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夫妻共穿一條褲子的質疑
薊州孟凡生作於2008年11月1日
近期,看見網上講述某位開國元勳中央領導的事蹟時,提到關於夫妻共穿一條褲子的故事,大意是在我國三年困難時期(1960年——1962年),這位中央領導在華中某省下鄉私訪,自稱過路人走累了到一戶農民家歇歇腳討水喝,被男主人請到院內坐著,男主人讓自己的妻子爲客人燒茶。過了一會兒,男主人進屋,女主人端茶出來招待客人。然後,女主人進屋,男主人出屋陪客人聊天。又過一會兒,男主人進屋,女主人出來給客人添茶續水,然後女主人進屋,男主人又出來與客人聊天。爲什麼夫妻二人幾次輪番出屋進屋,卻不同時出現呢?客人——也就是這位私訪的中央領導發現,原來夫妻二人在輪換著穿同一條褲子。
這個計劃經濟下老百姓窮的兩口子穿一條褲子的故事,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也從電視和報刊上看到過,不過講的私訪者是另外的中央領導人。當時我認爲這是一種宣傳,其目的是批判過去的領導路線,歌頌改革開放。也就不以爲然了。現在,在網上客觀評述某位歷史人物時,又提出這個歷史故事(對80後90後的人來講,合作化、大月進、三年困難時期、反五風、搞四清、**運動都算曆史了),也應該實事求是,尊重歷史的客觀事實。遺憾的是,故事中未講明這夫妻二人輪換穿的是一條什麼樣的褲子。如果是一條比較講究的很體面的褲子,二人輪換穿是不奇怪的,不僅是可能的還是當時比較正常的。如果是很普通的老百姓日常穿的褲子,那是不可能的,是無法讓人相信的。因爲,在原始社會人們都認爲下身比上身更需要掩蓋,尚會用獸皮或樹葉之類的東西圍在腰上,遮擋胯下的羞處。如果這家人窮的只能做三件衣服,也應該是妻子做一身,既有褲子又有襖;丈夫做一條褲子,上身可以不穿,男人光膀子也不算丟人,也可以夫妻二人同時出門見人。怎末會只做兩件上衣,一條褲子,輪換著出屋見人呢?再說即使真的像故事中說的那樣,妻子未穿褲子,也可以躲在屋中不出來見客人,由丈夫一人進出端茶續水,何必非要兩個人輪換著出屋待客呢?這顯然既不合乎情理,也不符合實際。所以,我對這個故事表示質疑。
前面我講過,比較講究的體面的衣服,二人輪換穿是不奇怪的。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正是我國服裝新老交替的時代,老式服裝即中國流傳下來的服飾,都是手工縫製,上衣多是斜大襟,從右側脖子下、肩肘下、腋下、腰部、胯部開襟係扣,那時的扣子是嘠墶袢式的,子方是個嘠墶,有錢人好衣服用的是金、銀、銅等金屬製作的空心嘎墶,無錢人普通衣服用的是布條縫製的實心嘎墶,母方是一個布條縫製的袢。褲子是那種手工縫製的長褲腰肥褲襠的免襠褲(褲襠很肥大穿上後要將多餘的部分折回貼在腰上),褲帶是布條做的,勒在褲腰的下方,繫個活口,褲腰垂下來蓋住褲帶,以防褲子下滑。在農村,許多人穿的都是農民自己家手工織布機織的容易掉色的小土布,又都是自己家女人粗針大線做的。三四十年代,人們對上衣做些改進,把斜襟改成對襟,也就是像現在這樣從前面中間開襟,但釦子還是布嘎墶,因爲這省錢。
新式服裝就是用洋布也就是大機械織的現代布料,由縫紉師用縫紉機制作的西服、中山裝、學生裝等所謂“制服”。那時人們穿老式衣服被視爲土氣,穿新式衣服才洋氣。解放後,農村年輕人穿斜大襟的不多了,穿對襟褂子免襠褲的還很多。
計劃經濟時發佈票,買棉布要布票,絲綢、化纖不要布票,大城市要工業卷,縣城以下隨便買,但因爲價錢貴,很少有人買得起。那時發佈票是大人小孩一樣,每人每年一丈三尺八寸(其中最少的一年是每人三尺三寸,只夠一個大褲衩,但兩個人的布票也可做一條單褲)。雖然當年的布票不夠做一整套衣服(單衣、夾衣、棉衣各一身)和被褥,但幾年加在一起,也夠了。那時官方提倡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穿衣服講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一件衣服穿九年,即使新式衣服也是破舊的多,新的少,低檔布料的多,高檔布料的少。而且老式衣服可以自己家做,從集市上個人手中買家織的小土布,既便宜又不收布票,比新式衣服省錢。所以,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甚至在七十年代,因爲窮,許多農民尤其是在村裡勞動時,還是穿小土布或者買的低檔棉布做的老式衣服。有的花點錢做件新式衣服也要省著穿,那時父子、弟兄、姐妹、母女,在趕集上店,走親訪友,或去看戲開會等公共場所時,輪換著穿同一件體面的新式衣服的事是常有的。當然,也有的家庭收入低的農戶,有了布票也無錢用來全部買布做衣服,而要偷著賣一部分佈票換錢他用。
在北方冬季很冷,地裡沒活幹時,有的困難農戶老人孩子婦女冬天不出門,原因是做不起足夠的禦寒衣服。光穿棉衣在屋裡是可以的,到外面去走親訪友、趕集上店,還要再套上羊皮大衣,最次也是棉大衣才行(那時根本沒有賣羽絨服的)。有的家四五口人才一件大衣,成年人不論男女,誰出門誰穿。有的家甚至一件大衣也沒有。也有的窮家學齡前的男孩子夏天根本就沒有衣服穿。也有的家孩子多,平均兩個人一牀被子也是有的。有些困難家庭的人出門走親戚,向鄰居借棉大衣或者借體面一點的外套穿也是常有的。也有個別的家庭,在給兒子說媒女方來人“相家”或者結婚入洞房時,都是向鄰居家借來傢俱擺設、接比較新的被褥,借新衣服穿,甚至連房屋及裡邊的設備都是借的。結婚後沒過三天,又搬回自己的窮家,氣的新娘子大哭大鬧的事也是有的。但是不論怎麼窮,維持生活的最低條件(如一個大人兩個小孩可以合蓋一牀被子,但三個大人就不能合蓋一牀被子,所以我見到的出了名的“窮家”也是平均兩個人一牀被子),還是要有的,而且也是能夠實現的。按照老百姓的說法,只要是“過日子人家”就不可能混的兩口子只穿一條褲子,真的那麼窮的男人,也不可能娶上老婆。
所以,我認爲說三年困難時期,多數人吃不飽,一部分人穿不暖,也是符合實際的。但是,把困難誇大到兩口子只有一條褲子,輪換著光屁股也是不符合客觀事實的。現在,有的去過朝鮮旅遊的網友,介紹朝鮮還很窮,跟我國改革開放前差不多,但也沒說朝鮮人窮的兩口子只穿一條褲子吧。由於多數網友都是年輕人,對我國建國初期的情況沒有親身經歷,而有些人爲歌頌改革開放取得的偉大成就,故意誇大毛**年代的社會陰暗面,編造或傳播一些欺騙年輕人的故事,這也是令人難以接受的。故此我願把那時的真實情況介紹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