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八 節 表兄的三次婚禮
我大舅劉瑞只有一個兒子劉文良(1933——2003年),我二舅劉榮有五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劉文棟(1951年——今),我這些表兄、表姐、表弟結婚時我母親都要去隨份子。
在我記事時,我二舅家的大表姐、二表姐和三表姐都已經出嫁了,她們結婚時我是否出生,或者母親是否抱著嬰兒時期的我去參加婚禮,我就不知道了。我只記得我表兄劉文良結婚時,我跟母親一起去了。二舅家的四表姐結婚是集體吃食堂時期,婚禮簡單家裡沒法辦酒席,也沒人隨份子。五表姐和表弟結婚時我已在外地上班,不知道他們結婚的消息。我表兄結婚時我正好是五歲到八歲之間,所以就記得比較清楚了,而且那時的婚禮與現在不同,故此值得一寫。
按照薊縣農村的說法,我表兄劉文良天生命硬,“妨媳婦”或者說“克媳婦”,在三四年的時間內,娶了三個媳婦,這三次婚禮我都跟著母親去隨份子了。我表兄每次結婚時,我們都是前一天就去了,住在大舅家裡。
因爲我大舅家開了一個磚瓦窯場,掙了點錢,所以,在我表兄第一次結婚時就大操大辦喜事。
我表兄第一次結婚大約是在1952年,那時我們母子還和我二叔二嬸一起生活。得到我表兄結婚的邀請後,頭天我母親就帶著我去了王莊子,晚上住在大舅家裡,和我們一起住的還有別的帶孩子的女客。五米長的大炕上睡了七八個人,頭天晚上客人們吃的是饅頭和炒菜,但還不是喜宴酒席。
那年代沒有廣播和電視,吃完晚飯這些女客們就在炕上聊天,說起了男婚女嫁的家常話。因爲這些女客人都是解放前出嫁的已婚婦女,她們到一起就訴說起結婚做媳婦的“苦處”來了。原來她們那些人的婚姻觀,與我們解放後的年輕人婚姻觀有很大的差別。
按照她們當時的說法,男方家庭娶媳婦是好事,不僅是新郎睡覺有伴兒了,可以生兒育女傳宗接代了,對於新郎的母親來說也是“多年媳婦熬成婆”,可以“使喚”兒媳婦了,家庭“職務”上升了一級,減輕了自己的家務勞動,當然是件“好事”。可是,對新娘子來說,結婚出嫁卻是件“壞事”。她們說自己在家做“閨女”(注1)時,主要是做些繡花、納鞋底等輔助性的針線活,燒火做飯、餵雞餵豬、做衣服做被褥等主要家務勞動都是母親和嫂子來幹,她們就像還沒“上套”(注2)的小驢駒和小牛犢似的,可以隨意吃喝玩耍。可是一到婆家就成了家務勞動的主力了,就像套上“套夾板”的牲畜一樣,開始了辛勤勞作,受苦受累的日子。每天要天不亮就先起牀點火做飯。把粥熬熟後,別人才起牀洗臉吃飯。吃飯時還要給公婆丈夫盛飯,先伺候別人,自己最後才端碗。吃完早飯後,男人們下地幹活,婆婆也放下飯碗一抹嘴走了,兒媳婦還要刷鍋刷碗餵豬餵雞。那年代當媳婦的就要做在前吃在後,做的差些還要被婆婆數落批評,有的兒媳婦還受氣甚至捱打捱罵。過去有“娶來的媳婦買來的馬,任人騎任人打”的說法,所以,女孩子一結婚,就等於由被人服侍的“闊小姐”變成了伺候人的“使喚丫頭”。因此,一聽說要上花轎,去給人家當新娘做媳婦,她們就會大哭特哭,因爲在她們看來出嫁等於喪失了做閨女時的“自由”,戴上了做媳婦的“枷鎖”。所以,對新娘子來說結婚是件“不幸”的事,她們都不願意離開孃家。
