迴腸蕩氣。
只是,當時的丁磊已有了女朋友,就是那個叫小歡的女孩子。
小歡和丁磊分手的原因,不是不愛了,只是因爲她嫌丁磊窮,小小的六十五平方米近郊區的房子,還要月供,那輛殘舊的國產本田車又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還是表哥施捨的。小歡的父母一直反對他們在一起。分手後的小歡,以了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很快就嫁給了一個擁有一間大公司的老闆,老闆雖然老點,年齡可以做她老爸,但有什麼關係呢?老闆有自己的別墅,出入是名牌車,這便夠了。
小歡不稀罕丁磊,莫麗虹稀罕。
丁磊爲人很細心,一直很體貼地幫莫麗虹提著鞋。讓莫麗虹感意外的是,後來回去的時候,上車之前,丁磊竟然彎下腰,幫她細細地撫掉腳上的細沙,神態很專注,動作很輕柔,輕柔得讓莫麗虹有了微妙的陶醉。
忽然,丁磊就輕輕地說:“麗虹,你的腳很美,這是我見過的,最美的腳?!?
莫麗虹看他,還是沒有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