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七點鐘,常信在武漢火車站下了車,出站找到徐顯慧,她已經租好了一輛車,兩人就驅車直奔陳家鄉。徐顯慧還買了點糕點在車上吃,先對付一下,晚上回來再去吃宵夜。
常信一邊開車,就問徐顯慧:“那個大龍集團的付總那邊現在怎麼個情況,他有沒有去陳家鄉找過了?”
“應該沒有。”徐顯慧搖了搖頭:“就是我們今天中午一起吃飯的時候我聽他說遊志剛那天提到要去陳家鄉,我纔想到他沒準是去那個養殖場了,付總他應該不知道那個養殖場的事,所以恐怕也想不到遊志剛是去陳家鄉具體什麼地方。”
“你也沒跟他說啊?”
“沒有,這也只是我的猜測,又拿不準,況且,我跟那個付總也不熟,今天才是第一次認識。”
“嗯,這倒也好,我還擔心他們會不會先去了,萬一遊志剛真在那兒,被他們找到帶走了,咱們反倒被動了。”
徐顯慧撇了撇嘴,輕聲說道:“我還是想不明白遊志剛他究竟爲什麼要這麼幹。如果是那場火災中真有什麼咱們不知道的隱情,他擔心被查到受牽連而要捲款逃跑的話,應該早就跑了,火災到現在都已經一個多月,這麼長時間,真要有什麼問題,警察肯定早就查出來了。再說了,那場火災的情況咱倆最清楚,確實就是宋金龍故意放的火,他們‘遊家溝’沒太多責任,也就是一點附帶民事責任,他完全犯不著跑啊。難道他是貪圖錢,剛好碰上這麼個機會,全世界都知道他們公司出事了急需用錢,股票又停牌,他就趁機到處去借些錢然後跑了?”
“不是,至少這不是主要原因。”常信搖著頭輕笑了一下:“雖然現在還不知道他究竟找多少人、借了多少錢,但滿打滿算我相信最多也就是十四五億了。因爲他那些股票目前市值14
億多,正常情況下拿到金融機構去質押貸款也就是能貸到五六億、六七億,更何況現在停牌,還有大利空等著,都知道復牌之後肯定暴跌,所以實際上他也就能借到三四億,李慕青的3億,你們武漢這位付總的4億,就是這種情況。他又不可能去找很多人用同樣的方式借錢,因爲能拿得出這麼多錢來的人,基本上都屬於一個圈子,很多人彼此之間都認識或者有關聯,他找的人多了,很容易就露餡,所以他最多也就是找了三四個、四五個人,這麼算下來總的也就能借到十四五億。這筆錢對於一般人來說是天文數字,但對他可不一樣。他如果真的貪圖這麼一筆錢的話,答應跟君山集團合作就是了,土地開發帶來的利潤分紅、股價上漲,再加上君上集團通過某些方式給他的回報,別說十四五億,他賺20億都有可能,還是光明正大、合理合法的,但是他的態度你知道,抵死不答應,所以他肯定不是爲了這筆錢。我想肯定是有某個原因逼著他不得不跑,因此纔想在跑的時候把自己的錢帶走,但是股票停牌導致他無法變現,於是就搞出這麼個把戲來了。”
徐顯慧想了想,輕輕點點頭:“你說的有道理,那你說什麼原因能逼得他不得不跑?”
“起初我也想不出來,但是今天中午聽你說他有可能去了陳家鄉遊宇那個養殖場,下午在火車上沒事我又琢磨了一陣,隱約想到了一種可能性。”常信說道:“一個身家十幾二十億的人,上市公司董事長,在這個社會中絕對的人上人,能讓他害怕的力量不多了,能把他嚇到要逃跑的力量有什麼呢?只會有一種,就是來自於政府、司法的力量,對吧?說白了就是他沾上、或者知道躲不過一場必輸的官司了,而且這官司輸了的後果不是錢能解決的民事問題,一定會有刑事責任,所以他纔不得不逃,和那些貪官預感到要
出事而出逃是一個道理。他現在面臨、或者說有可能將要面臨的官司有三場,首先就是那場火災的官司,但是剛纔你也說了,那場火災,他們公司就是有點民事責任,肯定不會有刑事責任,賠錢就能解決,這個道理你都明白,他女兒遊帆就是律師,他肯定更清楚。所以問題應該出在另外兩場官司上,一是遊志強、遊宇父子倆裡應外合、採購造假的事,二是遊志強冒領貨款的事。不過冒領貨款那事看起來跟他關係不大,他事先應該是真不知情,所以我估計很可能是跟採購造假這事有關。”
“這……這怎麼可能。”徐顯慧愣愣的說道:“那事明明就是你們攛掇著遊志強乾的,他最多也就是個監管不到位、疏忽失職的問題,但是錢都已經被法院凍結,就意味著他們公司的損失能夠追回,不會有什麼大不了的後果。”
“你還是太年輕啊,太容易上當了,當然了,目前看來,遊志剛這人似乎老奸巨猾,我一度也被他騙過了。”常信輕輕搖晃著腦袋笑道:“你還記不記得我曾經問過你一個問題,採購造假當中涉及到的遊宇的兩個公司,新發實業和新發商貿,新發實業成立於三年、現在應該是四年前了,從四年前就在給‘遊家溝’供應鱉苗,即便以前不存在造假的問題,也是確定無疑的關聯交易,他們作爲一家上市公司應該提前公告說明,但如果不是被你和黃元達追查出來的話,誰知道這事?於公遊志剛是公司董事長,於私是遊宇的親大伯,存在了幾年的關聯交易他居然毫不知情,你覺得這種概率有多大?很可能這裡邊就有他一份都沒準。你不是猜他可能是去陳家溝新發實業的那個養殖場嗎?如果你猜對了,不正好說明他和新發實業有關聯嗎,否則他都要跑的人了還去那裡幹嘛?現在不用著急想,等一會兒咱們到了地方或許就會有答案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