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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我喜歡你,從高中第一次見到你時,就開始喜歡你。”
喜歡一個人的理由要多少?
也許很多,也許很少,趙崇書對於朝陽的喜歡的原因一如最初那般,僅僅只是緣於一場相遇。
再多的理由,趙崇書拿不出,但趙崇書能清楚的知道,他喜歡著朝陽,今天比昨天更多的喜歡。
喜歡一個人的心情可以持續多久?也許瞬間,也許一輩子。趙崇書一直以爲自己的喜歡可以一輩子。
他與朝陽從高中開始一直到畢業,整整七年,朝陽對他的感覺一直是是除了父母最爲親密之人,而他對於朝陽的喜歡從來沒有減退。
人一輩子有多少個七年?
七年,漫長的七年前,他們那些同齡人對於感情分分合合無數次,朝陽卻從末談過一次戀愛。
七年,趙崇書就那般看著朝陽七年。
趙崇書用著七年的時間開始相信,哪怕朝陽是個直男,對待感情的認真會讓他有著足夠的時間去軟化,卻讓朝陽認識他,朝陽喜歡他,一亦他喜歡朝陽那般。
可是...
原來,那些自信僅僅只是他的錯覺。
原來,在他默默注視著,以爲對著朝陽足夠了解的自信背後,他所喜歡的人,早已經有了喜歡的人,一個與他同樣性別的男人。
趙崇書與朝陽之間?,一直是看似溫潤沒有進攻性的趙崇書保持著主動。
主動與朝陽聯繫,主動維持著兩人的感情,主動讓朝陽習慣什麼事都去找他。
但偶爾,趙崇書對於這種主動也會累,也會在內心期翼朝陽能夠主動一次。
昨日忙碌一天後,趙崇書洗浴完,聽著來電玲聲響起,握著手機看到來電顯示是朝陽,那時的心情是那般的甜蜜,就仿若有人給他的心田撒上了蜂蜜。
“喂,朝陽,怎麼想到我了?”
眉目舒展,嘴角控制不住揚起的趙崇書,極力讓自己聲音不流露一絲異樣。
“怦,啊,不要了..嗯!...那裡...嘖嘖...呼呼...”
凌亂的,不同於平日朝陽那種陽光的男音,那是一種帶著勾人心魄的媚音。
趙崇書自從知曉喜歡朝陽之後,爲了這份感情,趙崇書同樣從來沒有談過戀愛。但關於那方面的知識,趙崇書卻從來沒有少了解過。書本,論壇,蝶片..方方面面透徹至底的瞭解,所爲的就是在朝陽認識到感情之際,兩人有著無限完美的第一次。
但在此刻,話筒裡的人正愉悅至極的享受著一次完美的歡樂。
但在此刻,話筒裡的人正是他所最爲喜歡的朝陽,可是帶給他最爲愉悅的第一次歡愛的人卻不是他。
“書然...你...呼,啊..這個姿勢..好怪...嗯!...”
粗重的喘息聲中,手機無比清晰的傳遞著朝陽那處的聲音。
凌亂的,勾人的,一場淋漓盡至的歡愛!
這個夜晚,趙崇書覺得自己有病,明明從確認電話那頭朝陽是在何種情況下,心情瞬間由歡快變成沉重,甚至到最後的心痛的不像自己。他卻依舊沒有掛斷電話,就那般近乎自虐的聽著自己喜歡了七年的男人正在歡愛,跟著另一個男人無比愉悅的歡愛著!
趙崇書這輩子一直是父母心中的榜樣,讀書後認真的當著三好學生,學生楷模,畢業後,哪怕再是不願,爲了父親的期望,他依舊接下了父母的事業.傾盡全力的去摸索,只爲讓父親經營一輩子的事業爬上頂峰。
趙崇書這輩子惟一的一件叛逆事情,也就是他是個彎的,還用了七年的時間默默的喜歡一個男人。
手機的電量在兩個小時後,終於沒電自動關機。在關機的前一刻,電話那頭依舊傳出朝陽那帶著些微哭泣音的低呤。
低呤纏繞在耳,腦中不受控制的腦補中某些激烈而令趙崇書心痛的畫面。
兩個小時的接聽,手機已然滾燙,趙崇書握在手間,只感覺手機在此刻仿若能灸燒他的肌膚般。
月色由初升早已升至半空,明亮而清冷。
初春的風,透著窗戶吹進,原本舒適至極的清爽在此刻趙崇書感覺,卻是帶著無盡的淒冷之意。
時間滴滴答答的走著,時鐘轉了一圈又是一圈。
月掛半空,又慢慢墜落,漫天的紅霞開始主控整個天際。
手間的手機早已經由滾燙變成冰冷,但趙崇書依舊握著,就那般握著,身軀挺立,仿若已然失去了所有的感覺。
“趙崇書,大懶鬼還在睡覺吧,哈哈哈,快起來快起來。哦哦哦,大懶鬼大懶鬼,大懶鬼就是趙崇書!哦哦哦!”
