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車在路上平穩地駛過夜幕鎮郊外的公路。今天是個晴天,陽光非常的好,但是夏日的陽光好就以爲著今天會非常的熱!
戈利坐在車裡,打開了車窗吹著風。他很慶幸自己不暈車,不然這樣長途跋涉,他肯定受不了。
窗外的風景很好,不管科技多麼發達,人都需要糧食才能生存。這一帶都是種植農作物的,所以更加的有自然的風情。
“聽說耕作用的機器人早就研究出來了,可是許多農民都認爲自己親手種植的作物是最好的,所以真正去購買那種東西的人很少。”
吉姆握著方向盤,時不時看看外面的風景。
“是嗎我也覺得,自己種的比機器人種出來的要好。”
戈利想起了自己家裡的那朵玫瑰。現在應該差不多要開花了吧。
“哈哈,是嗎,我記得你家是賣花的。”吉姆想起的是戈利的母親溫莎那漂亮的臉蛋,“有機器人的話你媽媽就不用每天起那麼早了。”
“也是哦。”
戈利突然覺得“他說的好有道理我竟無言以對”。
今天的風不小,但是夏天的風總是帶著熱氣,吹著沒什麼涼爽的感覺。
戈利拿出了包裡的書。看書對於打發無聊時光來說實在是個極好的辦法。戈利在選書的時候基本避開了“講道理”的教科書,更多的選擇了有趣的小說。雖然他沒上過學,但是媽媽教的東西似乎比學校教得還多,戈利也是一直驚歎媽媽竟然是這麼知識淵博的一個人。如果不種花,去教個書之類的,應該也能成爲很好的老師吧。
戈利拿出了一本偵探小說看了起來。他對這種類型很感興趣,可能是因爲他從來沒看過這樣的小說。他不像潔絲莉兒一樣有著強大的計算能力,但也喜歡這樣燒腦的故事。
因爲吉姆畢竟是個老司機,一路下來都非常平穩,沒有影響到戈利看書。戈利看書比較快,雖然不及潔絲莉兒那樣幾秒就翻頁,但也是看完就翻,看起來就跟還有三十分鐘就要把借來的書還回去一樣。
“看什麼呢?”
“偵探小說。”
“好看嗎?”
“還可以吧。”
“講什麼的,給我講講,開車真是無聊死了。”
“哈哈,開車的話乘客會很開心的。”
“……”
“這本小說講的是主角爲了調查案件不小心誤入了一個有很大犯罪嫌疑的地下組織,最後他成功的從這個組織的內部逃了出來,還收集到了有用的信息,從而破了案子,也成功瓦解了那個地下組織。”
“嗯好像是電視劇常用的橋段啊。”
“哈哈,是啊,大體劇情是這樣的,怎麼說呢,精彩的是細節吧。”
“要是我開車的時候也能看書就好了。”
“那樣會翻車的吧大叔”
“是啊,老司機也有翻車的時候,所以我還是選擇穩一點吧。”
戈利合上了書,由於他的習慣,這本書看得比他想象中還要快。所以打算從頭再跳著看一遍,這樣可以細細品味一下這本小說燒腦的部分。
“那晚在森林,就差點翻車了。”
吉姆冷不丁地說。
“大叔你還記著呢。”
“廢話,事情過去也才兩天不到吧!”
“是嗎?好像是哦。”
“……”
戈利跟吉姆說話的同時,眼睛也沒有離開手裡的書本。
吉姆的視線也同樣沒有離開面前的道路。已經快要到森林了,他現在對森林有著一種恐懼。不過他一個大人,居然比旁邊的孩子還膽小,真是丟人呢。
“大叔,你覺得我們會不會再遇到它啊?”
“‘它’?哪個?”
“就是那頭老虎啊。”
“別亂說!”
“難道我還能真說中不成?”
“你不會還想碰到‘它’吧?”
“那倒沒有,只是到了森林就能聯想到那頭老虎。”
“快結束你可怕的聯想!那頭老虎沒有棲息在這一帶的,我這麼多年開車的經驗總結出的這條路,雖然距離會有點遠,但是是最安全的。”
吉姆是個非常怕死的人,所以信奉安全第一,能賺錢沒命花是沒有意義的。他也是個非常知足的人,在這個能裝多少就裝多少的時代,他的貨車從來不會超載,以至於承重上限達到之後後車廂總是會有空位。雖然他開的路大多沒有什麼交警會來管制他,但是仍然堅持著自己的理念。
“既然他不住這邊,爲什麼我們會遇到啊?”
“大概,我們倒黴吧。”
“也不算啦,最後不是被人救了嗎?”
“那隻能說我們命不該絕吧。”
“那個覓能師,好像很厲害呢。”
“你說那個見誰都好像欠了他幾百萬的傢伙啊?別提了,感覺一言不合就會‘帶帶帶’。”
“‘帶帶帶’是什麼?”
