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那個筆記本被送了過來。縣裡應急部門召集我們過去商討。一開始我並不知道發生什麼緊急事情,去到後說是發現一個黑色筆記本,很重要。我當時在想,一個筆記本有什麼重要的?如果是刑事犯罪的證據那隻管交給刑警好了,管我們救援人員什麼事?後來聽說筆記本上記載的內容很重要,是關於9.30意外事故的,我突然想起來,那晚發生的事情,但我同樣很納悶,難道這泥石流發生的還有蹊蹺?後來我終於知道真相,原來發現的這個筆記本上記載的日記是姚俊熙所寫下的。事情搞清楚後我就更納悶了,姚俊熙不是已經犧牲了嗎?翻出他的日記難道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再後來我又知道,原來這個筆記本上的日記是姚俊熙墜崖後寫的,也就是說在已經確定他死亡後所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聽到這消息我可懵了。2016年的9月30日晚上,發生了塌方,有旅客被困,我們縣救援隊和他們鎮派出所都派人過去救援,當時我也在場的,後來發生的泥石流也是親眼目睹,我們救援隊的兩位同事也一併犧牲了。那次自然災害發生後的一天,我們打撈上兩具屍體,但沒有打撈到姚俊熙的屍體。”
“所以並不能肯定姚俊熙墜崖後一定會死亡。”
“你先別急,聽我說。那條江叫帕隆藏布江,那時候正值雨季,江水洶涌,別說人,就是一輛大貨車掉入江中十有八九也打撈不到,這樣的事情不止一次發生。會被江中的石頭卡住,屍體會被衝散。後來在下游打撈十多天後,任然沒有結果,包括其他失蹤的三人,也同樣沒有結果?!?
“僅憑這個就能確定甚至肯定他們都已經死亡?”
“經驗,有時候經驗比什麼都正確。然後就是事實,事實就是他們包括姚俊熙在內的三人一直處於杳無音信當中,兩年多了。”
“你們這樣太草率,做出的結論太草率?!?
“他們死亡的結論並非我們做出,是依據法律做出宣告死亡。災難發生後,我們當即派遣大量人力搜救,動用了直升機,沒有結果。後來那本日記出現,我們再次出動大量人力進行搜救,依然如此?!?
這怪不得誰,他們該做的已經做了。
“但這個筆記不能信?!?
“爲什麼?”
隊長接著說道:“當時姚俊熙墜崖後,我們及時將事情告訴了姚俊熙的家人,包括丁增成措。但這個姑娘不相信,她像是瘋了,她跟我們一起參與搜救。再後來,這個姑娘突然就消失了?!?
“消失了?”
“對,消失了二十多天。一開始我們以爲她殉情了,在我們正尋找她時她又回來了?;貋磲嶙兞艘粋€人,很少言語,目光呆滯,蓬頭垢面的還受了一點傷,我們想要詢問和幫助,但被拒之門外。後來丁增就一直這樣,所以鎮上的人都說她瘋了。第二年,也就是17年,我們發現了這個筆記本,我們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搜救。我們以發現筆記本的地點和按照筆記本上所記載的內容分兩組搜救,一組沿著日記上記載的路線倒著尋找,一組在發現筆記本的地點附近和可能行走的路線進行尋找。但最終結果就是這樣。一開始我們也跟你的推測一樣,認爲姚俊熙可能活著,根據當時種種跡象,包括筆記本的紙張判斷,筆記的字跡和日記內容的判斷,我們是相信姚俊熙活著??傻任覀冊谒丫犬斨凶屑毻魄煤驼鐒e日記當中發現,這本日記不可信?!?
“有什麼不對?”
“首先,姚俊熙這本日記當中記錄的那晚墜崖事情的經過,他寫道墜崖五個人??僧敃r我們現場人員觀察的很清楚,最先墜崖的就是姚俊熙,他既然是第一個墜崖,爲什麼知道後面墜崖的有四人?”
“這,或許是他想象的,當時距離他身邊最近的幾個人他知道,也許在墜崖那一刻,在他慌亂當中看到這幾個將要墜崖的人?!?
