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族國家與歐洲大陸的格局
《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確認了主權的原則。簽署和約的各方都同意互相尊重領土主權,也不干預別國的內政。由主權國家組成的近代歐洲就誕生了。 然而,在這些主權國當中,部分國家根據和約所得的利益較其他國家更多。
法國成爲了歐洲霸主,荷蘭和瑞士也相繼宣佈獨立。德意志的邦國,有不少飽受戰火蹂躪、破敗不堪,因此和約對德意志來說是弊大於利。德意志的結局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其他國家決定的。《新不列顛百科全書》(英語)說:“德意志諸侯的得與失,取決於主要強國的利益有沒有受損,這些強國有法國、瑞典和奧地利。”德意志的邦國並沒有聯合起來成爲一個國家,相反像以往一樣四分五裂。不但如此,有些領土也得歸其他國家管轄,如德意志的主要河流——萊茵河、易北河及奧德河的部分地區。
天主教、路德宗和加爾文宗同樣得到認可。不過,和約卻不盡如人意。舉個例子,教皇英諾森十世就強烈反對,宣稱和約一點約束力也沒有。即使這樣,和約所制定的宗教分立,在其後的三個世紀大致沒有什麼改變。雖然不是人人都享有宗教自由,但以當日的情況而言,宗教自由確已邁進了一大步!
和約給三十年戰爭畫上句號,許多敵國也能化干戈爲玉帛。這是歐洲最後一場大規模的宗教戰爭。然而,戰爭並沒有從世上消失,只是開戰的原因不再是宗教分歧,而是關係到政治和商業因素。這不是說宗教在歐洲的交戰國中失去了影響力,因爲在兩場世界大戰中,德國軍人的皮帶扣上,就刻有一句人人所熟知的口號:“神與我們同在。”在這兩場殘酷不仁的戰爭中,天主教徒與基督新教徒一再聯手,對抗另一方的天主教徒和基督新教徒。
黎塞留使法國成爲當時歐洲最強大的國家,同時成功地使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分裂爲三百多個政治實體,將德國的統一延後了兩百年。德國由於內部各自爲政,經常發生紛爭,因此也就無暇向外發展。當它到19世紀末俾斯麥完成統一大業的時候,它沒能趕上歐洲第一波海外殖民熱潮。因此,在“要求日光下的地盤”的帝國邏輯下,德國作爲兩次世界大戰的始作俑者也就不會使人奇怪了。從這個意義上看,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埋下了禍根。它並沒有給歐洲帶來和平。它確立的多極均勢歷經劫難,到19世紀末期的時候已經精緻到了十分脆弱的程度,以致只有俾斯麥那樣的大師才能小心翼翼地操持住,只可惜俾斯麥那樣的人物是一去不復返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