按照這些女客人的說法,新娘上轎前的痛哭還反映出對自己前途命運的擔憂。據她們說,那年代婚姻都是由父母包辦的,在洞房裡沒有揭開紅綢蓋頭之前,新娘子和新郎及新郎家裡的其他人,都沒見過面。新郎、新娘長的是醜是俊,年齡是大是小,脾氣是好是壞,婆婆是刁是憨,小姑是奸是賢,都只是聽媒人介紹,雙方之間互相都不清楚。所以,新娘子出嫁時心裡也是忐忑不安的,等於是自己隻身一人去了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不知道會遇到一個什麼樣的婆家和丈夫。在這種家長包辦婚姻的習俗下,新娘子上轎前出現的對孃家依依不捨的戀舊心情以及對婆家的迷惑與恐懼的心理,也是正常的。所以,新娘子上轎前的哭泣也是真實的。聽她們說姑娘出嫁是多麼的不好,我還天真的說,那就不要結婚,和媽媽在家呆著唄。她們笑著說:傻小子你懂什麼,你媽不結婚哪裡有你啊。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老規矩,女孩子不想出嫁也得出嫁。婆家好賴只能聽天由命,新娘子上轎後,只能在心裡祈禱上蒼,願老天爺保佑自己嫁得一個如意郎君。
這些女客們還互相詢問過去她們結婚後過多長時間才“有事兒”的,多長時間“開懷”的。有的說結婚過兩三個月才“有事兒”,有的說半年或七八個月才“有事兒”,有的說結婚過三四年或五六年才“開懷”。當時我年紀小,不明白她們說的“有事兒”是什麼意思。但是也聽明白了“開懷”是指第一次生小孩,而且兩口子要“有事兒”才能生小孩。我母親說結婚十來年才生了我,大家都說她“開懷”晚。根據她們互相介紹,我知道了結婚和“有事兒”是不同的。原來那年代實行早婚,十四五歲或十五六歲就結婚,而且是家長包辦婚姻,新郎新娘互不認識,沒有什麼情愛可談。結婚入洞房時,新郎新娘雖然也是同住一室,可是卻不等於兩個人就“有事兒”。因爲中國漢族家庭的孩子,從小就接受了“男女有別”“男女授受不親”的傳統教育,到了少年年齡階段,就形成了排斥異性的心理。也就是說陌生的男女少年之間早已形成了思想隔閡,產生了害羞、害臊的心理。陌生的少男少女見了面就臉紅心跳,精神緊張,說不出成句的話來。這種少男少女之間的心理障礙,並不會因爲舉行婚禮和進入洞房的環境而消失,因此,有些“小夫妻”結婚後兩三個月還沒說過話,見面就臉紅,誰也不理誰。小兩口雖然同室居住,卻不能過夫妻間的性生活。經過幾個月或者一年半載的接觸,形成了先結婚後戀愛,小夫妻才丟掉了害羞害臊的心理,兩個人才“有事兒”了,開始了正常的夫妻生活。不過,如果新郎是年齡較大的成年人了,他就沒有那種排斥異性的少年心理了,他們那種對異性如飢似渴的追求,並不會因爲對新娘子不熟悉而受影響。在洞房花燭夜,他們對新娘是毫不客氣的,甚至是對那些心存害羞與恐懼心理的新娘,進行粗暴的“有事兒”。有些少女新娘,在洞房裡被陌生的年長丈夫強迫“辦事兒”時,也是連哭帶嚎,又打又撓,激烈反抗的。有的新娘子在三天回門時,向自己的母親哭訴,表示不想去婆家了,卻得不到母親的支持,反還說她“不懂事”。當個別女客介紹結婚後,遭丈夫強暴,當時自己痛不欲生激烈反抗時,大家就會發出一陣鬨笑,同時也咒罵那些歲數大的男人真不是東西,不知道憐香惜玉。這天晚上,這些女客們聊的都是結婚後男女之間的那些“事兒”,直到我迷迷糊糊地睡著了,她們有的還在說。
第二天天還不亮,我就被外邊迎親的人吵醒了。那次是租用的花轎和吹鼓手們(民樂隊)去迎親的。轎子是四個人擡的小轎,不是八個人擡的大轎,估計租用“八擡大轎”的費用高,所以一般老百姓只租用小轎。樂隊也是民間的鑼鼓鑔(鈸)笙簫笛子嗩吶等。一路上吹吹打打,非常熱鬧。新娘坐花轎,新郎也要穿著長袍馬褂,頭戴毛呢禮貌,騎著租來的高頭大馬、身披紅綢綵帶跟著去迎親。迎親的隊伍要由媒人帶領,因爲從習俗上講媒人是男女雙方的中介人,必須由媒人出面和新娘家聯繫。
