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我認錢不認人(求月票)
矮大緊剛和鄭均幾個人喝完酒回來。
在酒桌上,大家就說起了紅星生產社。
一致吐槽陳健添慈不掌兵。
之前十幾年都是一個合格的資本家,也沒見他壓榨beyond的時候有任何的手下留情。
最後還和beyond對簿公堂。
來到內地之後突然神經不正常,開始搞什麼音樂烏托邦。
看似是對所有的人都好。
其實該享受優待的人卻喪失了原本應該享受的待遇。
絕對的公平就是不公平。
縱觀全球唱片行業,哪家唱片公司不是壓榨中底層歌手,來供養公司和頂級歌手。
頂級歌手發展好了,中底層歌手也纔會水漲船高。
這就叫先富帶動後富。
鄭均解約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對此不滿,在幾個朋友的慫恿下,接觸了寶麗金。
現在就等法院判下來,他過了年就可以正式和寶麗金簽約。
聊著聊著,就聊到了蘇超這個新人。
鄭均沒見過蘇超,不過最近這幾天一直在首都音樂圈裡聽到蘇超的名字。
想忽視都難! 最早的時候,聽說他取代吳修波成了卡薩布蘭卡頭牌。
後來聽說他七夕節一晚上賺上萬。
等到蘇超在歌廳首發月亮惹的禍,更是讓這個新人充滿了傳奇色彩。
慢慢的,大家也知道了蘇超簽約紅星生產社。
甚至還有人打電話問鄭均,關於這個小師弟的情況。
他知道個錘子啊。
幾個朋友裡邊,只有矮大緊真正見過蘇超。
不過矮大緊對蘇超觀感很差。
根據他的描述,蘇超就是個小白(?)臉。
這種小白臉好好包裝一下,給他整一首好聽的歌,也不是不能走紅樂壇。
奈何這個小白臉喜歡作。
沒什麼本事,還非得要自己創作。
酒桌上就有人說,他有朋友進了製作團隊,大讚蘇超整張專輯都是好歌。
這個論調立刻遭到所有人嘲笑。
有好歌大家信,據說那首月亮惹的禍就很不錯,在歌廳首發獲得了不少客人的送花。
但是一整張專輯都是好歌?
收了人家多少錢,就這麼幫忙吹啊! 不過,矮大緊回想了一下那天蘇超哼的“生活不止眼前的茍且,還有詩和遠方的田野”,心裡總覺得不踏實。
於是他喝完酒之後就開車來到了紅星生產社。
然後就聽到了讓他崩潰的消息: 蘇超賣給王妃一首歌,賣了整整十二萬。
吹牛?
這種事很容易查證,吹這個牛有什麼意思呢?
後邊該怎麼收場?
炒作?
王妃心高氣傲,誰都看不起。
又因爲曾經被陳健添賣給羅大佑,和陳健添的關係也不算好。
怎麼可能配合蘇超炒作。
百思不得其解。
他就賴著不走了,想要親自聽一聽這首歌到底好不好。
蘇超沒搭理他。
帶著大家去錄音棚那邊錄製。
矮大緊終歸是個體面人,不可能搞什麼破壞。
如果他不體面,也可以幫他體面。
而且歌曲都已經註冊版權了。
紅星生產社是港資公司,走這個流程特別快。
“可是我有時候/寧願選擇留戀不放手/等到風景都看透/也許你會陪我看細水長流……”
這樣的歌詞,這樣的旋律。
矮大緊再怎麼嘴硬,也說不出什麼貶低的話。
紅豆生南國,春來發幾枝。願君多采擷,此物最相思。
這首歌叫紅豆。
矮大緊最喜歡那句“還沒好好地感受,雪花綻放的氣候,我們一起顫抖,會更明白什麼是溫柔。”
他不由得在想,是什麼樣的心境,讓蘇超寫出了這種歌詞。
以雪花綻放的氣候爲背景,描繪了兩個人在寒冷中相互依偎、顫抖的擁抱。
聽了歌詞,就能想象的到那場景。
雪中相擁。
溫暖而又溫柔。
這種溫柔,是愛情中無法替代的珍貴體驗。
蘇超爲小樣錄製的人聲非常嫺熟。
很顯然平時經常哼唱,這首歌是他本人創作的確認無疑。
“我靠……靠……王妃來了!”
不知道是誰喊了一聲。
正在錄製小樣的人就看到王妃出現在了錄音棚。
她接到了張亞冬的電話才趕過來的。
張亞冬就簡單的兩句話。
快點來,你的歌在錄小樣了,質量超乎想象! 嗯,不比林夕差! 爲免夜長夢多,帶錢來!
