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後我才知道,張光家是父母離異的,他從小和爺爺長大,現在纔回到了媽媽身邊,繼父是做國際貿易生意的,所以家庭條件還不錯。
他的媽媽做飯很好吃,人也特別隨和直爽,他的父親很少聽他提起,繼父常年在國外做生意也很少回來。
大專的最後一年開始實習,我本來還在猶豫是續本還是就業,在班主任的強烈要求下,我進了一家銀行實習,原因是我家附近的這家銀行急缺一個人,只有我能去,我同意了。
我爸媽不知道爲什麼,由原來的如膠似漆變得開始經常吵吵鬧鬧,鬧著要離婚,怎麼勸都不行。
終於我在我爸媽凌晨的一次摔門裡崩潰了,揹著書包衝了出去。
我去了老大家住,我倆的關係一直很好,老大的爸爸媽媽待我也像是自己家孩子一樣,我就這麼住下來了。
正值銀行的轉正考試,我埋頭苦練技能,拿出了六指琴魔的架勢練點鈔和小鍵盤。
打擾別人的生活終歸不是長久之計,老大家三個孩子,本就拮據,再加上我就更擁擠了。住個一天兩天還行,住久了雖然老大的父母對我都還是那麼好,但是自己心裡面就已經不好意思透了。
輾轉間我只好去了張光爺爺留給他的房子去住,張光陪著我,我們竟像是試婚一樣的開始過起了日子。
我倆的工作都比較穩定,朝九晚五。每天張光接我下班,我們去買菜,回家一起做飯洗碗,然後躺在牀上用psp玩兒遊戲或者看電影,生活卻也算得上愜意。
"慕憶,我們就這麼一直在一起好不好?我和你?一輩子。"臨睡覺我躺在張光結實的大臂上,他抱著我說。
"嗯。一直在一起!"我是認真回答的,我一直很喜歡細水長流的那種生活,就是平淡且幸福那種。
"我一定會對你負責的慕憶,我要向你求婚,我要娶你。"他一個轉身把我壓在身下說。
大概是晚飯吃的牛排,兩個人喝了些紅酒,酒精作用使然兩個人纏綿在了一起。
我倆都脫掉睡衣,擁抱在一起吻著。
我聽舍友聊天說,結婚之前最好先試婚,各個方面都試好了再結婚,那樣才能長久,當然了各方面試好了也包括那方面。
經過了這麼長時間的相處,我覺得我和張光的性格,價值觀都很合適,雙方父母因本就有著朋友關係,也很和諧。
我又這麼大了,橫豎左右我都是要和他結婚的,也就沒那麼多顧慮了。
就那一瞬間的成人禮,我閉上眼,認真緊張的等待。
那感覺就像是一百個人同時往一扇門裡擠,門框馬上就要裂開了。
鼓搗了半天,我們倆也沒成功,真的太疼了。
但是第二天早晨牀單確是被染紅了。
"我去洗下牀單。"我倆把牀單換下來我準備去洗一下。
"不行,這太有紀念意義了,我要把它裱起來。"張光鄭重其事的說。
"太噁心了你!"我錘了他兩下以爲他在開玩笑。
最後雖然沒有誇張到裱起來,但是他就楞沒讓我洗,就真的剪下來裝袋子找盒子收起來了,說這是我們倆共同的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