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夜的搞的我心情極其的鬱悶,哎哎,本來是在論壇裡面逛著期待的等著第二天慕熙辰到我家的各種開心,卻遇到一個不要臉的極品人總是炫耀他有多少錢。
我會繼續當你是朋友,如果未懂,請以後不要再在我面前當鳥屎。
在這個現實的大瓦罐裡,錢的確是個可以纏綿到死的誘惑。但一個人並不是爲錢而活。只有錢的生命,不叫人生,叫軀殼;只有錢的呼吸,不叫活著,叫機械。
你說,你有房子,有車,有存款;旗下投資服裝店、飯店、超市建材批發、菸酒專賣店、美容店、五金批發、綠化養殖……你說你在同齡人中是成功的。但是和你同齡的一些80後,比如陳歐、韓寒等等比起來,你說你算個屁?那麼有錢爲何不拿來做點善事?可惜了你那些錢,竟然到現在也沒買到一個道理:山外青山樓外樓,強中還有強中手。
給你機會,讓你好好想想,前面走過的人生真的毫無缺憾嗎?你卻將這直接藐視,更是大大咧咧的說:“起碼和你父母比起來我覺得我很成功。”
我想說你和我父母無法比,你夠不到他們的層次,你除了比他們多幾個錢,你還有什麼?你有孩子嗎?沒有。僅僅只是這,你就缺很多很多。你連自我反省都不會,還敢跟一個當父親的人比?
和我比?你更是大錯特錯,在我面前你最大的敗筆是時間。你已經被現實給攪拌過,少了該有的一些人生本質,我真心想問問:“大哥,你還找得到最初的那個自己嗎?”我現在是沒你那麼多的社會閱歷,不過我有我的快樂,不需要花費任何金錢任何代價的快樂,這種青春賦予我的快樂你有嗎?你說,知識換不來金錢。這我不敢否認,但是沒有知識,不知道從他人角度思考,眼裡除了錢還是錢,那有了錢又怎麼樣?錢只可以買到你一時的快樂!那感覺應該和一個嫖客在牀上對一個妓女說“我愛你”?沒有什麼區別。
其實我真的很惱火,不過我還是控制著自己情緒和你說了那麼多,心想你會懂,結局卻是我更火,因爲你直接理解不了我說的話。你說十句話有九句話的意思是,你自己多有錢,多成功。真心想將你拉黑,但是我忍住了,不是在乎你,是想告訴你,你前面對我們大學生的貶低是錯誤的!OK,你說我沒存款。但是我想我永遠也不會在27.28歲的時候說自己已經成功了。我敢說到那時候,我還是會自我自我反省。
大哥,你真的沒成功。你只不過是在事業上稍有幾分成果而已。一個成功的人,不是在20多歲就給自己下定論,所謂成功是在老了以後,要
死的那一刻覺得自己這一生沒有白活。簡言:成功需達到物質與精神的昇華。
如果你真想成功,那麼就好好思考一下吧:想想人生,而不是生命!
(以上僅是隨心而發,如果你覺得我還是那麼的無知,那麼你就帶著你那一堆錢,繼續讓時間吞噬你的人生價值吧!)
但是當我繼續逛吧發現自己以前寫的一個小故事的時候我發現我心裡的那種疼痛感又被甦醒了。
駱冰看著陳雪雅離去的背影,將手攢得很緊很緊,21歲的他第一次爲一個女人流了淚。第一次是別人甩了他,而不是他先說的分手。
那年他終於從一個小小的服務生被老闆提升爲領班,無可按捺住興奮,提前起了牀,還特意做了頭髮,駱冰從來沒這麼好心情過,他吹著口哨,混跡在擁擠的公交車站,等著8路公交車。
下午六七點的時候,正值下班高峰期,這算一個不大的小城市,不過依舊顯得很煩吵。駱冰終於被推搡著上了公交,雖然早已沒了座位,但也影響不了他當上領班後第一天上班的好心情。
那天他遇見了陳雪雅。
“小駱,她們兩個是兼職的大學生,小陳和小楊。”酒吧老闆璇姐將兩個女孩子帶到駱冰旁邊,讓他帶她們。駱冰看著眼前的這兩個臉色略顯羞澀的女孩子,彷彿回到了自己剛到這間酒吧工作時的情景。
小陳就是陳雪雅,小楊是陳雪雅的室友楊云云,她們兩個是大二的學生,說是爲了體驗生活所以到酒吧做服務生。雖然是才第一天上班,但是她們無論做什麼都很上手,駱冰不禁懷疑她們的清純是否是裝出來的。
“冰哥,今天來的那兩妞不錯呀,要不晚上……”同爲服務員的吳元色眼靡魔的看著陳雪雅和楊云云。