聽說新娘是本鄉鄭各莊的,因爲有東、西、中三個鄭各莊,究竟是哪個村我不清楚。從王莊子到鄭各莊,兩個村之間也不過五六裡,但是要求天不亮就要到新娘子家中。所以迎親隊伍起大早就從王莊子出發了,去時轎子裡不能空著,要用一個童男子坐在轎子裡“壓轎”,聽說到了新娘家門外,要先演奏幾段樂曲,迎接新娘子上轎。但是新娘家的人要給“壓轎”的童子幾塊錢作爲喜錢才下轎,否則他就坐在轎子內不出來。
那時新娘子上轎也是有規矩的,上轎前新娘子要和母親抱頭痛哭,表示不願離開孃家的樣子,要在媒人的催促下,在迎親的鼓樂聲中,梳妝打扮,要穿一身大紅色的婚服,腳穿繡花的紅色布鞋,頭上蒙罩紅色綢布“蓋頭”,由新娘的哥哥揹著上轎,坐到轎子裡也不許掀開蓋頭朝外看。轎子裡還要放一些五穀雜糧、棗、栗子和“子孫餑餑”(薊縣人俗稱入洞房晚上給新娘子煮的餃子爲子孫餑餑),還要一個尿盆。據說轎子裡放這些東西,是爲了給路途較遠的新娘子備用的,因爲新娘子不可能在途中要求擡轎的轎伕停下來,讓她去廁所,而且那時路上也沒有公廁。同時,女方家裡也要派人護送新娘子去婆家,參加結婚喜宴。
另外,孃家要陪送炕箱一對、被褥兩牀,以及梳妝用品等物作爲嫁妝。嫁妝要由女方家安排人送到男方家裡,俗稱送嫁妝。送嫁妝也有講究,一隻箱子兩個人擡著,裡面是空的,把一套被褥放在箱子蓋上,兩隻箱子四個人擡著,梳頭匣子、鏡子、臉盆等物要分別由人端著或捧著,爲的是展示一下女方家的陪嫁品,讓各村看熱鬧的人們都能看到。
那時迎親的隊伍和送嫁妝的隊伍,都是步行的。順序是鼓樂隊在前邊走,中間是花轎,後面是騎馬的新郎官,然後是女方送親的“新親”和送嫁妝的。所謂的新親,就是新娘子的哥哥、嫂子、叔嬸等直系親屬,也就是和新郎家新建立的親戚關係。但是,那時新娘的父母是不參加送親和結婚典禮的,而是等婚後第三天女兒女婿到女方家舉辦回門慶典後,新娘的父親母親再親自把女兒送回婆家,雙方親家才見面。送嫁妝的隊列本著擡大件的人在前面走,捧小件的人在後面走的順序,跟在迎親隊伍的後面走,女方家陪送的東西越多,送嫁妝的隊伍越長。不過,送親的新親們和送嫁妝的人不能和迎親的隊伍同時進入新郎的家,要等到迎親鞭炮響過,新娘子進入院子,拜過天地,新娘子進入洞房之後,新親們才能進入新郎家裡。因爲,從理論上講,只有新郎新娘拜過天地之後,新娘子才成爲男方家庭的一員,男女雙方家庭的親戚關係才正式確立,所以,新親們必須等舉行結婚儀式後才能以親戚的身份出現。
不過以上這些場面我沒見到,因爲最初我只是聽見外邊的喧鬧,我並沒有起牀,還在被窩裡迷著,也就是迷迷糊糊似睡非睡的狀態。起牀後就是在家裡等著花轎回來,看新娘子和新郎拜天地,至於哪些人是新親、哪些人是送嫁妝的也不清楚,這些規矩也都是聽說的。
那天早晨吃過飯以後,我和母親就在我大舅家等著。我大舅家的房子在最後面,有後院和後大門,另外院子東面還有個小衚衕,東廂房南面還有個朝東開的院門,這個門在我二舅家那層正房的後面,也算我大舅家的前門了。因爲要在院裡擺酒席,提前就在院子裡搭建了蓆棚,天地桌擺放在我大舅家前院正房西屋窗戶與中間堂屋門之間的牆垛處,俗稱“窗根兒底下”的地方,也在蓆棚下面。所謂天地桌就是緊貼牆放一個八仙桌子(正方形的高腳餐桌),東西兩側一邊一個椅子。桌子正中間擺放一個寫著字的木牌兒,有人說是祖宗牌位,有人說是神仙牌位,那時我也不認字,不知牌位上寫的什麼字。牌位兩側是高腳蠟扦子,上邊點著紅色的蠟燭,我當時還覺得奇怪,爲什麼大白天還要在院子裡點蠟燭呢?
