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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傻子的命就不是命了?

第224章 傻子的命就不是命了?

“請我幫忙?”

沈新愣了一下,下意識的想說你堂堂一個千萬級別大市的副支隊長,能找自己幫什麼。

但下一刻就反應了過來。

“劉支,您是說訓練警犬嗎?”

想來就這種可能了,上次去平虞,湖邊吃飯,專門聊過短視頻,自己訓警犬的事情。

不過沈新要是沒記錯的話,平虞也有兩個警犬基地,警犬配置應該夠的吧。

劉傑搖頭:“不是警犬。”

說著,又語氣一轉,道:“當然,你要是願意去我們平虞訓練警犬,我也沒有意見。”

他都打聽了,沈新訓練警犬是一絕。

咳!

呂有爲用力一聲咳嗽,打斷劉傑,道:“劉支,咱們還是說正事兒。”

沈新要是被平虞警方挖走了,趙鴻傑一定收拾自己。

劉傑笑笑,招呼沈新坐下,然後道:“是這樣的,有個案子,我想請你幫忙。”

說著,從隨身的包裡掏出一份卷宗,遞了過來。

“你先看看,心裡先有個底。然後也不是什麼命令,算是我個人請你幫個忙。”

他又提醒了一句。

意思就是沈新真拒絕了,也可以。

沈新下意識的接過卷宗,心下更糊塗了。

平虞的案子,找自己幫忙,這不合理吧。

不同城市的警察,當然可以協作。

但那是自己有案子,嫌疑人跑到別的城市,請求協助幫忙。

而眼下卻不是。

是平虞自己有個案子破不了,要找自己幫忙。

因爲接過卷宗的時候,沈新就瞄到,卷宗的時間是2012年。

六年前的案子了,那肯定是懸案。

如果是這樣情況,那可太稀奇了。

首一個,案件管轄權。

這案子就是平虞的,哪怕破不了,成爲懸案了,那也歸他們管。

當然,可以組建專案組,從其他城市抽調精英幹警,協作破案。

但這種情況,一般要省廳掛牌偵辦才行。

眼前這個案子顯然不是。

就算是這種情況,抽調來的專業警員,或者省廳下來指導的專家,也只是起指導辦案的作用。

具體的工作,還是要屬地警察來做。

而到了實際現實中,還要更麻煩一些。

就最主要的一點道理,說的是能者爲之,但誰都不是聖人,自己轄區的案子破不掉,要找外人幫忙,豈不是顯得自己很無能。

別說下面的人,領導都不一定願意。

所以這一刻,沈新是真糊塗了,不確定這到底是什麼情況。

別是個坑。

所以沈新瞄向了呂有爲。

領導你給個話啊。

呂有爲讀懂了沈新的眼神,心下笑罵一聲鬼精,道:“小沈,人家劉支難得專程上門跑一趟,你先看看卷宗,能幫上劉支的忙最好,幫不上也沒關係的。”

這話一出,沈新心裡有底了。

意思是面子得給,但具體幫不幫,回頭再說。

“劉支,那我先看看。”

