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我就如一個初戀的男孩子,非常希望能圍在自己喜歡的女生身邊,即使什麼也不做,她的一顰一笑都會牽動的喜怒哀樂。
最早有這種感覺大概是19年前,那是高中一年級剛開學的時候,我就喜歡上了班級裡的一個女孩,就像這次見到凌凌一樣,有點一見鍾情那種,她叫李丹。
其實一見鍾情這種說法沒有什麼道理,比如說你在街上看到一個漂亮的女孩子就一見鍾情了,去搭訕,我覺得很容易捱揍,給人感覺就是流氓,這種情況出現的概率也確實不大。但是,如果要在一個集體中生活幾年,主動去物色一個相對喜歡的女孩子,就沒有什麼問題,所以所謂的一見鍾情肯定是一件符合常理的事情,沒有真正的一見鍾情。
因爲那個時候我還沒有接觸過女孩子,所以有一個相對有好感的,印象就十分深刻,也就是產生了所謂的一見鍾情的效應。
說她是我的初戀,並不準確,因爲我只經歷了從暗戀到追求者的角色,所以只是單相思,跟人家沒關係。
剛上高中時候的我完全不像現在的樣子,而且能變成現在的樣子跟高中階段的一個朋友有很大關係,他叫孫越,是我的偶像,因爲他不高不帥,卻總能得到女孩子們的青睞,我也多次問自己爲什麼我做不到,我就在嘗試像他學習,學習他的舉止和行爲,沒有他可能我至今還是個沉悶的人,也可能一事無成,他是我生命中某個階段的導師。
我喜歡李丹,李丹喜歡孫越,但這卻完全沒影響我和孫越的關係,因爲當時的我一直認爲我就是這樣悲催的一個角色,永遠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也沒有能力去跟命運抗爭。孫越喜歡另一個女生,叫紀楠,因爲我們班有兩個叫紀楠名字的女生,所以他喜歡的我們通常叫大紀楠,另一個叫小紀楠。還好不是叫紀女,也不知道她們父母起名字的時候是否考慮過這個問題,而且這樣一個名字還如此搶手,非要弄出大小之分。
每次假期或者週末,我們四個人就會在一起玩,其實當時對於我們來說所謂的玩,也就是在家裡玩遊戲機、下象棋或打撲克之類,對於當時那個時代的年輕人這是僅有的幾種娛樂方式。其實我們四個能一直綁在一起的主要原因是因爲我喜歡李丹,李丹喜歡孫越,孫越喜歡紀楠,而我存在的意義就是不讓大家過於尷尬,我也很享受擁有這至少還能接近李丹的機會。
我後來仔細分析過,爲什麼我那麼努力的對她,可她依然不接受我,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當時我是農村出來的學生,雖然家裡比較殷實,但在個人著裝上的奇異搭配,確實不容易讓城裡姑娘接受,特別是她那種時尚的姑娘。其次,我不懂浪漫,現在依舊是這樣,但當時更甚,甚至還有些沉。最後一點就是我覺得就是“上趕子不是買賣”的道理了,這也是多年來我安慰自己的一種解釋。
當然在這個歷史階段上,同學們也幫我出了不少追求李丹的主意,但是我都沒有成功。雖然我已經很捨得花錢,但是都是買一些零食給她,沒有去買一束鮮花,因爲我覺得那些東西不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