過一會聽說花轎回來了,大家就到院外去看,先聽到的是鼓樂聲,見花轎來了,就放鞭炮。本來我大舅家後門口外很寬敞,可是花轎卻擡進了東面的小衚衕,停在門口外,新娘子蒙罩蓋頭坐在轎裡,要由男方安排的兩個年輕的婦女,也就俗稱“伴嫂”的婚禮服務人員,從轎子裡把新娘子攙扶下轎,然後再按照俗稱“大執賓”或“總理”的婚禮主持人的口令,攙扶著新娘走進院內。按規定,新娘的鞋底上是不能沾泥土路面的,那時還沒有現在這種機器製造的紅地毯,只能用“鋪紅氈、倒紅氈”的方法,來塑造“紅地毯之路”。就是有兩個男人每人拿著一塊紅色毛氈,就是那種三尺寬六尺長的毛氈,鋪在花轎前面通往院內的路上。因爲兩塊氈子連在一起才四米長,所以新娘走幾步到了第二塊氈子上就要暫停一下,等人把身後那塊氈子拿起來,鋪到前面去。新娘再走幾步,到了前邊那塊新鋪的紅氈上,再停下來,等倒紅氈的人把身後的紅氈拿起來,再倒換到前邊去。如此走走停停,需要兩塊氈子連續倒換,才使新娘走到天地桌前。在這中間,還要在紅氈上擺放一個馬鞍子和一個泥質的火盆,火盆裡點燃了炭火。新娘子要在伴嫂的攙扶下分別從馬鞍子和火盆上邁過去。象徵著婚後生活平安,日子紅火。火盆裡的炭火是那種沒有火苗的“死火”,從上面邁過去也不會把鞋襪和褲腳引燃。
因爲新娘的頭是被紅綢蓋頭矇住的,她自己看不見道路,只能任兩個攙扶的伴嫂擺佈,讓她走就走,讓她停就停。在新娘子下轎到進院的過程中,也就是在鋪紅氈到紅氈的過程中,“大執賓”要念喜歌的,歌詞是:“鋪紅氈倒紅氈,千里姻緣一線牽;牛郎織女天河配,郎才女貌好姻緣”、“鋪紅氈倒紅氈,娶個媳婦賽天仙;孝順公婆多賢惠,夫妻恩愛到百年”、“鋪紅氈倒紅氈,新媳婦過門喜氣添;來年生個大胖小兒,全家老少都喜歡。”“邁馬鞍、跨馬鞍,年年歲歲都平安。”“邁火盆、跨炭火,年年日日都紅火。”因爲我大舅家的前面院子不大,倒換了幾次紅氈,最後把兩塊紅氈都鋪在天地桌前邊了。新娘子來到天地桌前面時,新郎已經在這裡等待了。聽旁邊的親戚們說,有的地方在新娘子走向天地桌的過程中,新郎還要向新娘子頭部上方射出三支箭,我也不知是代表什麼意思。這次婚禮上沒有新郎射箭的做法,這些親戚就議論說大執賓安排不周,把這項給落下了。
到了天地桌前,新娘的頭還是被紅蓋頭蒙罩,還是要聽身邊伴嫂的示意,讓她跪下就跪下,讓她磕頭就磕頭,讓她站起來就站起來。那時的拜天地講的是三拜九叩,大執賓喊:“一拜天地”,新郎和新娘就並排跪在紅氈上面的棉墊子上,然後大執賓分別喊:一叩首、二叩首、三叩首。一對新人就隨著口令給高桌上的木頭牌位磕三次頭。之後喊一聲“起”,兩個人就站起來了。之後,有人把高桌兩側的椅子搬到桌子前面,讓新郎的父母,也就是我大舅和大妗坐在椅子上。大執賓又喊:“二拜高堂”,一對新人又跪在墊子上,還是按照口令,分三次給父母磕頭,之後又站起來,我大舅和大妗離開座椅站到一邊去了,又把桌前的椅子放到旁邊。大執賓又喊:“三、夫妻對拜”,邊上的人把兩個棉墊子拉開一米多的距離,新郎和新娘就側轉身面對面的跪在墊子上,跟著口令,分三次互相磕頭。之後大執賓喊一聲“起”,兩個人站起來,大執賓又喊:“送入洞房”,新郎就在前邊走,新娘還是由兩個女執事攙扶著,走進洞房——也就是正房的西屋去了。整個拜天地的過程,大家包括新郎在內,誰也沒有看見新娘子的臉,當然新娘子也看不見新郎和現場上的其他人。
新娘被攙扶進洞房後,坐在炕沿上,由新郎用秤桿把蒙在頭上的紅蓋頭挑開,這才使新娘可以看到別人了,之後是新郎和新娘吃子孫餑餑與喝交杯酒。子孫餑餑就是新娘子從孃家帶來的餃子,據說只能煮八成熟,要帶一點“生吃”,意寓著多生育。交杯酒就是兩個人先把自己杯子裡的酒喝下去半盅,然後再由伴嫂把杯子給交換過來,讓二人把對方喝剩下的另一半酒喝下去。在喝交杯酒的過程中,兩個人的肢體是互不接觸的,不像現在的婚禮上喝交杯酒時需要兩個人的胳膊交叉。喝完交杯酒,新郎就到外邊去應付客人。新郎和新娘進入洞房後的活動,一般客人是不能觀看的,但是我們小孩子在家長的授意下可以扒開洞房的門簾觀看,但是小孩子只能站在門口看熱鬧,不能到洞房裡邊去。