畢竟,夜長未必夢多,還有可能是尿多……
王妃以尿急的速度直奔紅星生產社,出現在了錄音棚之外。
她走進來,路過矮大緊。
矮大緊打起精神,向王妃伸出手。
蘇超能爲王妃寫歌,一首歌收人家十二萬。
他又何嘗不是個創作人呢? 五萬也行啊! 然而,王妃的眼裡根本沒有他這個人。
進入錄音間,這位天后微微喘息著問道:
“可以讓我來試試嗎?”
“國語版錄的差不多了,只是打個樣,你湊合著聽,粵語版還沒錄呢……”
蘇超並不意外王妃出現在這裡。
他只關心王妃的包裡裝的是不是現金。
我認錢不認人。
給我錢,我幫你做事,少一個子,我絕不放過你。
“好呀,這是尾款,你點一下,錄小樣我自己來就行,你等會幫我聽聽有沒有什麼問題。”
王妃把包往蘇超手裡一放,然後就把蘇超擠開,站到了錄音的位置。
樂譜、歌詞都擺在架子上呢。
蘇超拎著包走到邊上,打開一看全都是鈔票。
八萬!
比原本談好的足足多了兩萬。
這是什麼意思? “只愛陌生人和悶的翻唱費,等你專輯發行了之後,她就把這兩首歌放進新專輯裡唱,給的比市價稍微高一些,你看行不行?”
張亞冬在邊上稍微解釋了一句。
“妥!”
蘇超毫不猶豫的點頭成交。
一萬塊錢都能買到不錯的歌作來原唱了,再好的歌翻唱版權也不會超過這個價格。
嗯,一血是貴一些。
這八萬塊錢足夠蘇超買下我的野蠻女友了。
他買東西和別人買東西不一樣。
比如,別人花十萬塊錢買一首歌,到底能不能火,就只能憑藉所謂的專業性進行判斷。
高價買了歌,但是唱了之後不火的比比皆是。
不然也就沒有當時不火,後來被人唱火這回事了。
林夕被稱爲香江第一作詞人,寫過上千首歌,能火的也就那麼幾十首。
而蘇超不一樣。
他是個重生者,從系統那裡買的歌和劇本,呈現出來的效果,他比誰都清楚。
紅豆他知道一定會火。
我的野蠻女友也一定會火。
原因很簡單,這部電影在當時給大家造成的最大沖擊,就是對過去二三十年愛情電影模式的一個顛覆。
早幾年出爐還是晚幾年出爐影響不大。
又不是拿2010年之後的電影,比如泰囧,去娛樂九十年代的觀衆。
甚至可以說,早幾年會更加成功。
因爲……1997年亞洲經濟危機,棒棒、霓虹、灣灣、香江、新馬泰等省份都遭到了重創。
至少在內地之外的整個亞洲範圍,2001年的人遠不如1995年的人敢花錢娛樂。
至於原班人馬……
對於故事來說真的沒那麼重要。
無間道火到了天花板,然而美國版的也一樣叫好又賣座,甚至有不少人覺得新世界比無間道更有看頭。
按照王晶的說法,演員沒那麼重要,很多時候選擇演員並不是因爲她有多合適。
比如張敏,王晶讓她演純粹是因爲向家。
誰能說張敏在倚天屠龍記之魔教教主裡邊演的不好嗎?
所以,我的野蠻女友這種明知道賣座,又能花極少成本拍出來的電影,蘇超肯定是不會放過的。
他如果能夠推動這部電影做出來。
今後拿出新劇本來,也就不用擔心沒人投資了。
而且,這玩意也不影響他發專輯。
籌備電影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沒有三五個月都成不了事。
等到籌備好了開始拍,再等到上映。
到時候他的第二張專輯說不定都已經發行了。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蘇超要考慮自己發了專輯之後的路該怎麼走。
“超哥,來!”
坐著休息的蘇超被人喊了一嗓子。
發現是王妃已經熟悉了歌曲,正在迫不及待的想要錄製小樣。
因爲是蘇超創作的歌,所以自然要叫他來聽。
再沒有誰比蘇超更懂紅豆了。
“幫我看著這些錢。”
蘇超的褲兜裡塞不下這麼多錢——新增了一個220克的新手機。
所以他交給了最放心的人。
“你這是打算還錢了嗎?”
林知夢掃了一眼一迭迭現金,全都放到了自己的包裡。
“姐,回頭再還你錢,”蘇超連忙可憐兮兮地說道:
“這個是等著拿去交稅的,姐,你也不希望我被人抓走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