沈新坐下,打開卷宗。

一起兇殺案。

案件發生在2012年7月13號。

地點就在平虞下轄的鬆陵區,清原鎮,烏壩村。

當天上午9點40分,清原鎮派出所接到報案。

報案人叫羅麗美。

年齡58歲,她親自到派出所報案,稱兒子韓小龍失蹤超過一天。

接案民警叫趙培柱。

卷宗裡有接警筆錄,沈新立刻看到,羅麗美稱兒子韓小龍小時候生病,腦膜炎,送醫不及時,導致成爲了傻子。

羅麗美家庭條件也不好,夫妻倆爲了給兒子治病,東奔西跑,沒有治好,錢也花光了。

屋漏偏逢連夜雨,她老公在工廠幹活,捲進設備,意外死亡。

老闆非說是她老公操作不規範導致的。

最後打官司,判決老闆負百分之三十的責任,然後安慰性的賠償了十三萬。

這點兒錢,操辦喪事,給兒子治病,也很快花光。

羅麗美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失蹤的時候,韓小龍已經33歲。

筆錄裡有寫到,趙培柱問羅麗美,韓小龍以前是否有自己走丟的情況。

羅麗美答很少,只在村子裡活動。

然後派出所出警,對烏壩村進行走訪,還有對外圍監控進行調查。

當時是12年,城市裡的監控尚且有盲區,更別說鄉下農村了。

僅有北面,入村一條寬一些的水泥路,村口的電線桿子上有監控。

對著村子外面,還沒有夜視功能。

夜晚的拍攝全靠電線桿子上路燈的照明,清晰度有限。

然後查了,並沒有發現。

找了一天,沒有找到。

派出所還擴大範圍,去周邊的幾個村都找了,一樣沒有發現。

當時還懷疑韓小龍可能遇到意外,所以把村子外圍,一些犄角旮旯都找了。

還沿著村子南面的河道搜查了一番,一樣沒有發現。

一直到14號上午,派出所民警在村子裡走訪的時候,意外注意到,村子東面村道附近有一口井。

問了才知道,這還是當年集體時期打的井。

以前村裡都靠這口井吃水。

後來通了自來水,然後這口井地下水變質,慢慢就沒人再使用,用水泥板蓋了起來。

當時走訪的警察也就是隨口一問,隨便的打開了水泥蓋,低頭一看,呆住了。

井底頭朝下,飄著一具屍體。

案件至此升級,變成了兇殺案。

時任鬆陵區刑偵大隊大隊長的劉傑帶人出了現場,接手了這起案件。

經查,水中屍體就是韓小龍。

他已經出現皺縮,和輕微腐敗膨脹。

但根據報案時間推測,死亡時間應該是11號晚上。

11號這天晚上六點多,還有村民見到韓小龍。

羅麗美自己也說,她11號上班之前,還見到韓小龍。

當年52歲的她,在鎮上一家服裝廠上班,兩班倒,那半個月剛好是夜班。

晚上八點去上班,早上八點回來,12個小時。

她晚上給兒子做好飯,盯著韓小龍吃完去上班,走的時候大概是七點出頭。

12號早上回來,她並沒有看見韓小龍。

但也沒多想。

韓小龍傻,但精力旺盛,有的時候天不亮就跑出去玩,一玩就是一天。

倒也沒什麼危險。

他是傻子,很少有人會跟一個傻子過不去。

而且村子裡,乃至於附近的村莊都知道他,丟不了。

所以羅麗美安心的補覺。

結果睡到下午兩點多,起牀做飯,出門找韓小龍的時候,才發現韓小龍不在村子裡。

問了一圈兒,沒人見到。

她到處找,到處問,但是都沒人看見。

也去附近的村莊找了,依舊沒有發現。

關鍵什麼時候走丟的都不知道。

當時羅麗美沒有主意,想報警,然後村裡有人說什麼報警要失蹤48個小時,警察纔會立案。

再加上當時找到了晚上,還有人說派出所下班了。

還有說沒事兒,說不定跑到哪兒去了,總會回來的。

羅麗美小學沒畢業,見識不多,周圍人你一言我一語的,搞得她自己也沒了主意,最後就準備再等等。

她愣是還去上班了。

因爲少上一天班,扣一百塊錢。

她叮囑鄰居幫自己盯著,看看韓小龍晚上會不會回來了,回來了就讓他別瞎跑了。

忐忑的過了一夜,第二天一早羅麗美就匆匆回家,問了鄰居才知道韓小龍依舊沒回來。

這才跑去派出所報警。

因此劉傑才做出了死亡時間是11號晚上的推測。

可能是十點之後。

當時鄉下沒什麼娛樂活動,很多人都是早早上牀睡覺。

八九點村裡路上就沒什麼人了。

屍檢的結果也基本印證了這一點。

比如胃袋裡的食物殘渣,就是11號晚上韓小龍吃的飯。

沈新拿起屍檢報告。

韓小龍身上有多處挫傷,推測生前和兇手發生過扭打。

然後左顳部向上3公分處,有2公分創口,深達顱骨外板。

見線性顱骨骨折,顱骨凹陷,邊緣呈不規則狀。

簡單一句話,就是左邊太陽穴上面一些的地方,被人用石頭砸了。

法醫推測就是石頭之類的物體。

其次,通過體內器官硅藻等信息,確認被害人有生前溺水特徵。

所以韓小龍是頭部遭受重擊,深度昏迷之後,又被扔進水井裡溺亡而死。

沈新繼續往後翻。

下面就是調查報告了。

