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爲這樣黑暗的沒有人生自由日子從今以後沒有終結,我以爲這次的賄賂事件不會有轉機,因爲躲在背後裡的那個人,做得是那麼的天衣無縫,可是一個星期以後,我還是被阮朝揮父女保釋了出來,只是在案情還沒有明朗之前,我不能離開本市,警察隨時傳喚我得隨時到達侯命。
至於能夠被保釋的原因,除了阮筱作了僞證替我把那‘收賄’於冷明伍的十萬塊賄賂款交給了警方,還有就是林希一母女的出面作證,證明了是因爲她們的過錯才導致了我臨時挪用了冷明伍當初出於感謝我的那十萬塊錢。還有,就是我出售房屋的那家中介公司老闆已經找到,並得到了他我曾經出售房屋的證實。
現在,唯一要搞清楚的,就是爲何在房屋產權交易中心,爲什麼查閱不到我當初辦理產權過戶的憑證資料?明明我已經賣掉了房子,爲何系統裡面顯示的產權人還是我?還有,最好就是再要有揚思奇的證實,因爲當初的事情經過,她都知道。只要搞清楚了上述的前因後果,把當初冷明伍說行賄於我的那筆十萬塊髒款交給警方,我就算是脫了干係。
警察局的門口,阮筱和她的父親阮朝揮,林希一和她的母親林然麗,分別站成了兩排,等候我出來。
陽光真好,暖暖的灑在身上,舒心而暖和。
他們誰也沒有走上前來迎接我,或者跟我招手說說句話,都只是愣愣的站在原地,遠遠的望著我。我們誰也不肯向前邁出一步,誰也不肯先對我說話,而像是商議好似的,等候我的選擇。
雖然這時候,我很想走上前去,問問林希一這些日子到底去了什麼地方,當得到她的回答就走向阮筱父女,可我終於還是沒有那麼做,而是直接走向他們父女。
我知道在這次的賄賂事件中,阮家父女幾經周折,求爺爺告奶奶,好不容易纔把我保釋出來,我是不能夠不顧他們的感受而走向林希一詢問她的近況的,雖然我很想很想知道。
我不是多情,我就純碎只是一種人之常情的問候,不管怎麼說,林希一也跟過我一段時間,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的在我身旁爲公司付出過青春和熱血。
可是我知道這時刻我不能。因爲我看見,自從我出現在警察局的大廳裡,走到院子裡,阮家父女的眼睛,一刻也沒有從我身上移開過,就那麼目不轉睛的看著我。
走到阮筱面前,我苦澀一笑,任何言語都不能表達我此時的心情與對他們父女的感激。我想要是沒有他們父女出面,那麼我韓森,說不清楚真的就要吃上幾年牢獄飯。
可同時我也是感謝林希一母女的。要沒有她們的及時出面證明,那麼我也可能沒那麼快獲得自由,雖然這種自由是不完全的自由,可我自足了。
我想,沒有被限制過禁錮過人生及言論自由的人,是無法體會失去自由的那種絕望的,可是,我知道,因爲我嘗試過。
輕輕把阮筱擁入懷,淚水已經模糊了我的視線。我對阮筱說:“對不起筱兒,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讓你們,爲我受苦了,請你原諒我,好不好?”
阮筱點了點頭。她說:“韓森,我曾經跟你說過,這一生,我可以原諒你三次,不過你要記著,這一次就是第三次了,也是最後的一次。”
本來我想問她,哪來的三次,加上這一次明明就才兩次嘛,第一次是因爲揚思奇,第二次也就是這一次,是因爲林希一,可我終究還是沒問。我想阮筱,或許把那次與林希一在酒店裡發生的那段插曲,當成了我背叛她的一次籌碼,否則,哪來的三次?
我想,這時候來爭執這些,已經毫無意義。現在是,只要她能原諒我,我們好好的生活,就已經滿足。
人生苦短,世事無常,何必奢求太多?能夠擁有一段真摯的愛情,攜一雙溫暖的手,冬去春來,直到慢慢老去,比擁有什麼都幸福。
我對阮筱說:“好,我知道了,筱兒,謝謝你的寬容。我保證,以後再也不會離開你了,真的,再也不會離開你了。”
阮朝揮在旁邊催促:“好了好了,孩子們,上車回家吧,今晚啊,我們要好好的慶賀一下,呵呵。”
阮朝揮打開車門,扶住阮筱的手,上車,開心的笑。
我坐進車裡,攥著阮筱的手,溫暖如春。
我始終沒有看向林希一母女。
只是,車啓動的時候,林希一走到窗前,輕輕敲了敲玻璃,似乎有話要說。
心在那瞬間一跳:“她想幹什麼呀她?”
看了阮筱一眼,只見她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我,沒有任何的示意,是不理睬,還是摁下車窗。
不過我還是摁下了車窗。
林希一沒有低頭,而是站得挺直,看著我的眼睛,擠出笑容:“韓森,恭喜你,又回到了原點,擁有了幸福。欠你的錢,我一定會還你的。”
我本來想說點什麼,謝謝或者不急之類的,可是坐在副駕駛室的阮朝揮卻提前我幾秒種打開車門,伸出腦袋,對林希一說:“錢就不用還了,我們家還不缺那點錢。一一,如果你還認我這個曾經的董事長,你就當我是送給你的嫁妝吧。以後,請不要再來打攪我們的生活!”
