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1
八十年代末,科技廳許多單位招聘了一批大集體性質的職工。
鏡頭2
有些人堅持到現在,轉成了事業編,有些人跳槽幹別的事情去了,沒有趕上轉正成事業編,有些人至今還在社會上游蕩。社會保險沒有著落。
鏡頭3
吳紅梅,原激光所工廠工人,身材挺好,五官清秀,四十五、六歲了,年輕時的豐韻猶存,臨近退休了,還沒有辦理養老保險,她二十年前是激光所工廠招聘的大集體職工,沒幹幾年就離開自己找事做去了。
鏡頭4
年輕的時候不介意保險問題,上了年紀才覺得養老保險重要,到原單位找。
鏡頭5
吳紅梅就是這樣:“跟自己同時進工廠的人已經進編,都已經是有編制的人了。”
鏡頭6
眼看著要到退休的年紀,沒有養老保險,自己著急,家人也跟著著急。
鏡頭7
她三番五次的找所裡,還找到退休的老領導,證明她是激光所的人。
鏡頭8
有次竟拿著信封裝的幾千塊錢往丁朝陽兜裡塞。嚇得丁朝陽像踩上地雷一樣,趕忙把她推了出去。
鏡頭9
所裡由丁朝陽接手此事。經過了解,認定她是自己離開單位,去尋找生財出路,單位沒有責任,現在已經離開單位二十多年了,應該以自由職業者身份,自己負責繳納保險金。
鏡頭10
人在年輕的時候都會有擇業跳槽行爲,但是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願望,實在是自己的原因,單位只負責在單位期間的待遇,離開了就要自己負責。
鏡頭11
吳紅梅強調是單位不讓她上班的,所以單位要對他離開
負責。
鏡頭12
她不停的找所裡,找廳裡,找原來的老所長、老職工,說明:“自己離開是無耐的選擇,因爲當年回家生孩子,回來上班所裡不同意。多年找領導,都一直不理。一起招聘來的大集體職工,陸續已轉爲事業編制,自己被落下,所裡應該負責。”
鏡頭13
她最後想到訴訟法律。有律師告訴她先仲裁再訴訟。
鏡頭14
於是沒過多久,激光所就接到人力資源與社會勞動保障廳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的一份仲裁協議通知書。
鏡頭15
相同的問題,別的單位也有,都因爲離開單位太久,單位資金不足,拒絕爲其繳納養老保險金。
鏡頭16
吳紅梅又一次來到所裡,表示她要找到底,不成功不罷休的決心。
鏡頭17
單位已經很困難了,爲一個人繳納養老保險實在既不合乎規定也不合乎法律。
鏡頭18
激光所就吳紅梅提出單位爲其繳納養老保險的要求,細查了所內歷史,查明沒有二人,她近五、六年時間堅持找單位,丁朝陽拿著勞動法,爲其解答單位不能爲其繳納養老保險的原因,結果廳裡有人出面講情,老所長爲其講情,退休職工也爲其講情,使所裡難辦。
鏡頭19
原激光所退休的看所長寫出文字證明,“吳紅梅系我所早年聘用的職工,後因生育不能上班,導致所裡沒有繼續安排工作,應予以解決勞動保險問題。”
鏡頭20
吳紅梅走進省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大廳。
鏡頭21
丁朝陽堅持不能交,仲裁委員會主管說:“你們自己先調解,不能和解再仲裁。”同時又
說:“即使打官司,法院只會向著弱者,單位能辦就給辦了吧,省得麻煩。”
鏡頭22
丁朝陽不解,單位就該對員工離職後的養老問題負責嗎,這是丁朝陽站在單位的角度上說出來的話,也是單位爲職工辦理保險的普遍普遍聲音,可是爲什麼都在向著個人說話。
鏡頭23
有的單位對同樣的問題採取了粗暴的不予理睬的做法,擱置不管。
鏡頭24
廳裡領導多次找到丁朝陽,仲裁委員會又說能解決最好給予辦理的話,丁朝陽動搖了,他到保險公司詳細問及要交多少錢,回答是“作爲自由職業人,要從一九八七年開始補齊,一次性繳納五萬元。”
鏡頭25
五萬元所裡還拿的起,但只限一人,單位對此採取了寬容的態度,決定給其繳納養老保險。
鏡頭26
吳紅梅是幸運的,有多少跟她一樣的職工養老保險沒有著落,不知道找誰。
鏡頭27
按單位年出租房子的收入,就一個人還能應付的了,最後爲了息事寧人,單位同意以社會自由職業人的標準,爲其繳納養老保險金,支出五萬。
鏡頭28
此事只能說各讓一步,但是無法證明合理性,雖然單位給吳紅梅繳納養老保險,對沒有資金解決此類問題的單位出了個不小的難題。
鏡頭29
吳紅梅自得到單位同意爲其繳納養老保險後,喜不自禁。只在單位上了兩年的班,最後單位給交了二十年的保險。
鏡頭30
丁朝陽和會計一起帶著吳紅梅,到保險公司大廳,爲她辦理了養老保險手續,吳紅梅高興的使勁兒挽著丁朝陽的手臂,開心地說:“你真是個老帥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