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我求你了,你去跟我媽說,別讓我娶陳凌薇!”
我像糉子一樣的被綁在牀上,抱著最後一絲希望,哀求著我爸
“那不行,我們兩家都定好的事兒,明天就該辦喜事兒了。”
我爸的眼裡雖然有著憐惜,但他卻固執的搖著頭反勸我說道:“陳凌薇這孩子哪裡不好,長的漂亮心眼好,她爸還是村長呢?。”
“可她是個殘疾人呀!!”
不等我爸把話說完,我就大喊了起來
我爸被我喊的沒了話說,張著嘴老半天才嘆了口氣說道:“陳凌薇生下來就是兩條腿沒勁兒,不耽誤生孩子。”
“什麼嘛,她那是先天性的腿部肌肉萎縮,就是個殘疾人。”
我爲我爸的無知而感到憤怒又是大喊道:“再說我們倆也沒有感情,沒有感情怎麼可能生孩子。”
咚!一聲。
門被踹開,母親板著一張臉走了進來對我咆哮:“你就上了個高中,你跟我拽什麼拽?生孩子就是生孩子,什麼感情不感情的。”
面對我母親的怒火,我不敢再吭聲,我爸我爸又輕聲對我說道:“曲風?我跟你媽結婚前都沒見過面,這半輩子不過的好好的,你就聽話吧,陳凌薇這孩子真的不錯啊。”
你甭跟他廢話
母親一把拽住了我爸又對我大喊道:“你給我聽著,明天這婚你結也得結不結也得結,你要是敢跑我打斷你的腿。”
喊完了話,她就拉著我爸走了,重重的關上了門
“咔噠”
門被鎖上了,同時也鎖住了我最後的希望
望著昏黃的燈泡,淚水不受控制的涌出模糊了我的眼.....
第二天
一大早家裡就熱鬧了起來,村長家的閨女嫁給了村裡唯一上過高中的孩子,這麼大的事兒,那是要全村都來慶祝的。
經過了一夜的折騰,我認命了!
命運的齒輪按照它固定的軌跡翻轉著,而我無力逆天而行。
房門被打開了,我的七大姑八大姨們美滋滋地衝了進來,七手八腳的把我這個簡單的房間佈置得喜氣洋洋,大紅喜字貼的滿屋都是,瓜子、花生,大紅棗、全部擺上了桌,還鋪滿了牀。
而我就像一個沒有靈魂的木偶一樣,任憑他們擺佈著穿上新衣,帶著紅花,在被村裡兩個健壯的小夥子擡了出去,麻木地盯著男女老少們的道喜聲。
隨著鞭炮的響聲,陳凌薇穿著一身紅衣,蒙著紅蓋頭,杵著雙柺,被人攙扶著,邁著緩慢的步子,慢慢的走到了我的身旁。
於是我被身旁的小夥子們強摁著和她舉行了那落後的傳統婚禮,拜天地、拜父母、最後再夫妻對拜。
最後我倆被雙雙送入洞房,並且不出所料的我母親再次把房門鎖上了。
屋子內 紅燭搖拽。
喜氣洋洋,我和陳凌薇,坐到夜色降臨,無言以對,房間裡安靜的十分詭異。
曲風你給老孃聽著!
母親醉醺醺的大嗓門突然響起,把我和陳凌薇嚇的同時一顫。
婚也結了,堂也拜了,在我們這你和陳凌薇就是兩口子,今天你要不整出個娃,就永遠別想走出這個屋。
我在心裡苦笑,母親說得出做得到。
但我做不到真的不行,所以依然不爲所動
可陳凌薇動了,她自己緩緩揭下紅蓋頭,羞澀的對我輕輕說:“曲風哥來吧,我準備好了。”
說著話,她擡手就解開了自己衣服的鈕釦兒。?
一顆...兩顆...
我一動也不動,麻木的看著面前的陳凌薇,其實她長的很好看的,是我們村子裡最俊俏的姑娘,或許是因爲她的雙腿不方便,很少走出屋子,所以她有著很其她農村姑娘不一樣的皮膚。
很白、很白!
她的眼睛是很漂亮的,水汪汪的,彷彿裡面藏著一汪清潭,無比清純秀美。
小小的嘴巴上肯定是塗了口紅鮮豔極了,立刻就能讓我想起櫻桃小嘴這個詞語,脖子細嫩修長,宛如優雅的像天鵝,她的胸脯也是很大....
什麼?
她什麼時候已經脫掉了衣服!!
我睜大的眼睛有點不可思議,看著坐在我身邊的陳凌薇。
那瘦弱的身材雪白的,膚色晃得我有些暈眩,第一次看到女孩身體的我只感覺血氣翻騰,噌噌噌的往我腦門上竄。
心臟也開始不規律的,咚咚咚跳個不停,我是想閉上眼睛的,可是卻不爭氣的睜開了。
我甚至...甚至有一種衝動的感覺想直接抱住她。
“曲風哥我伺候你脫。”
被我這樣直勾勾的盯視著,陳凌薇的臉上顯得有些侷促不安的樣子,紅暈不僅爬上了她的臉。更是爬上了她的身體。
但她還是鼓足了勇氣,輕輕的擡起手臂來脫我的衣服
我自己來吧!
我承認眼前的陳凌薇讓我有些迷戀,但我心中更多的是對父母的強硬,對命運不公的而憤怒,我需要發泄於是我嘶啞的低吼一聲,然後以最快的速度就把衣服扒了下去,猛然的抱起她,把她直直的扔到了牀上。
陳凌薇很害羞,又有幾分害怕的閉上了雙眼,小嘴微張喘息連連,胸口劇烈的起伏著,兩隻小手緊緊的握著牀單,像是在鼓勵著自己。
我站在牀邊再一次欣賞著,就準備撲向自己的獵物。
可是當我的眼睛落在林威的雙腿上,卻猛然的愣住了,這是怎樣的一雙腿啊?
骨瘦如柴。
不,這都不足以形容,那根本就是被蒼白的皮包裹著的兩根骨頭。
曲風,你在幹什麼?面對著這樣一個殘疾人,你下得去手嗎?
曲風,你愛陳凌薇嗎?
不愛!
是的,雖然我和陳凌薇從小就認識了,但天生殘疾的她是自卑的,所以她沒有上過學,每天都把自己關在自己的院子裡,我也只有偶爾從她家門前經過纔會看到她。
從小到大我倆說過的話,恐怕一雙手就可以數得過來。
雖然農村的孩子不夠年齡就會結婚,但上過高中的我知道沒有結婚證書,我倆在法律上算不上夫妻。
況且我們彼此不熟悉我們之間沒有感情,如果就這麼樣佔有了她,不過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也是害了她,另外因此我給不了她任何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