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裡一對男女,慌慌張張地走出客棧。帶著不安的神情消失在深夜的迷霧中.......
時間:早上7:00,地點:臨城碼頭亂石雜草叢生中,一對男女身體半趴在水邊,而人早已沒了呼吸。
帶頭高個子站在屍體,旁邊叼著牙籤的人是警局的坤奇。因爲家裡排行老三,大家也習慣叫他坤三。
蹲在地上檢查屍體的叫陳霸道,其實就是念書的書呆子。因爲從小體弱多病,家裡就找了位算命先生,說是起個硬氣的名字能拴住命。這就有了陳霸道這個名字的來由。
“嘿,陳霸道看好了沒!” 陳霸道瞟了一眼打確的坤三。沒說句低頭擺弄著地上女人的手腕。過了大概一兩分鐘,悠悠地冒出一句話。
“這倆人都溺水身亡的。”陳霸道話剛說完。
就見坤三含著一口痰,隨著嘴邊的牙籤狠狠地吐在地面上。像個地痞流氓似的罵街。“我去你大爺。陳霸道,你是故意玩我呢!我會看不出這是淹死的啊!”
剛想動手的坤三,卻被陳霸道的後話攔住了。“是淹死的沒錯,不過不是在河邊淹死的。”
坤三皺著眉頭:“你是說不是在這淹死的?”
陳霸道對著坤三點了點頭,又指了指地上女人的腳趾頭。“你看,這裡。有明顯的魚類啃食過的痕跡。通常泡在水裡的屍體處於死亡狀態(tài)後,因爲屍體屬於禁止狀體時。魚類一般都會以腳趾和手指開始啃食,而你再看看她的手指都有明顯的痕跡。說著有翻開女人的手指,上面有明顯的啃食痕跡。
坤三看了一眼屍體,拖著下巴附和著說:“果然,不過你怎麼知道不是在這淹死呢?”
陳霸道重重的嘆了一口氣,心裡估計都想把這傢伙解刨幾百回了。“住在青梅鎮(zhèn)的人都知道,這個碼頭的水是生不出魚的。你覺得這個被魚啃的女人,會在這淹死嗎?”
坤三嬉皮笑臉的看著一臉怒氣的陳霸道:“我故意考你的。”
陳霸道心裡翻個白眼,低著頭整理好自己的工具,推開擋在身前的坤三。頭也不回的逃離現場似的:“我還有事,先走了。”
見陳霸道匆忙離開的模樣,坤三委屈的對著陳霸道的身影喊道:“我故意的啦!活躍一下氣氛嘛!”見越走越遠的陳霸道,撇著嘴帶著無奈的樣子像是對自己說:“幹嘛!走那麼急嘛!”
這碼頭看熱鬧的人,越聚越多的樣子,坤三吩咐著手下的人,先將屍體擡回警局停屍房。然後發(fā)出告示叫人認領。
此時人羣裡一個看著模樣七八歲的男孩,探著腦袋看著碼頭上發(fā)生的事,他是臉上有著同齡人沒有的淡定模樣。
看著幾個人七手八腳地將屍體擡走後。臉上露出匪夷所思的笑容,再一轉身兒,那個孩子便消失在人羣后面。
這時坤三轉過身掃了一眼人羣,沒有看到奇怪的東西,又開始自言自語說:“真是怪了!”
這時將屍體擡走後,站在一旁的胖子看著女人躺過的地上,一塊木質的木板靜靜躺在地上。“頭,你看地上的是什麼東西?”
順著胖子手指的地方,三蹲在地上,順著自己口袋裡掏出一個封存袋,手兜著封存袋,將地上的木牌撿起封好。
透過封存袋,雖然感受不到木紋的質感。但因爲泡在水中許久,木板已經隱隱吸收不少水。放在手裡掂量著,能感到有些重量。
翻來翻去觀察木板上的線索,終於在陽光的折射下,隱約可以辨別木板上的字跡寫著—————31號客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