“雖然你這解釋很牽強,姑且是可能的吧,但還有一個漏洞,就是我們一組救援人員按照日記當中記錄的路線往回搜救的,在那裡發現幾處人工標記,是人爲做下的記號,但你猜我們發現了什麼?發現了河道當中有白色垃圾,包括河邊都有,而且河道周邊的不遠處是有村落的,雖然有些遠,但也足以被發現。”
我皺起了眉頭。
“當然,假如巧合的他沒有發現這些村落,巧合的是在他漂流的這段時間沒有什麼人工垃圾從河道上飄過,就像他日記當中所說的那樣,但如果按照他說的一直沿河行走,在後面的河流中會經過城市的,就在他放置筆記本的位置附近的那條河的下游十幾公里處,我想他如果沒有發現放置筆記本附近有條明顯的小道,那他一定還會沿河往下游走,也就是一天的時間,他會發現那座城市,雖然那城市很小,但足夠他發現的,難道這中間他又改變了方向?”
“這些都是真的?”
“真的假的你可以去考證,而且日記你也是看過的,你之所以懷疑姚俊熙沒死不就是因爲看過日記嗎?不過在將日記交給丁增成措後她就不再拿出來,你能看到說明你不一般。日記當中還有兩處明顯的矛盾。一個是在日記當中記載的十月上旬發生的事情,記載著月亮正圓可能將要到中秋節的時候,而那年的中秋節是在國慶節之前。第二個疑點,11月是沒有31號的,但在日記當中,出現了31號,但又提到30號,說明對日記記載是亂的,也足以說明日記內容編造的可能性非常大。”
我回想起日記當中的內容,我想隊長所說的並無假話,這沒必要,至於後來的河流下游的城市,我想也是有的,至於最後一篇日記當中的11月31日,我之前已經自我解除這個矛盾。
“那日記會是誰寫的呢?而且湊巧的放在那裡?!?
“當然是丁增。”
“但日記的字跡的確是姚俊熙的?!?
“後來我們想鑑定字跡,但丁增說日記已經燒了,我知道她在說謊,但必定他是死者家屬,我們沒有權利要求。要知道,她跟姚俊熙生活了幾年,他知道姚俊熙的習慣,據說兩個相愛的人會模仿對方的習慣和特點,她模仿姚俊熙的字跡不難?!?
“可裡面寫的內容.....”說道這裡我打住了,日記當中提到的關於我的那些事情,丁增能知道那麼清楚嗎?那些發生在我們小時候的事情,那些對我的看法寫的一字不差,姚俊熙即便會告訴丁增這些,但也不可能一點都不錯。但到嘴邊的話我嚥了回去,我告訴過隊長我是姚俊熙的表妹,我不能暴露出我的身份。
“怎麼?還有什麼不同看法?”
“這些不也是你們判斷姚俊熙死亡的推測嗎?就像我判斷他可能還活著的推測一樣。”
“你還是不死心,這我可以理解,難道你也跟丁增一樣抱有自欺欺人的幻想?”
我沒再說什麼。
接著,這天我又返回然烏鎮,來到丁增家裡已經是傍晚時分。我懷著矛盾的心裡去找她。關於姚俊熙在那年的那一天是死是活,我得尋求個究竟。
我跟丁增交談一些話題,但我側面的詢問了很多,還是沒有得到我想要的答案。我問到2016年姚俊熙失蹤後她消失的二十多天她去了哪裡。
當她聽到我這問題後臉上立刻變了,變的幽暗了,她敏感的心思立刻表現在臉上,她聽出了我的質疑。
“去外面轉了一圈,心情不好?!彼卮鸬暮苊銖姟?
我想我也沒有在詢問下去的必要,更深的問題她是不會如實回答我的。
我伸手想跟她握手告別。
她很勉強伸手。當我握住她手的那一刻,我故作沒有站穩而去扶她,與此同時,我拉開了她這隻手的手腕,但在她右手的手腕處並沒有發現被熊襲擊的傷疤,那處皮膚是完好無損的。
丁增一把甩開了我,她臉色發青,嘴脣顫抖,繼而對我發出歇斯底里的吼叫:“你走,你趕緊走,你們都是騙子?!?
我的這點小心思在她面前根本無法掩蓋,我只能悻悻而退。
夜色微寒,繁星在天空布成了一張網,我彷彿聽到湖面潮水翻弄的聲音?;叵氲絼倓偠≡瞿前l瘋般的樣子,不禁自嘲的笑了笑,我何必這樣多此一舉呢?又有什麼意義呢?如果一個人存心要欺騙別人,她可以找出一百種理由,如果一個人要欺騙自己,那會有一萬種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