按照老規矩,這一天拜完天地後,新娘是不許出洞房的,只能女執事的陪伴下坐在炕上休息,不用新娘子去招待客人,餓了只能在洞房裡吃孃家帶來的“子孫餑餑”,也就是吃餃子,連出洞房上廁所都不許可。據說這也是規矩,實在憋不住尿的,可以用從孃家帶來的尿盆。因爲有這個規矩,所以新娘子出嫁這天早上都是不吃不喝的,以免落下被別人譏笑談論的笑柄。
院內的天地桌前拜完天地後,新郎這方的人要到大門外迎接送親的新親們進門,見面後媒人要給雙方互相介紹。新娘的叔叔嬸嬸要和新郎的父母、叔嬸互相稱呼爲“親(慶)家”和“親(慶)奶奶”;新娘的兄弟姐妹要稱呼新郎的父母叔嬸爲“親(慶)佬”和“親(慶)娘”,同樣,新郎的兄弟姐妹也要稱呼新娘的父母叔嬸爲“親(慶)佬”和“親(慶)娘”。見面後大家要互相抱拳(作揖)行禮,類似現在的握手禮。女方的人說:“給親家、親奶奶、親佬、親孃道喜啦”,男方的人說“同喜、同喜”。
把新親們迎接進院後,要讓他們先到“新房”(洞房)裡看一看,一是看屋裡的“擺設”(傢俱等裝飾品),二是看望新娘子。之後就要開始“赴席”——吃飯。
新親們是“貴客”,要“赴頭席”。新親也是男女分桌落座的,而且每桌至少要有兩個新郎家族的人年長的人當陪客的,男客人由新郎的兄長、叔叔、大伯來陪,女客人由新郎的姐姐、姑姑、嬸嬸、伯母來陪。如果聽說新親中有酒量大好鬧酒的男客,新郎家也可以請本村酒量大的鄉親來當陪客的。因爲陪新親有“東不喝客不飲”的規矩,東家必須和客人你一盅我一盅的對喝,直到客人表示喝好了爲止,所以陪新親的必須能喝酒。
那時農家的紅白喜宴,受場地、桌椅、餐具的限制,一次只能開五六桌或者七八桌,先開的喜宴稱爲“頭席”,第一撥人吃完後離開,收拾桌子撤下殘盤剩菜,重新擺放餐具,再開第二席。二席的客人吃完了,再開第三席。
這次我大舅家共辦多少桌我不知道,只記得我大舅家東屋——我大舅大妗的臥室,前邊我二舅家的屋子裡都擺放了飯桌,炕上的飯桌每桌六個人,院子裡的八仙桌每桌八個人,第一席是新親們和培新親吃飯的人爲主,還有多餘桌的,讓男方家的長輩客人或遠路客人先落座吃飯,第二席也是男方家的長輩或遠路客人先吃,二席還坐不開的,本村的本家族的人最後的第三席才吃飯。這次“新親”坐了幾桌我也不清楚,只記得我和母親是坐的是第二席,是在新親們吃完飯,又喝點水,再回到洞房裡囑咐新娘子幾句話,之後起身告辭。主人們——也就是我大舅和他們劉家的族兄弟們,把女方來送親的和送嫁妝的那些人都送走了,纔開第二席喜宴。我和母親就是在我大舅家東屋炕上吃的飯。那次的宴席是什麼檔次的我也不懂,後來才聽說是“小四四”。
那時的宴席有“大四四”、“小四四”“十二八”和“八八席”幾種。“大四四”是“三四”一十二道菜,每道四個菜,共四十八個菜;“小四四”是“二四”八道菜,每道四個菜,共三十二個菜。之所以稱爲“四四”,要求每道的四個菜要有共同特點,什麼四幹、四鮮、四腥、四羶、四甜、四辣、四黑、四白、四紅、四綠等繁多的菜名。“十二八”是十二個盤和八個大碗共二十個菜。十二盤菜要求六個涼菜和六個熱炒菜,涼拌菜可以三葷三素,也可以四葷二素,炒菜中大部分都是豬肉與不同的蔬菜合炒。八個大碗都是蒸的熱菜,以葷爲主。“八八席”又稱八碟八碗,共十六個菜,這十六個菜也是有講究的,八碟的要求是四個涼拌菜,四個熱炒菜,八碗還是蒸的熱菜,這也是最低檔的宴席。達不到十六個菜的就不算宴席了,只能是普通的飯菜了。四四宴席的特點是按道上菜,每次只上四個大盤。下一道菜端上餐桌,就把上一道菜的剩菜盤子撤下去。八八席的特點是,桌上的菜盤不往下撤,十六個菜全部擺放在桌子上。