“哈哈,這個啊,不太好說,反正就是殺人的意思。”
“好吧,其實我還是挺想再見到他的。”
戈利對覓能師有了大概的瞭解。他很清楚自己也是個變異人。根據自己的特性或者說是能力來看,他應該也是火屬性。所以他對那個會搓火球的覓能師有著極大的興趣,畢竟有緣嘛,沒準能讓他收個徒什麼的,學成之後自己就可以一揮手就搓出一個火球,然後扔出去,“轟”的一聲產生一個巨大的爆炸,接著他冷冷的轉身離開,真男人從來不回頭看爆炸,哈哈哈哈哈哈。
“喂?喂?想什麼呢?”
“啊?啥?”
“你在想什麼啊,一直傻笑。”
“我傻笑了?唉,真丟人。”
“哈哈。”
戈利的思緒又重新回到現實。一個在不知道什麼地方的地方相遇的人,也不知道對方的名字,甚至連相貌都沒怎麼看清,想再遇見的概率也太小了吧。或許人家正忙著工作呢。他也只是個隱世小鎮的普通居民罷了,當覓能師什麼的,對他來說應該只是幻想吧。
“小子,我聽幾個孩子說,你似乎不是普通人啊。”
“這個”
戈利想起了近年來的遭遇,臉上的表情立刻變得難看起來,就算他是非常樂觀的人,作爲一個孩子,也難免會傷心難受吧。
“額,我是不是提了什麼不該提的東西?”
“沒有沒有,有些事情,我們控制不了我的確不是普通人。”
“哈哈,不普通其實挺好的,那些厲害的覓能師都不是普通人。”
“嗯,不過我大概沒機會成爲覓能師吧。”
“誰知道呢,也許哪天突然來了一個某學院的院長,說你骨骼驚奇,讓你跟他學做菜呢?”
“學做菜”
“其實你應該慶幸。”
“慶幸?什麼?”
“慶幸你還能跟普通人一樣生活。”
吉姆的目光突然變得暗淡下來,似乎是想起了什麼悲傷的事情。
“我我見過一些變異人。他們掙扎在發狂的邊緣,他們被世人拋棄。他們渴望跟其他人一樣生活,但是天生的變異讓他們只能選擇遠離人羣。”
“怎麼會這樣?”
“你以爲變異一定是好的嗎?”吉姆嘆了一口氣,“很多人出生就是畸形,或是擁有可怕而無法控制的能力,不光傷害別人,就連自己也會傷害。”
“不是吧。”
“我見過一個孩子。他的身體會自己產生毒素,直接分佈在身體的表面。別說跟人一起玩了,就連他的父母都沒有辦法觸碰他,擁抱他。爲了不連累別人,他只能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免得毒素傳染給別人。即使是他自己產生的毒素,他也會受到影響,毒素蠶食著他的生命,醫生也拒絕醫治他。他每天睡前都會祈禱明天還能再次醒來”
吉姆的語氣越來越悲傷,彷彿隨時要哭出來。
“大叔,你沒事吧。”
吉姆深吸一口氣,平穩了一下情緒。
“沒事,只是有點心疼那個孩子。”
“原來變異是這樣的嗎”戈利聽了吉姆的話,有些難受,又有些慶幸。
“物競天擇,而變異是沒有方向性的,如果是負面的變異,只會危害身邊的人,也危害自己。所以普通人才會害怕變異人,討厭變異人。因爲他們就像是一個不知道會不會爆炸的炸彈,不管怎麼樣,離遠點肯定沒錯。”
“知道了”
戈利沉默了。他原本以爲,普通人都是懼怕或是嫉妒變異人的特殊能力,所以排斥變異人的。結果原來是這樣。戈利開始擔心自己是不是哪天也會自己自爆,導致自己身邊的出事了。未知的東西往往是最可怕的,這種事情,越想越難受。
夜幕降臨,卡車也如吉姆計算的開出了森林,今天一路都沒有遇到什麼意外,雖然吉姆急著趕路,但是車開得也相對平穩,出了森林,一般就不會有太多野獸出沒了。
戈利拿著自己的揹包下了車。
“我就送你到這兒了,往前走,走過那個山頭就能看到黎明鎮了。”
“好的,謝謝大叔。”
卡車開走了。戈利轉身順著吉姆給自己指的路前進。
戈利心中有抑制不住的喜悅,明明自己是個渴望離開的人,卻在回家的時候非常高興。他也愛著這個地方。
在戈利眼中,今天的月亮格外的圓,大概是因爲他今天要回去了吧。其實總共也就離開了兩天而已,這麼開心幹什麼,戈利在心中吐槽了一下自己。
今天聽了吉姆的話,他總覺得心裡有些悶。而且他現在很糾結,回去之後,要不要跟緹亞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