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心上來講,劉榮倒還真不排斥這種變化。
——如果時機成熟,且真有這麼做的可能,劉榮還真不排斥自己,成爲華夏曆史上最後一位封建帝王。
但問題的關鍵就在於:一口吃不成一個大胖子。
飯,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
連封建王朝都還沒玩兒明白,就要大踏步埋進新時代、新整體,那純粹就是在自尋死路。
始皇嬴政一統天下,不過是從分封制到封建制的步子邁的大了些,尚且都扯到了蛋,搞得嬴秦二世而亡!
還是漢太祖高皇帝劉邦,在嬴政那‘震驚歷史的一步’的基礎上,稍稍退了半步,在歷史倒車的油門上輕踩了一腳,才總算是穩住局面,享國兩漢四百年。
就更別提在短短六十多年後的今天,在華夏文明纔剛步入封建王朝的當下,搞那隻存在於理想中的無政府體制了。
但這些話,劉榮沒法跟墨家的那些個理想主義者去說——非但說不明白,也必然說不通。
畢竟事涉墨家的學派根基,以及核心理念,單靠劉榮上下嘴皮子一碰,根本不可能讓墨家動搖信念。
所以,劉榮得出結論:過去這些年,漢家對待墨家,以及諸子百家當中,其他奇奇怪怪的學派的方式,是對的。
——冷處理。
即不承認你的存在,也不否認你的價值。
不將你視作一個整體的學派,而是隻關注你內部的具體個人。
如墨家,漢家從來不在正式場合提及這個學派,也不會在任何行文、詔令當中,引用《墨子》所記載的典故。
但對墨家的成員,尤其是那些技藝高超的墨者匠,漢家則給予其‘官匠’的待遇。
不在乎此人是否爲墨家出生,而是和其他所有工匠一視同仁。
工匠技術好,那即便是墨家出生,也同樣優待;
技術不好,那即便是再怎麼根正苗紅,也根本沒有特殊待遇。
一切都以技術水平爲準,水平高則待遇高。
說白了,就是把墨者當工匠來看待,全然無視所謂的‘墨者’身份,以及墨家作爲學派學說存在。
其他學派也差不多。
小說家,漢家也歷來是即不承認,也不否認。
加之該學派的成員,大都是有錢有閒的權貴,所以就更不去理會了。
平日裡,該學派寫點《宮廷秘聞》《太宗秘錄》之類的小說讀物,漢家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在必要時,還會主動找上這個學派的代表人物,爲漢家定製一些正向的,具備統戰意義的小說作品。
但要說小說家的執政理念?
別說如今漢室,又或是劉榮了——怕是小說家自己,都早就忘了自己是個正兒八經有理想、有執政理念的學術學派了。
還有幾家,也是類似的情況,但混的比墨家、小說家要好很多。
——如農家,已經被無縫銜接進了漢家的官員體制,成爲了‘農稼官’爲代表的農業專業技術人才。
再比如陰陽家,以‘觀星官’‘卜者’爲代表,成爲了漢室官方神學部門、天文部門的重要技術骨幹。
而在一場失敗的實驗之後,劉榮對墨家的未來,也已經有了基本的判斷。
——讓墨家成爲秦時的法家、漢初的黃老,亦或是未來的儒家那般的執政學派,顯然不可取。
至少在未來千兒八百年內,墨家那套過於先進的力量,還不適合尚處於落後、愚昧時期的古華夏。
但墨家的科學技術,以及‘格物致知’的科學理念,卻是劉榮非常贊同,且對華夏文明具有重要影響的科學價值觀。
所以,墨家也沒必要,或者說不應該被完全埋沒在歷史的洪流之中。
不能成爲執政學派,又不應該徹底被埋沒,自然,就只能和過去一樣,以‘工匠’,或者說是工科專業人才的方式繼續存在。
說得再直白點就是:墨家的技術很好,對技術和科學的理念、態度也很值得采納。
但搞政治之類的,墨家還是算了吧。
專業人士就應該專注於本專業,工程師就應該專注於搞工程。
政治這門複雜的藝術,實在不應該讓墨家那些極致的理想主義者去插手。
又不是沒有別的選擇?