那時坐席是男女分開的,男客人桌上有酒,喝完酒才上飯。那時都是普通的散裝高粱白酒,薊縣也沒有賣啤酒和紅酒的。女客人的桌上沒有酒,一開始就上飯。我們這桌都是女客,還有一個帶個小女孩的,和我歲數差不多。這次赴席我和那個小女孩都犯傻了。因爲一開始上的碟子裡都是水果和點心類的食物,一次端上四個盤子,大人們都不吃,等著來雞鴨魚肉再動筷子。可是我們倆小孩看見點心和水果就要吃,大人還說:“先別吃,等著上來肉再吃。”我們倆不聽,非要吃不可,結果吃到炸丸子(大米飯和澱粉做的)、炸扦子(豆皮裹素餡做的)、炸餎餷盒(粉餎餷做的)、炸春捲(麪皮裹青菜餡)這四樣時,我倆更高興了,搶著吃這些油炸食品,女孩子的媽媽還把盤裡的餎餷盒都倒在她的飯碗裡了,當時我還很生氣,只好吃炸丸子,我倆很快就吃飽了,等那些葷菜上來後卻吃不下去了。我們倆吃飽了就離開飯桌去一邊玩了,究竟後來都上來什麼好吃的,我倆就不知道了。因爲吃了一頓宴席,卻沒有吃到肉,大人們都說我倆犯傻了。
吃完喜宴後,新郎這邊的親戚們還要到洞房裡去看望新娘子,要由新娘子的婆婆給新娘一一介紹,新娘要給長輩親戚行禮,俗稱拜見長輩,長輩們要給新娘子“拜錢”。拜見之後,有些男方的親戚就可以告辭回家了,也有的直系親屬不走,繼續住在新郎家,等著晚上“鬧洞房”。我和母親就是又住下了,晚上又吃的剩碗肉和炒菜。
晚上說是鬧洞房,其實也不熱鬧,有幾個小叔子來和新嫂嫂鬧著玩,可是新娘看見大家都眼生,害羞不說話,誰說什麼她也不搭理,鬧新房的小夥子們也很尷尬。幸虧有兩個伴嫂在旁邊解圍,和幾個小叔子說笑話,連打帶罵的把幾個毛頭小子奚落一番,才使他們笑嘻嘻的走了。否則,這幾個來鬧洞房的人可就自討無趣了。
第二天我們娘倆也沒回來,住在大舅家,跟著吃“折籮”。那時在家裡請廚師辦宴席,各桌的剩菜分別倒進不同的大盆裡,涼拌菜如菠菜粉絲、糖醋藕片、糟肝糟肚、口條心嘴(豬舌豬心臟)本來是各自一盤的,收拾剩菜時就不分葷素全倒在一盆了。熱炒菜如蒜薹炒肉、芹菜炒肉、蘑菇炒肉、木須肉等本來是分別盛在不同的盤裡的,吃剩下的也就不分蔬菜種類全倒進一盆,蒸碗也不分種類全倒進一盆,這就是所謂的“折籮”。這些殘羹剩飯,雖然有些不衛生,可對普通老百姓家來說,也是不常吃的“好飯”,要重新加熱後繼續吃。所以婚禮的第二天,新郎家的直系親屬們還要聚在新郎家裡吃剩飯,中午吃不完的,晚上繼續吃,這就是所謂的“吃折籮”。第三天,新郎新娘“回門”去了,我們娘倆也告辭回家了。
我的第一個表嫂雖然是農村姑娘,可長的卻像個大家閨秀,她的身高約165釐米,身材苗條,面目清秀,說話輕聲細語,按照現在以瘦爲美的標準看來,是個大美女。但是她面色蒼白,缺少血色,一點沒有農村姑娘的健壯體魄,一看就不是幹農活的婦女。現在我估計她是患有先天性貧血病,只不過那年代醫療事業不發達,也沒有婚前檢查身體一說,所以也不知她有病無病。結婚後第二年生了一個小女孩,她的身體就垮了。那時都請中醫看病,也不知她是不是因貧血導致的白血病,中醫就說是氣血兩虧,吃了許多中藥也沒治好,結果還是死了。留下的小女孩由她奶奶,也就是我大妗餵養,不過幾個月也患病夭折了。
我表兄劉文良是獨子,家境不錯,妻子過世不久,經媒人介紹,又娶了第二個妻子,這次我和母親又去隨份子了。我表兄的第二次婚禮,還是在前院舉行的,還是在房檐下搭了一個蓆棚,天地桌還是擺放在西屋窗戶和堂屋門之間的窗根底下,桌子兩側還是有兩把椅子。不過這次桌子上沒有代表祖宗或者神仙的木頭牌位和點燃的蠟燭了,而是在牆上貼了一張毛**像。