駱冰在舞池裡和那些所謂的少婦一起扭動著身子,“盡情”的笑著,不曾思考站在自己後面吳元說的話,因爲就在前面幾分鐘璇姐告訴他,讓他陪陪自己身邊這個不斷扭動著摩擦著自己身體的女人……
而吳元當駱冰的沉默爲準奏,於是和另外四五個男的一起走近陳雪雅和楊云云,他們以同事歡迎新夥伴的理由不斷地給她們倆灌酒……她們都被灌醉了,最後迷迷糊糊中被那幾個男的帶著進了員工休息室。
很好奇吳元他們爲什麼可以如此放肆嗎,因爲老闆娘已經和一個男的一起離開酒吧了……他們四五個男的拉扯著她們兩個,經過洗手間的時候剛好被從裡面出來的駱冰看見,就像是狗血的電視劇一樣,駱冰救了她們兩個。
駱冰也不知道自己爲什麼要多管閒事,還得罪了自己的兄弟,如此,只因爲一股無名的力量指引著他去救她們。看著她們難受的樣子,由於不知道她們住在哪,他便讓計程車司機把她們送到附近一家賓館。
第二天,對於前一晚的事,誰也沒提什麼,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的記得,或許這也是一種生存方式。陳雪雅和楊云云都知道,如果說出來
,她們有可能不能再繼續在這家酒吧兼職……
楊云云受不了酒吧裡的一些規則,最終沒做滿一個星期就走了,而一個星期後,陳雪雅和駱冰成了男女朋友。陳雪雅知道這樣會給自己帶來很多幫助,在駱冰心裡,初始也只是和她玩玩。畢竟被酒吧公認爲“第一草”的他最不缺的就是女朋友。
只是陳雪雅給了他一種從來沒有過的感覺,那麼真實卻那麼抓不住。和陳雪雅在一起,駱冰覺得自己卸下了所有包袱,輕鬆,快樂,還有幸福……慢慢的她才知道自己是真的愛上了陳雪雅。
他們同居了,作爲孤兒的駱冰終於體驗到所謂的家的溫暖,白天陳雪雅有課的時候,他起牀後就給她做飯,然後她回來了再一起吃飯,晚上一起去酒吧工作,駱冰爲了陳雪雅特意從網上學了糖醋魚的做法,那是她最愛吃的菜。
駱冰牽著陳雪雅,走在回小屋的路上,駱冰將陳雪雅摟進懷裡,嘴角不自覺地輕輕上揚,他想這或許就是這輩子自己要找的幸福了……陳雪雅瞌睡到幾乎整個身子的重量都寄託在駱冰身上,駱冰心疼得將她摟得更緊,最後直接背起昏昏欲睡的陳雪雅。剛跳出雲層的晨曦在他們重疊的身影上灑下一層不可言喻的溫暖。
“駱冰,我們分手吧!”腦子裡不斷的迴響著陳雪雅昨天對他說的話,此刻的駱冰就是個沒了靈魂的軀殼……酒吧裡吵雜的音樂也無法霍亂他那低沉的心。駱冰不相信陳雪雅會向自己提出分手,不是說好了一輩子在一起嗎?不是說好等她畢業了就一起去北漂嗎?難道愛情裡的誓言都只是路過?
她爲何要在俘虜了他的心後選擇離開?她說:“駱冰,我對你的愛早就平淡到乏味了,再繼續下去也沒意思,好聚好散,我喜歡上別人了。”
好聚好散?在心裡插一刀還可以當做沒事麼?無論駱冰怎麼挽留陳雪雅都沒有回頭。有時候愛到極致也會做到極端,面對陳雪雅的無情,駱冰變成了惡魔,他到處散發消息說,陳雪雅爲他打過兩個孩子……
陳雪雅也沒有想到駱冰會那樣,她強忍著在眼眶打轉的淚駱冰:“爲什麼?”
“因爲我要毀了你,這樣你就可以回到我身邊……”
駱冰就像是瘋了般。到處散佈那些詆譭陳雪雅的話,一段時間後才恍然醒悟自己這麼做是多麼的愚蠢。他向陳雪雅道歉說:“對不起,我錯了。無論你走多遠,我都會在這裡等著你,這輩子我只愛你。”
“一切都晚了,以後我的世界不需要你的氣息。”
最後的最後,陳雪雅還是走了,在她心裡已經住了一個人,一個不是駱冰的人。
人有時候無法控制自己將曾經遺忘,人有時候也無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念曾經的某一個人。駱冰想伸手抓住走遠的陳雪雅,但是卻怎麼也擡不起來。
生命就像被抽空了般,他不知道自己的下一步該往哪裡走,心裡、腦力只有唯一殘念:如果他不要你了,我還愛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