法家那些個酷吏,就很好嘛!
橫眉冷對千夫指,抗壓能力一絕,對上級——尤其是對統治者更是唯命是從。
黃老也不是完全被時代拋棄了嘛!
雖然懶了點,但總歸也是一門政治哲學,尤其可取之處。
甚至就連儒家,那也有著相當多值得稱道的地方。
比如董仲舒、胡毋生哥兒倆爲代表的《公羊春秋》,提倡大復仇,並對大一統、中央集權有著近乎偏執的堅持。
這就很好嘛!
對於知識分子個人來說,學得文武藝,貨與帝王家;
對於某個學派政體,以及某個統一政權來說,其實也是一樣的道理。
——對學派而言,這個政權如何,不外乎一句‘國有道則仕,國無道則隱’。
當然,這裡的‘有道’‘無道’,未必是客觀現實,而是各學派根據自身的狀況,做出主觀判斷。
大致類似於:一個打壓豪強、鄉紳的政權,對儒家而言便是‘無道’的,就應該暫時蟄伏,靜待時機。
而一個風氣開放,法治觀念淡薄的王朝,則是法家認知中的‘無道’。
諸如此類。
但對政權而言,又何嘗不是如此?
什麼諸子百家,什麼是非對錯——好用就拿來用唄?
至於對不對、該不該之類,只要用著順手、舒服,便總有辦法粉飾。
自有大儒爲我辨經嘛~
咳咳咳······
在放棄墨家這個綜合性大學派,不再將其視作制衡漢室執政學派的某一方力量之後,劉榮‘三足鼎立’的執政學派制衡方案,無疑便胎死腹中。
黃老死而不僵是既定事實,短期內不會倒塌,也不能倒塌,更是劉榮清晰認識到的。
儒家憑藉‘有教無類’而積累的人數優勢,以及量變所引發的質變,還有儒家學說本身海納百川的宏達底蘊,也使得儒家的復興、顯赫,成爲了未來必然會發生的事。
一方日薄西山,一方朝氣蓬勃。
看上去是新老交替,但劉榮卻很清楚:除了這兩方,漢室還迫切需要第三方力量,來充當二者之間的緩衝地帶,並起到制衡作用。
因爲執政學派的交替,其實和王朝更迭一樣,往往並不會太過溫和。
王朝更迭,興亡皆爲百姓苦。
執政學派的交替也一樣——如果單純是舊的淡退、新的登上歷史舞臺,那這個過程也同樣不會風平浪靜。
描述一個非常具體的畫面,就不難意識到這一點。
你是一個黃老血官員,在太宗皇帝年間入仕,並在先孝景皇帝年間小有所成,官至千石。
而且,不單你出生黃老,你父親、你祖父,也都是有名的黃老巨擘。
在精力秦末戰國,對華夏文化的全方位洗禮之後,像你這樣三代傳承的黃老學鐵桿知識分子,已經能算作是頑固的黃老世家了。
那麼,在當今劉榮這一朝,你,或者說你的家族,乃至於你的子孫後代所面臨的問題,就變得有些棘手了。
——儒家愈發強盛,且步步緊逼,很快就會取代黃老學,成爲漢家新的執政學派。
而作爲舊的執政學派,你們黃老學說的頭部代表人物們,不是去了深山老林修仙,就是窩在家裡煉製仙丹。
你很痛苦,也很頭疼。
因爲你很清楚,儒家一旦的是,那就不可能允許你們黃老之士體面的退出歷史舞臺。
爲了加快執政學派的交替,儒家必然會無所不用其極的,將你們黃老之學貶低的一無是處。
甚至於,爲了避免黃老學死灰復燃,在未來威脅到儒家‘新執政學派’的地位,儒家還可能會挖掘黃老學的學術根基,將黃老學貶爲小說家、縱橫家那樣的小學,甚至歪門邪道。
具體的體現方式或許是:你所在的部門,空降了一個儒家出身的領導,然後你很快被架空,開始被穿小鞋。
若是情況糟糕一點,甚至可能是某個儒家出身的下屬突然冒出來,明明是你下級,卻對你穎指氣使,原因只是你出生黃老,早晚要被他們儒家所取締。
在這種時候,如果有個墨家或法家出身的官員,能在你們兩方之間充當和事佬,那就再好不過了。
比如:你出生黃老,你的頂頭上司是空間的儒家官員,但他的副手,卻是法家出身的積年老吏。
如此一來,你那個儒家出身的領導,就不可能再有精力給你這個黃老學的遺老遺少穿小鞋,而是要專心去和那個法家出身的副官鬥法。
若是二者之間的爭鬥足夠激烈,你甚至可能會被那個儒家出身的領導拉攏!