這次娶親不是用花轎了,而是僱了一輛膠皮大馬車,車廂部位用葦蓆支的半圓形車棚,前後掛上紅色繡花的布簾,左右兩側的葦蓆外面貼著雙喜字。趕車的跨坐在裡側(左面)的車轅子上,新郎跨坐在外側(右面)車轅子上,新娘穿一身大紅衣服,蒙罩紅綢布蓋頭坐在車棚子裡面。陪送的嫁妝也不用人擡著或捧著走了,陪送的兩套被褥和梳妝用具都裝進陪送的一對箱子裡,箱子捆綁在車廂後面的車尾部。送新娘的女方親屬,也就是男方家的“新親”們,坐在另一輛沒有車棚的大馬車上,跟在新郎和新娘的喜車後面一起來了。
喜車到達後,這次沒有鋪紅氈倒紅氈的行進程序了,但是還要求新娘子的腳底不能沾泥土地面,而且恰巧這時又下起了小雨,所以就由新娘子的哥哥把她從車上背進院來,到蓆棚下面的天地桌前放下,讓新娘子和新郎官站在一起拜天地。這次拜天地也改成新式的了,大執賓不再說“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送入洞房”那套老話了。改爲“一拜領袖,給毛**三鞠躬”。接著喊:“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禮畢。”一對新人隨著大執賓的口令,面對天地桌上方牆上的毛**像,分別鞠躬三次。大執賓又喊:“二拜高堂,給新郎的父母三鞠躬。”就讓我大舅和大妗坐到天地桌前面的椅子上,大執賓又喊:“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禮畢。”新郎和新娘又隨著口令,面對前方鞠躬三次。之後大執賓又喊:“三夫妻對拜,新郎新娘互相三鞠躬。”並用手把新郎往桌子前方東面一撥拉,讓他面朝西站好,然後又扶著新娘站到桌子前方西面,讓她面朝東站好。因爲新娘是蒙罩蓋頭的,所以需要扶著擺弄。之後又喊:“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禮畢。”新郎新娘就隨著口令,鞠躬三次。最後,大執賓說:“結婚典禮到此結束,一對新人進入洞房。”並要求新郎牽著新娘的手進入洞房,我表兄害羞,不敢當衆去拉新娘的手,只是拽著新娘的襖袖子,把她領進洞房去了。
這次婚禮喜宴也不如上次那麼豐盛了,這次辦的是八八席,也就是所謂的八碟八碗。當然還是送親的新親們吃第一席,新親們吃完了,把他們送走後,纔開第二席。我們還是吃的第二席,這次上菜前沒有各式點心了,我也就和大人們一起吃菜吃肉了。
第二天我們娘倆還是留下來吃“折籮”,第三天,我表兄表嫂“回門”去了,我們也回家了。
我的第二個表嫂是個標準的農村姑娘,她身高168釐米,胳膊大腿都很粗壯,胸部臀部也很豐滿,身材高大魁梧,說話大嗓門,性格開朗,好說好笑,是個典型的勞動女性。她雖然體型粗壯,但是並不很胖,四方大臉的臉頰部位呈現出與衆不同的鮮豔的紅色。當時,我覺得這個表嫂不用擦胭脂,面頰自來紅,是個大美人。可是,這個貌似健壯的表嫂,還不如上一個消瘦蒼白的表嫂呢,結婚半年多就得癆病而病死了。後來,我才知道臉頰鮮紅的人是肺結核病患者,現在估計第二個表嫂是因患肺結核而死的。那年代肺結核病俗稱癆病,就和現在的癌癥那樣可怕,是很難治癒的。但是肺結核病的早期,除了咳嗽、氣短以外,沒有疼痛和痛苦的感覺,患者也不知自己有病。而且那年代醫院也沒有俗稱“照透視”的X光機等胸透設備,得了肺結核病也檢查不出來。所以,我表兄娶的這個媳婦,實際上是個肺結核病患者,結婚後加速了病情,到晚期轉爲肺心病後,才請中醫醫治,可惜已經晚了。那時我們西南隅村有一個姓付的,可能叫付和義,就是患了肺結核病,剛到20多歲,還沒結婚呢,就病死了。
我表兄一連妨死兩個媳婦,別人都說他命硬,說媳婦就困難了。第二個妻子死後,過了較長的一段時間,大約有一二年,才說成第三個媳婦。這個媳婦雖然也是經媒人介紹的,但這時已經普遍實行《婚姻法》了,結婚典禮前要先到鄉政府去登記,新郎和新娘早就見面了。
