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的驕陽洗禮著充滿青春氣息的校園,T師大的莘莘學子們就像是陽光照耀下的花朵含苞待放,無憂無慮,昨天發生的事情也沒有引起太大的風波。但是在這些花朵之中,有幾朵卻顯得與衆不同。蔡苗苗、劉伴溪、馮俠和方薇四個人在午飯時間來到了一扇門前,就在昨晚,孟香瑜就曾躺在這扇門的背後。“莫格街”的會議在一個小時之前纔剛剛結束,方薇就迫不及待地強拉住了蔡苗苗。作爲男生的劉伴溪和馮俠自然不能落在女生後面,於是四個人現在就面對著這扇門。
“爲什麼我們這麼著急上來啊?等到晚上上來不是更好嗎?”馮俠不知道方薇爲什麼顯得這樣著急。
方薇冷冷瞪了他一眼,簡單地說:“晚上看不清。”
“恩,晚上上來的確不是很好。常規想法,晚上到現場可能避免被發現,但是學校出了這樣的事情,肯定有一些好事的學生會對殺人現場感到好奇,那麼這些人很可能在晚上來,這樣一來,晚上反而最可能遇到別人從而被人發現。再說了,我們來的目的是尋找現場可能留下的細節,晚上光線不好,你難道要用手電把屋頂掃蕩一遍?那樣更會讓人注意到我們,而且對尋找很不便。綜上,我們在白天來最好,晚上來的話反而得不償失。”劉伴溪的解釋比蔡苗苗要全面不少。
頭腦不夠靈光的馮俠繼續抱怨道:“那也沒必要火急火燎地大中午就上來吧,再說了,中午就不會遇到其他的人嗎?”
方薇冷冷地說:“可能會,只是可能性小很多。假設有想要來看看發現屍體的屋頂的人存在,依照一般人的思維,他們肯定會選擇靜謐漆黑的夜晚,這樣既可以避開老師,又可以保證神秘,畢竟這些人是爲了尋求刺激纔來的。所以從概率上來分析,晚上會遇到這些學生的可能性要大。可是中午就不一樣了,人們總會忌憚在陽光下做小動作,這是人類的慣性,做見不得人的事情總會選擇在黑暗的環境中。並且中午人們總要去吃飯的,誰會大中午頂著太陽上來呢?當然不排除會有想在中午就上來的人,可是發生這種情況的概率要小很多。”
“所以說中午上來是最保險的了?既可以清除檢查案發現場,又可以避免被人發現”馮俠總算開竅了一次。
劉伴溪聳聳肩,彎腰鑽過了黃色的警戒線。“恭喜你終於答對了,並且我選擇午飯時間上來,是因爲這個時間段內學生或者老師都在吃午飯,教學樓裡不會有多少自習的學生。相對而言,這個時間段內教學樓裡的人應該是最少的。注意一下,你可不要把這些警戒線弄斷了。”
馮俠嘟囔著:“老劉,用不著這麼謹慎吧?”
“小心無大錯,萬一改天警方過來發現警戒線被破壞了,再從上面發現了你的指紋,你可別指望我們給你當證人。”劉伴溪開玩笑地說,馮俠跟在了他的身後,然後是方薇和蔡苗苗。
門被打開,一陣風從面前輕輕吹過。“風從面前吹來,證明面前的氣壓略大於背後,所以屋頂比樓道要暖和。”方薇冷冷地說。“屋頂類似長方形,面積很小,南北長七米左右,東西長五米左右。東面是入口大門,以及一個坡度,相當於封死。西面幾棵大樹遮住了地面。除了東面以外,三面都有高約半米的護欄。”
馮俠猛地低下了頭。“你是國家地理派來的嗎?和一個理科學霸在一起真是遭罪,還好這還有個美女……額……我什麼也沒說。”
能夠讓馮俠停止插科打諢的自然就是他所謂的美女蔡苗苗的舉動了。之間她踏上了屋頂就開始不停地打量屋頂的環境。用眼睛看了一圈之後,她靜靜地站在了那灘血跡的旁邊,一點一點用手在血跡旁比較著。
“搞什麼……這個美女比學霸還詭異……”馮俠不明所以地嘀咕著。任誰看到一個女生在不停丈量一灘血跡都會覺得毛骨悚然,尤其是這個女生還是留著一頭長直黑髮,面無表情的美女。
蔡苗苗直起身子,淡淡地說:“估測血跡,死者是在被鎖住後才被割腕。”
“沒錯,其實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是還是確定一下比較好。死者是鮮卑割腕後被鎖住還是被鎖住後才被割腕。按照正常人思維,當然鎖住後殺死死者最好,可是難保兇手思維不正常,所以確認一下總是好的。”劉伴溪笑笑。
“你們是怎麼確認的?”馮俠撓著頭皮,看著他們。
劉伴溪指著那一灘血跡。“血液濺射的範圍,還有血漬的形狀。通過濺射範圍可以知道明顯是躺下後被割腕,但是這也不能確定是不是在死者被鎖住後。再通過形狀,能夠從血跡的痕跡中能看到鐵鏈的粗略形狀,證明傷口流出血液的時候死者手上已經有鐵鏈了。”
蔡苗苗投過去一個讚賞的眼神。“不止如此,大概在死者右手大拇指附近位置有濺射性血液,當血管最開始破裂的時候纔會出現這樣的濺射,所以說明兇手最開始是從那開刀。”
劉伴溪眉頭聳動,在一處乾淨的地方平躺了下去。他的雙腳向著門的方向,雙手朝著天臺的護欄, 對蔡苗苗說:“你用指甲模擬割腕,先站在我頭頂先用右手後用左手在我的右手腕處劃過,然後站在我腰部先用右手後用左手。”
蔡苗苗依言,依次站在不同的位置用指甲劃過了劉伴溪的手腕。“其實不必這麼嚴謹實驗。”
“說的是,從你們的推測中可以猜測,兇手是右撇子。”方薇的語氣不快不慢地說。
整個屋頂上唯一一個摸不清線索的就是馮俠了,他苦惱地說:“難道我們不是生活在一個星球的?你們怎麼知道兇手是右撇子?”
“還不能確定。”劉伴溪嘆氣道:“只能說兇手很大可能是慣用右手。根據血跡分析,兇手肯定是從死者右手大拇指向小拇指方向切開的動脈。因爲先被切開的切口處會因爲血壓的關係濺射出血液,這也是噴濺型血漬的成因。等到血壓穩定,血液就會從切的較深的傷口處流出,因爲人手臂用力的慣性是到最後用的力度最大,切出的越深。”
劉伴溪躺在一個平行於屍體的位置來做實驗,就是爲了體驗手腕上所承受的力道。雖然他知道結果會和預想一樣,可是他還是覺得讓自己的身體體驗下這種感覺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