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carriesun,中文名字叫孫夏。
從小我就知道,我的家庭和別人的不一樣。具體不一樣在哪裡,大概就是錢比較多了一些。
我上的一直都是貴族學校,被傳授各種優秀的教育。也因爲被冠上s環球千金的名號,在學校,所有人都對我很好,甚至是老師校長。所以,我根本不用擔心什麼,每天只要快樂的吃吃美食就好了。
得益於家裡是餐飲業的巨頭之一,吃貨這件事情真的是從小養成。我的父母熱衷於旅遊,將公司交給年僅十六歲的哥哥後便環遊世界去了,當然,順帶丟過去的,還有年僅六歲的我。
於是,每天上班的時候,哥哥不得不帶著我一起去。但是他真忙啊,將我一交給秘書,叮囑我想吃什麼隨便吃,便開始工作再不管我。其實一開始我是拒絕的,可後來真的是太無聊了,我只好妥協,將所有心思精力都放在吃上,然後一發不可收拾。
在這個過程中,我無意中發現,唐人街那裡的食物尤其好吃,在每個老闆帶著無限懷念的神情描述著那個神秘國度的時候,我的心,第一次像是長上了翅膀一般,好像飛到那個所謂的中國去看看。
忘了說了,我的哥哥,年僅十五歲就拿到了哈佛商學院的畢業證書,然後用一年的時間熟悉公司,讓所有人對他心悅誠服,在十六歲的時候,順利接手。
至於後來的哈佛商學院畢業證書,ACCA證書,高旗的MD,都是我聽從哥哥的命令來做的事。
也很顯然的,我志不在此,對這些,我真的是一點兒興趣都沒有。我的心,早已在很久以前,就被系在了嚮往的中國上。
戰爭的爆發,往往是在一瞬間。我向哥哥提出想久住中國的請求,他卻不同意。這讓我很不能理解,中國有許許多多好吃的,爲什麼不讓我去呢?
於是,在他鬆口之前,我賭氣地背上我的包袱,開始我有史以來的第一次離開出走旅程,目的地,自然是中國。
到了中國之後,我繼續著我的吃貨養成記。然而,很快,之前積累的工資就花完了。沒辦法,我只好開始找工作。
經過多番排查,員工工資最高的有三家公司,千氏,司明,萬邵。既然要工作,就要找工資最高的,這樣,纔有足夠的錢去更好的吃。
也許是我從前太養尊處優了,竟然不知道原來在外面工作這樣辛苦,還要隨時應付各種“危險”。
於是,我微笑著,把想潛規則我的人罵的體無完膚,然後錄音下來分別發給他們的老婆和老闆。再然後,我也被炒魷魚了,這讓我很是陰鬱了一段時間。
眼看著沒錢再去吃好吃的了,我決定奮鬥起來,對於一個吃貨來說,吃和她的命一樣重要。
然後我意外進了萬邵,認識了千梓與吳朗。
或者這就是命中註定吧,在這個我很喜歡的國度裡,遇上這兩個很重要的人。
對於我沒有告訴他們我的身世問題,我一直感到抱歉。不知道爲什麼,我有一種感覺,一旦我說出來,大家之間的這種平衡,就會被打破。所以我很糾結,但是面對美食的時候,這些問題都不是事兒了,全部被拋在腦後一乾二淨,然後一拖再拖,終於出事了。
其實,在我選擇支付那一百萬的時候,就已經預料到了這
樣的事情,原本我已經組織好了語言準備向吳朗解釋,沒想到哥哥竟然先我一步出現了。
那個時候,吳朗看我的眼神,多了一絲受傷。
我想要和他解釋,可是始終沒有機會。或許我理解他的,那種被心愛的人欺騙的感覺,想想都難過,即便不是有意的。
但是理解是一回事,接受又是另一回事了。對於他眼睜睜看著我離開甚至是連再見都沒有說一句這件事情,我一想到心裡就賭的發慌。
所以在他打電話來的時候,我的語氣很冷淡,而讓我沒預料到的是他竟然就這樣知難而退,繼而和別人約會去了。
當千梓跨過大洋彼岸的聲音傳到我耳邊的時候,不甘,憤怒,懊惱等等情緒一擁而上到我的腦袋,千言萬語只匯成了一句話--氣死老孃了!
出生以來,除了吃,我還是第一次對一個人有這樣的喜愛,怎麼能就這麼輕易被別人搶走?
當下我就準備好一切,然後動用哥哥的直升飛機,迅速飛回了中國。
在飛機上,我想的很明白了,這個對於而言可以與吃相媲美的男人,似乎突然就在我的心裡比美食更重要了一點,當然,真的只有那麼一點點而已。
所以我下了重大的決定--這一次,就算吳朗不從,我也要將他打暈拖走。
站在華燈初上的街道上,我們相識一笑,彼此心意各自了然。
後來,我被千梓帶去了千氏,平心而論,我是真的樂意幫她的。我也知道於千梓來說,千氏到底有多重要,所以,我沒有辦法再向從前一樣動不動就拉著她去吃這吃那的,甚至沒辦法在公司喊她千梓而只能叫她董事長。
我知道,這是一場戰役,所以提高了一百八十度的警惕。
不過這些絲毫不影響我們之間的感情,我盡著我的所能幫助她,不爲別的,就因爲我真的很喜歡她,單純的喜歡,僅此而已。
所以她說要將潤謙交給我照顧的時候,我簡直義不容辭。
帶著這個兩歲多的小孩子,我更沒有時間去繼續發揮我的吃貨本質了,我想將他照顧的好好的,可是他似乎不太喜歡我,總是耍性子,要爸媽。
這個時候,我開始體諒起孫楊,想當初,他也是這麼帶大我的。這是不是就是中國流傳的那句老話,風水輪流轉?