阮朝揮說完,沒等林希一說話,坐進車裡,就吩咐司機開車。
我沒敢看林希一那時刻的表情。我想,她一定不會好受。誰聽了那樣的話會好受呢?
可是阮朝揮,卻把我辛辛苦苦掙來的錢,隨隨便便的當作人情贈與別人。十幾萬呢,又不是幾百塊,再說我又不是富到不在乎錢的地步,而實際上,是那麼的窮。他倒是大方爽快,可我現在卻是一無所有,如果有一天阮筱不要我了,或者我移別戀了,總之因爲什麼事情我們分手了,那麼那時候,我該怎麼辦?明天的事情,誰又說得清楚呢?
回到家,吳嬸早已經給我準保好了洗澡後換洗的衣服及鞋子,阮筱告訴我,她說她前幾天去了我那邊的房子,把我的東西都搬了過來,以後就住在一起哪也不去了。她說反正那邊的房子也賣了,早晚都要搬家,除了拿回穿的什麼的必須品,別的都不要了。
我沒有說話。並不是不贊成阮筱的做法。只是我發覺,自從進了警局被看押了一個星期出來以後,我的話少了,真的少了,很不願意說話,覺得與別人說話交流,很累很累。
阮筱見我沒有說話,以爲我是不贊同,她補充了一句:“那些東西,拿回來實在是沒什麼用處,你說擺哪兒?我知道你覺得可惜,要不,改天去把那些東西給賣了吧,不過我倒覺得是多此一舉,別說賣不了幾個錢,就算是價格不菲,家裡也不缺啊,何必沒事找事做!”
可是阮筱卻沒法理解我此時的窘迫。媽的,賣房子剩下的那十四萬元錢就那麼的不翼而飛,就算除卻還冷明伍的那十萬,也還有四萬元節餘,那可是我的全部家當,可現在,就這麼的說沒就沒了。再說現在剛從裡面出來,沒工作,身無分爲,總不可能讓我問阮筱及阮朝揮要錢花吧?現在出門,什麼不得花錢,就算你不吃不喝,那坐公交車總需要錢吧?
第二天,我回到了自己的房子,卻在信箱裡收到了一封來自S市福利院孩子們的信。這個時候,纔想起已經有幾個月沒有去看望他們了。
去傢俱市場,最後以一萬元的超低價格全部賣掉了房子裡面所有的傢俱家電,包括一臺電腦,然後,去服裝批發市場批發了三百套冬衣和三百牀厚棉被,託運去了S市的福利院。
天氣轉涼了,那幫孩子們也該換衣服和被子了,否則這個冬天,無法煎熬,因爲誰也不知道這個冬天會持續多長,有多寒冷。而這一次,也該是我最後一次爲那幫孩子們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情。這以後,會怎麼樣,我們大家都沒法預測。
我決定了,等待結案,我可以自由奔走的時候,首先第一個要去的地方,就是S城福利院,看看那幫孩子,是否都依然安好。然後,或許會找個工作,或許也不找,就那麼的守在阮筱的身旁,直到她把孩子生出來,母子平安。
半個月後,警察局來了電話,說案情已經真相大白,雖然我客觀上存在過錯,但鑑於其配合的積極表現,並歸還了錢,於是決定不再追究責任,只要我去籤個字,就自由了。
阮筱陪我去的公安局。
李警官說,上次房屋產權交易中心查不到房屋交易憑證記錄的事情,經過調查,已經確定,屬於工作人員的疏漏,已經作了另案處理。至於房屋的產權人到現在仍然還是我的情況,也是真實有效的。他對我說,在我去房屋產權中心辦理產權過戶的當天,就有別人又以高價又把那套房子買了回來。因爲產權買受人依然是我的名字,所以工作人員就沒按規章制度辦事,並應那個不願透露姓名的人的要求,處理了交易記錄,所以才查閱不到我當初出售房屋的交易憑證。
雖然有點感慨這個社會的多樣複雜,不過我還是感謝了李警官。我相信,這個社會,並不是淨是厭人當道,還是有好人的。
可是我卻弄不明白,當天以高價幫我買回房子的那個人神秘人物是誰?而且具有那麼通天本事,讓別人甘願爲他徇私舞弊?既然他都幫我買回了房子,那爲什麼不來見我?不給我房屋的使用產權證書?他到底安的什麼心?想怎樣?
不過我並沒有對這件事情感什麼興趣。我想他既然都肯花高價幫我買回房子,那麼,總有一天,他會站在我的面前。我想總有什麼事情,他必須要來站在我的面前。這世界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亦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更沒有無緣無故的施捨對不對?
可是李警官最後對我說的那件事,才真的是讓我和阮筱都吃了一驚。他說我之所以能夠這麼快的獲得自由,還有一個關鍵性人物不可忽視,那就是揚思奇。因爲林希一母女都是直接人,很容易串供,而揚思奇是目擊證人,再說一直不在這個城市,串供的機率不大。從李警官的口中,我才知道揚思奇竟然於前天來過警察局,並簽字作了證詞和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