熟悉的,微帶著些微稚氣的男音忽而響起,爾後迅速響徹整個房間。
那個聲音就仿若一個魔咒,能讓趙崇書清醒的魔咒。
保持同一個姿勢一個夜晚的趙崇書終於動了。他踏著先是有些緩慢後迅速的步子走至櫃檯上按下的鬧鐘的暫停鍵。那帶著些微稚氣的喧鬧男音瞬間消失,還屋內一個清淨。
鬧鐘完全與整個房間的高端不搭,外表破舊,材質廉價。
那是朝陽在高三那年與趙崇書一次逛著夜市攤,懷著逗趣心理買下送給趙崇書的。那鬧玲更是朝陽帶著無比誇張的表情錄下。
“趙崇書,以後聽著這個玲聲,我看你睡不睡的著?不用太感激於我。”
那時朝陽的話語已經過了數年,趙崇書依舊清楚的記得。
約摸是高考結束時,朝陽曾跟趙崇書索回這個鬧鐘,理由是這鬧鐘實在是太丟份了。
趙崇書當初用著一種無比理所當然的表情說著被他丟了。那時朝陽似乎還有些生氣,生氣他怎麼可以輕易丟了,好幾日之後方纔用著大度的表情表示原諒了趙崇書。
但朝陽卻不知道,所有朝陽送他的東西,哪怕再是逗趣,再是廉價,趙崇書都一直留著,從不捨得丟棄!
這個鬧玲,哪怕再是被別人嘲笑,他一直留著,從高中到大學,直至現在他在外頭已經是社會精英,他依舊留著,甚至每每早上聽著這個鬧玲聲起牀,已然變成了他心中某中不可言喻的甜蜜。
顯然是時候該丟了。
趙崇書握著鬧鐘的手重了重,拎起放下又是拎起,終究卻是怎麼也做不到無比簡單的把鬧鐘丟至垃圾筒這個動作。
捨不得,怎麼也捨不得!
漫天的紅霞漸漸退去,燦爛至極的陽光透著窗戶照射進來,讓屋內一片通明,也宣告著今天依舊是一個無法美好的晴天。
“呵!”
低低的,帶著無盡苦澀的笑從趙崇書的嘴間溢出。
趙崇書用著手煩燥的搓了搓頭髮,又是沉靜了數分鐘後,終下定了決心。
他這一輩子都中規中矩,患得患失,但都已經爲了這事花費了七年的時間,哪怕是某種明知的結局,他也應該爲這七年的愛情求個結局。
趙崇書從櫃子裡爲手機換上新的充滿的電板,開機,抿了抿嘴,再無任何猶豫站起。
鬧鐘端端正正的擺好放至櫃子上。
刷牙,洗臉,食不知味的強迫自己吃下足以填飽肚子的早餐,換上最能映襯自己模樣的衣服,對著鏡子確認數次後,趙崇書走出了房間。
今日依舊是上班時間,一大早街道上就人來人往,很是熱鬧。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生活方式。
每個人都爲自己的生活而忙碌著。
一路行走間,趙崇書只感覺原本有些浮躁的心情漸漸沉澱下來。
朝陽所居住之處,趙崇書哪怕是閉著眼睛也能知曉,甚至基於朝陽的信任,趙崇書還有一把可以開朝陽門的鑰匙。
但當趙崇書走至朝陽門前,看著那緊閉的大門,略一猶豫,趙崇書還是把手間的鑰匙放了回去。
雖然極其不想承認,但也許此刻的朝陽並不僅僅只是一個人。
雖然極其不想承認,但也許此刻的朝陽此赤果著身體蜷縮在另一人的懷裡。
而不管是哪一點,趙崇書都沒有理由堂而皇之的進入。
“嘟嘟嘟~”
意料之外又仿若意料之中,來電玲聲並沒有人接。
趙崇書只感覺心裡澀的力害,但既然都到了這步,趙崇書也絕對沒有再退縮。
“叩叩,是我,趙崇書。”
清脆而堅持的敲門聲中,門終於開了。
趙崇書看著眼前依爲鮮明流露歡愛之色的朝陽,內心的澀意開始變成疼痛。
原來,聽到跟親眼看到,依舊是兩種完全不同程度的刺激。
原來,那些聽到的,腦補的畫面真的是無法忽視的事實。
“趙崇書,你..我...昨天。”
結結巴巴朝陽,面色潮紅,帶著一種歡愛後被死黨發現的羞澀。但哪怕是此刻,朝陽的眼中依舊沒有趙崇書所想的愛意。
無法忍耐,再也無法忍耐!
路上哪怕想的再好,哪怕一路間,趙崇書想過無數種說著他感情的方式,在此刻,趙崇書卻全然顧不得。
大邁著步往他走來,緊緊的抱著朝陽,對著朝陽的嘴脣就吻了上去。
朝陽的嘴脣一如他所想的那般,柔軟而美好。
趙崇書多想放縱自己惡狠狠的激烈的吻著,可在見朝陽那雙眼裡滿是不可思議與驚惶之色,趙崇書卻無法做到。
捨不得,怎麼捨得!
眼前這個男人,是他愛了七年的男人,怎麼捨得讓他有一絲疼痛,一絲害怕。
趙崇書極爲依戀的漸漸抽離這個吻,用著近乎絕望的語氣開口:
“朝陽,我喜歡你,從高中第一次見到你時,就開始喜歡你。”`p`*wxc`p``p`*wxc`p`
作者有話要說:突然覺得趙崇書也是個苦逼的娃,頂著鍋蓋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