雖然有時候覺得心累,我也不敢怠慢,我總擔心,小孩子要是沒照顧好,一不小心出了什麼事情可怎麼辦?所幸的是,後來越來越長時間的相處,潤謙漸漸對我放下了心,這時,我也終於體會到小孩子的可愛之處。
有時候對著潤謙的時候,我會想著自己與吳朗的孩子,會不會也這麼可愛呢?其實照顧潤謙也挺不錯的,至少等同於爲我將來的生活培訓一番了。
因爲帶著潤謙,我倒是多了不少除公司外的時間,於是我開了一家蛋糕店,想著如果以後老了的時候,可以和吳朗守著這家店,想開的時候就開,不想的時候不開,做多了還能自己吃掉,多美好的生活。
這個時候,我才驚覺,我已經幻想了和吳朗這麼多的以後了嗎?隨後我又自顧自地笑了起來。
是啊,這輩子就認定是他了。
當所有的一切都塵埃落定的時候,吳朗接到了邵霖祈的電話,去那個美麗的海邊,幫忙布
置一切。
和吳朗一起到的時候,我立刻被那些美食吸引住了,想起來已經很久沒有去吃那些好吃的了,頓時覺得委屈。
可是不管多想,我也得忍著啊,因爲這是千梓這輩子最重要的日子,我一定要把這裡佈置的尤其美妙給她一個大大的驚喜才行。
想著想著,我竟然笑出了聲,原來,有些事情,真的能比吃更讓人感到快樂。
當一切都準備好了之後,我遠遠地看到吳朗對著邵霖祈打了個招呼,然後原本再拍著寫真的邵霖祈沒多久就拿出戒指,單膝跪地,完成這個重要的過程。
我想,千梓此時一定很感動。
看著千梓挽上邵霖祈的手從遊艇上走下來的時候,前邊兒還有蹦蹦跳跳開心的潤謙,這樣的一家三口,我的心裡油然而生一股幸福的感覺。
不得不說的是,千梓穿著這樣的婚紗,真的是超級漂亮的。我帶著無限量的強光掃射著她,滿臉的豔羨。
或許是吳朗發現了什麼,他站在我身後,隨後摟過我的腰,湊近我的耳朵低聲道:“你喜歡這樣的婚禮?”
“不,是這樣的驚喜。”我說完之後稍稍回過頭嘻嘻笑著看他,“以你的性格,恐怕是很難像邵總一般製造出這樣的驚喜吧?”
吳朗沒有回答,只是笑而不語。
其實,現在我們不僅有了前車之鑑更有了挑明之說,即便吳朗是個花花腸子,恐怕也再難製造出什麼驚喜來了。
不過也無所謂,我要的是他這個人,不是其它虛的東西。當然,嫁給他之前,一定要讓他學好廚藝才行,然後天天做好吃的給我。
等到邵霖祈與千梓終於宣誓完畢交換戒指,我便迫不及待地開始我的狂吃之旅,一定得把這幾個月沒吃的通通補回來,況且這些還是免費的。吳朗一直跟在我的身邊,笑著陪我。
在我吃的正開心的時候,一束莫名的花束剛巧拋到了我與碟子之間,被我的雙臂夾的緊緊的。
我睜大了眼睛,看了看花束,又看了看吳朗,有些不明所以。但他只是淺笑著。
然後我就聽見身後的起鬨聲了。
“孫夏,下一個到你了。”
“拿到新娘花球的人,很快就會結婚了哦!”
“吳朗,趕緊的呀!”
“……”
我對著吳朗眨了眨眼睛,再看了看碟子上的蛋糕,接著不疑有它,繼續與我的美食奮戰起來。
然而,就在我低頭準備入口的那一瞬間,面前的人單膝下跪,拿出了一個盒子。
場面變的太快,我有些反應不過來。只聽見身後的人似乎叫的更大聲了。我的大腦突然就短路了,覺得還是吃掉叉子上的那塊蛋糕壓壓驚似乎比較好。這麼想著便這麼做了。
然後在我咽***糕的那瞬間,腦子猛然清楚了不少。面前的人嘴巴一張一合敘述著過往與真心實意,我終於笑起來。
看來,還是我低估了他。這樣大的驚喜,已經足夠讓我的眼淚滿溢出來,眼裡,心裡。
然後--
“carriesun,請問你願意……”
“我願意!”
我不知道我和吳朗的未來還會面對著什麼,但是,無論有什麼,我只想對他說一句,我願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