當類似的場景,出現在漢家每一級、每一地的政府部門時,黃老學體面退出歷史舞臺,就成了可能。
至於替你們黃老學吸引火力的第三方——墨家也好,法家也罷,那就不是你該關心的事了。
他們會成爲儒家新的競爭者,和儒家‘競爭上崗’,誰行誰接替黃老學,成爲漢家新的執政學派。
而在墨家被淘汰之後,留給劉榮的選擇,似乎就只剩下法家一個選項了。
不然呢?
雜家?
還是陰陽家、縱橫家?
顯然都不合適。
而這,就有涉及到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
——法家,到底能不能用?
或者說,秦的滅亡,法家的責任到底有多少、佔比大不大?
以及,如果漢家也重用法家,那會不會布秦法律嚴苛過度,導致宗廟、社稷不穩的情況發生?
秦的教訓,法家這些年總結了沒有、總結了多少,又做出了多少針對性的改變?
這些問題,劉榮都需要仔細斟酌。
對於法家,劉榮的情感倒沒有像針對墨家那般複雜。
既沒有先帝那樣的特殊濾鏡,也沒有高皇帝、太宗皇帝那樣的有色眼鏡。
在劉榮看來,法家和墨家、小說家、陰陽家、縱橫家一樣。
墨家適合搞技術,小說家適合搞輿論,陰陽家適合搞天文,縱橫家適合搞外交。
而法家,正如其名:其實就適合專精於法律。
根據現實狀況,研究新法也好,在舊有的法律體系框架內,尋求查漏補缺也罷——都是法家擅長,且必然能做好的。
但若要說成爲執政學派,主導一個封建王朝的整體大方向,劉榮還是有些無法信任法家。
不單是因爲法家的履歷上,有‘暴秦’這個無論如何都洗不掉的污點,也同樣是因爲法家的治世哲學,實在很難讓劉榮溝通。
後世有這麼一種說法。
商鞅,李斯,董仲舒三賊,接替完成了華夏統治者對華夏底層民衆的愚化、奴化,讓華夏底層民衆再也擡不起頭,只能世世代代接受統治者的壓迫。
這個說法固然偏激,但既然能出現這種說法,就說明其中,也未必完全沒有可取之處。
而這其中,最爲核心的論點,便是法家對底層民衆的治理方式,是存在極爲嚴重的漏洞的。
——人,不是牛羊牧畜。
不是你說往哪幹趕就往哪趕,你說宰了吃肉就宰了吃肉的。
尤其是在‘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華夏,統治者和底層民衆的關係,是幾乎不可能以絕對支配權,長久、穩定的存在的。
偏偏法家就是這麼想的,也恰恰是這麼做的。
將百姓視作牛羊,甚至是奴隸,認爲百姓應該無條件遵從統治者的支配,且無論如何,都絕對不應該反抗?
如果說,墨家想要達成的‘大同世界’是理想化,那法家所追求的這個遠大目標,便堪稱是幻想了。
人有七情六慾,故而爲人。
秩序確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秩序的出現,本身就是大多數人一致認同,能爲大多數人帶來好處的,公約興致的協議;
而非少數人認同,只能給少數人帶來利益、損害大多數人利益的條令。
誠然,封建時代的法律條令,本質就是維護少數人利益的剝削工具。
但如果做的太過,如果完全照顧不到大多數人的利益——甚至連大多數人的感受都照顧不到,那就別怪再冒出來個某勝某廣,從魚肚子裡掏出什麼奇奇怪怪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