烏壩村有217戶,戶籍人口有841人。

並無外來人口。

案發之後,劉傑等人立刻做出推測,是村裡人作案。

原因很簡單,村裡這口井位置比較彆扭。

整個烏壩村,南邊臨河道。

河道東西走向,繞村在村子西南角折向北面。

所以村子三面有主要道路,交匯在村子中間,北面有監控,東面通往大德村。

西面有水泥橋過河。

而這口井,就在東面這條水泥路,距離村口80米,然後道路北面30米的位置。 之所以彆扭,是因爲原本這一片是空地。

後來批了宅基地,新蓋的房子把井給擋在了後面。

所以如果正常走水泥路,並不能直接看見水井。

劉傑就推測,外來人不一定知道這口井的位置,只有村裡人知道。

只有村裡人殺了韓小龍之後,纔會想到拋屍在井裡。

他們對水井附近,還有蓋著水井的水泥板進行了詳細的檢查。

發現了拖曳痕跡,也發現了腳印。

可對方在離開的時候,有意的蹭掉了地上腳印。

而在水泥板上,採集到了極少的血跡。

但經過檢驗,發現是韓小龍的血。

推測兇手是在搬開水泥板的時候蹭上去的。

11號晚上,韓小龍被扔進水井裡,一直到14號上午,才發現屍體。

屍體浸泡接60個小時,所以並未在屍體的身上提取到有用的兇手信息。

看卷宗,劉傑的辦案思路很明確。

查韓小龍的活動軌跡,查他和村民的關係,是否有過矛盾。

然後用最笨的辦法,把村裡八百多人,有一個算一個,全部摸排一遍,確認他們是否有作案時間。

這是最笨的辦法,但無疑也是最有用的辦法。

可惜,耗費大量精力,調查一個多月時間,並沒有鎖定兇手。

有篩選出幾個嫌疑人,但最後都一一排除了。

最後,找兇器,找第一案發現場。

兇器這塊兒。

劉傑一開始就嘗試把水井抽乾了,在水井底下尋找砸死韓小龍的石頭。

他推測兇手可能順手把石頭也丟進了井裡。

可惜並沒有發現符合傷口,邊緣有棱角的石頭。

從骨折來推測,砸死韓小龍的石頭是有棱角的那種。

又在村子裡到處找,擴大範圍,依舊沒有發現帶血的石頭。

又推測丟進了河道里。

還派人下河摸,可一條河,找一塊石頭,真就是大海撈針。

然後第一現場,以水井爲中心點,方圓兩百米進行細緻搜索,還真發現了。

就在水井東南方,在水泥路南面,兩間房屋中間。

在地上發現了血跡。

但是呢,東面的房屋閒置,沒人住。

西面這間剩一對老人,反覆詢問,說隱約聽見有人的聲音,但是沒出門看,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而對現場進行仔細搜查,也未提取到有用的線索。

至此,第一階段調查結束。

劉傑重新回到起點,試圖從其他方面進行調查。

比如外村人。

他又組織人手,對東面的大德村,西面的李家浜進行摸排調查。

發現了一些嫌疑人,最後又一一排除。

前前後後,一直調查到十月底,案子就此陷入僵局,被擱置了起來。

沈新放下卷宗。

後續不斷有調查補充,但一直到14年,就已經沒有了。

沈新瞄了眼和呂有爲說閒話的劉傑,心中第一個疑問,是劉傑爲什麼要找自己。

在分局,沈新破了一些懸案,更是翻越了大量的懸案卷宗。

沈新總結,能夠成爲懸案的,兩種情況最多。

一是年代太久,缺乏辦案條件。

2012年的平虞,還是偏遠鄉下。

還有清原鎮,沈新要是記得沒錯,這應該是鬆陵區最窮的鄉鎮了。

像這個案子,屍體泡在水井裡快三天時間,很多證據被污染,泡沒了。

第二種就是偶然性。

你永遠猜不到當時發生了什麼。

就像朱貴深的案子。

那這個案子能夠變成懸案,應該更符合第一種情況,辦案條件不足。

但這種案子,說實話很多見。

時過境遷,也很難再偵破。

那劉傑爲什麼莫名其妙的找到自己幫忙呢?

見沈新放下卷宗,劉傑立刻停下,扭頭問沈新有什麼想法。

沈新瞥了眼呂有爲。

人家的案子,指手畫腳有點兒不好吧。

沈新可不會因爲自己破了幾個案子,就覺得自己天下無敵,是神探。

你能想到的,人家肯定早就想到了。

所以考慮一下,沈新道:“劉支,你們調查的這麼詳細,我還真沒什麼想法。”

劉傑哈哈一笑,道:“別有顧忌,有什麼想法儘管說。”

沈新還是搖頭,一時間真沒太大想法。

但看完卷宗,沈新覺得大概率還是村民作案。

外來人不太可能。

韓小龍是個傻子,逗他,或者拿他取樂的應該有,但殺人,沈新覺得可能性不高。

見沈新不說,劉傑也沒追問下去,嘆口氣,道:“你一定在想,我爲什麼要找你。”

沈新點頭。

的確想不通劉傑爲什麼要找自己。

哪怕這個案子是他親手辦的。

心裡有根刺,過不去,可以理解,但他現在是刑偵支隊副支隊長,有足夠的權力重啓這個案子的調查。

真沒必要專門跑到南江,找自己幫忙。

劉傑道:“因爲一條狗。”

狗?