我表兄第三次舉行婚禮時,大概已經入社了,這次娶親既不是用花轎,也不是大馬車,而是自行車了。是新娘的哥哥用自行車把她馱來的,迎親的新郎和媒人也是騎自行車去的,送親的新親們也是騎自行車來的,陪送的嫁妝也是用自行車馱來的。新娘子也不穿大紅顏色的“嫁衣”和蒙“蓋頭”了,就是一身普通樣式的新衣服。新郎自然也是一身普通樣式的新衣服。
送親隊伍在我大舅家附近就全部下車子,推著自行車走,新娘子跟在她哥哥後面走。院子裡的天地桌還是擺在老地方,上面還是貼一張毛**像。結婚典禮的議程還是先給毛**三鞠躬,再給我大舅、大妗三鞠躬,新娘和新郎互相之間三鞠躬,然後入洞房。這次因爲新娘子沒有蓋頭了,進洞房就是自己跟在新郎後面走,也不用別人牽著或攙扶著了。
這次婚宴還是八碟八碗,母親和我是哪天回來的,是不是第二天留下吃折籮我就記不清了,只記得這次婚禮不如上次熱鬧,上次婚禮不如第一次更熱鬧。
我的第三個表嫂體型與第一個表嫂差不多,也是細高的身材,苗條的體型,只是容貌很普通,不如前兩個漂亮,但也不算難看,只能算農村姑娘中的中等人吧。這個表嫂雖然身體消瘦,可是體質很好,家裡活地裡活都能幹。這個表嫂性格很實在,不像第一個表嫂那麼嫵媚和溫柔,也不像第二個表嫂那麼歡快和爽朗。她不會花言巧語,不善於社會交際,就是踏踏實實的幹活過日子。她爲表兄生育了一個兒子三個女兒,陪伴表兄度過了一生。
我表兄的三個媳婦都是經媒人介紹的,結婚前兩個人是否見過面我不知道,那時國家剛頒佈《婚姻法》時間不長,也不知他們是否按照國家的要求去鄉政府領取結婚證書。我估計,既便兩個人在結婚登記時見過面,也不會很熟悉。因爲那年代不像現在這樣,先由媒人引線搭橋,介紹雙方的家庭經濟狀況,先相人再相家,男女雙方再多次見面約會,經過一段戀愛之後,相互瞭解了,感情加深了,甚至已經同牀懷孕了,纔去政府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之後再舉辦結婚典禮。
那年代還沒有身份證制度,結婚登記要求本人必須到場表示同意與對方結婚,負責登記的民政幹部才能發給結婚證。但是那時的結婚證只是一張紙,結婚證上沒有照片,戶口登記上也沒有照片,到場表態的是不是登記結婚的本人,負責登記的民政幹部也無法確認。所以就有父母包辦婚姻,本人不同意,結婚登記時找人代替的現象。多數情況下,即使本人去了,也是定好時間,由媒人和家長領著去的,男女雙方只需要對民政幹部說句“同意”就行了。在家長的監督下,一對未婚夫妻是沒有單獨相處的機會的。因爲那年代還沒有還未舉行結婚典禮,女方就去婆家居住,或者男方就去岳父家裡去與未婚妻約會的現象。所以,如果未婚男女私下接觸,會受人譏笑,視爲“荒唐”、“不穩重”,女青年未婚先孕,會被人視爲“女流氓”“下賤貨”,在衆人面前擡不起頭來。
我表兄的三次婚姻,都是在過去那種媒人介紹、父母包辦的習俗下形成的。在舉行結婚典禮前,即使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見過一面,可實際上每個表嫂對婆家的人都是陌生的,這和舊中國的婚姻形式沒有多大區別。
注1:薊縣人俗稱未成年小女孩爲“小閨女”,未婚女青年爲“大閨女”,已到壯年或老年階段尚未結婚的單身女人爲“老大閨女”。俗稱已婚女青年爲“小媳婦”,已婚多年併爲人母的婦女爲“娘們兒”,已婚的老年婦女爲“老太婆”或者“老太太”。
注2:上套,指給拉車或者拉犁的大牲畜,佩戴上用木棍和繩索製作的的牽引工具。這些牽引工具俗稱爲“套”,木棍部位俗稱“套枷板兒”,繩索部位俗稱“套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