沈新猛地一愣,旋即恍然大悟。

一定是上回湖邊吃飯的時候,他聽了吳家望的案子,有感而發。

現在想想,聽完吳家望的案子,他是沉思了好一會兒。

但是卷宗裡沒寫有狗啊。

劉傑接著道:“卷宗裡沒寫,但是我知道。以前農村看門護院的狗也多,韓小龍家也有,是一條那種常見的土狗,就黑的,黃的,眼睛上有兩個點點的那種。”

他拿著雙手在眉毛上比劃了一下。

沈新秒懂,四眼鐵包金嘛,也算是最常見的土狗了。

劉傑繼續道:“具體多大我不知道,但當時應該已經成年了。”

當時劉傑怎麼會注意到一條狗。

“上回咱們吃飯的時候,你跟我說了那個失蹤孩子的案子,我才認真的想了一下這個事兒。”

“我記得走訪的時候,好像有誰說過,說韓小龍整天在村子裡亂跑,那條狗就經常跟著他,和他很親。”

“而且我記得,我們在調查水井的時候,應該是有一條狗經常在附近溜達。”

“那再聯想你說那孩子的案子,是不是同樣的情況,比如這條狗目擊了案發過程。”

“然後最重要的,是不是也會記得兇手的樣子。”

沈新恍然大悟。

看來就是吳家望的案子啓發了劉傑,這纔想到找自己。

劉傑靠著椅背,陷入了沉思,道:“這個案子呢,我是一手調查的,我經常會去想他。”

“然後根據我的直覺和經驗判斷,我還是認爲兇手就是本村人,而我們沒有把他摸出來,他肯定是在筆錄中說謊了。”

“但我們無法確認,到底是誰說謊了,我們找到了一些嫌疑人,其中有一個嫌疑還挺大的,叫王成輝,卷宗裡有寫,有人目擊他和韓小龍吵過架。”

“韓小龍糾纏著他,和他激烈的爭吵,然後吵了什麼,誰也不知道。”

“他有不在場證明,但不夠充分,查了很久,也查不到別的證據,只能說懷疑。”

“而這樣的人還有幾個,所以無法鎖定是誰。”

“假如通過這條狗,鎖定一個人,那這個案子或許還會轉機。”

沈新點點頭。

劉傑認爲兇手還是本村人,這一點沈新也是認可的。

但好幾百人,有些人的不在場證明不那麼充分,你懷疑他吧,又找不到證據去推翻他的不在場證明。

所以就很容易陷入僵局。

說到這兒,劉傑又問道:“怎麼樣小沈,能不能幫我這個忙,走一趟。”

沈新望向了呂有爲。

這種事情,肯定還是要領導發話才行。

呂有爲顯然也很謹慎。

畢竟以前他真沒遇到過這樣的先例。

你說請個專家幫忙把把脈,提供一些建議,這很正常。

結果找沈新一個年輕警察。

而且還是希望從狗身上去尋找線索。

所以呂有爲心中有顧慮。

他插話道:“劉支,這樣,你讓小沈考慮一下怎麼樣,他手裡還有案子沒結呢。”

他給沈新找了個藉口。

倒也是真的,白紀飛案子的小尾巴還沒結呢。

劉傑點頭表示理解,收起卷宗起身準備告辭。

不過在要出門離開的時候,劉傑又駐足,扭頭問道:“沈新,你想不想知道,爲什麼這個案子過去六年,我還想要把他調查清楚?”

沈新搖頭。

劉傑繼續道:“當然,這是我自己經手的案子,我肯定希望它有始有終。”

“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因爲羅麗美,我記得很清楚,當我們決定暫時擱置這起案件的時候,羅麗美跟我說了一句話。”

“她說爲什麼不調查了,難道傻子的命就不是命了嗎?”

“這句話我一直記著。”

“我們說是隻列爲了懸案,只要條件允許,依舊會調查下去,我也相信案子遲早會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但是我真的想破掉這個案子,然後親自告訴她,在我們警察的心中,任何人的生命都一樣,不會因爲他是傻子,就放棄調查。”

“所以沈新,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他反問。

沈新皺眉,懂了。

劉傑應該是不想揹負著這種誤解。

“劉支,我……”

迎著劉支那堅毅的目光,沈新有被感染到,下意識的想要開口答應。

可話到口邊,還是硬生生的吞了回去,然後道:“您讓我考慮一下。”

劉傑微微點頭,轉身離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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