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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不一會三盤菜便端了上來,說實話,菜炒得實在是不怎麼好看,魚香肉絲炒得像一盤泥巴,不過好在味道還算可以,不知道放了多少味精。

老魏在女人上菜的時候,時不時的調侃幾句,逗得女人有些不好意思。老魏說這個女人就是老闆娘,她這個小店就只有她一個人,每天的生意剛好可以維持生計,光顧的大多是鋼廠裡面的一些農民工,中午是她最忙的時候,這些農民工一個個烏起碼黑的,身上的衣服更是髒得不得了,因爲這些天氣溫驟降,有些農民工甚至還掛著鼻涕,坐下來鼻涕一把眼淚一把的用手擦著,然後胡亂的抹在牆上和桌子底下,肆無忌憚。

“瞧你選這地方,領導請吃飯,你也選個好地方。”林尚超繼續數落老魏。老魏依然是保持著他的笑容,胖墩墩的坐在那裡憨笑。

我要了兩瓶啤酒,老魏和林尚超要了一個口杯,一人一半的推杯換盞,就著花生,吱吱咋咋的喝著。老魏說花生是最好的下酒菜,所以炸花生米是硬菜。

女人忙完了廚房裡的活,在圍裙上擦了擦手,慢慢的坐在凳子上。現在已經過了吃飯的點兒,除了我們沒有其他顧客,外面的風似乎有些大了,我們談天說地,在老魏和林尚超的勸說下,我也弄了點白酒,喝得身子暖呼呼的。老魏的臉有些發紅,還是那一臉的壞笑,看著老闆娘,“老闆娘要不一起整點啊。”老闆娘笑了,說吃過了,說著用那雙油手梳理了一下頭髮。

付了錢,我們一起回到了旅館。兩個人倒是痛快,三下五除二脫了個精光,鑽進被子,打開電視,胡亂的調著臺。

天氣也許真的有些冷。

第二天真的下雨了,綿綿的細雨倒是讓人感覺像是到了南方的梅雨季節。老魏特意多穿了一件衣服,大早去接班。

我睡不著,將枕頭放高,靠在上面,點燃支菸,就這麼靜靜的呆著,我什麼也不想去想,但是我知道,剛來這個城市時的寂寞已經一點沒有了,因爲我認識了這麼多樸實的新朋友;剛找到這份工作時的興奮也沒有了,因爲我已經慢慢的感覺到了生活的艱難,這段時間我忽然感覺有些勞累,但是說不好是因爲什麼,我總覺得那份興奮還在,那股激情還在,只是不知道被什麼封閉住了,亦或者有些東西和我想象得不一樣,而將那些激情淡化了。

臨近中午的時候,林尚超醒了,罵罵咧咧的端著盆子去洗漱。而我卻接到了一個令我激動卻又害怕的電話。

“喂?是劉瑞嗎?喂?你好?”電話那頭的女聲很清純也略帶些磁性,在電波的過濾下顯得更加的好聽,悅耳。

我清了清嗓子,酷酷的說道,“我是。”

電話那頭沉默了片刻,女聲更加嬌柔的說道,“我是林蓉。”

我的臉開始發脹發燙,不知道接下來該說什麼。林尚超哼著小曲兒洗漱完,一進門看了我一眼,一副痛苦的表情對我說道,“給誰打電話呢,看你那臉,好像猴屁股,都能當紅燈了。”說著將盆子往地上一丟,拿起一把梳子對著鏡子仔細的梳理著自己的頭髮。

“誰在說話啊。劉瑞,你怎麼不說話。你沒有話想和我說嗎?”林蓉的聲音依舊是那樣的溫柔,她的聲音有些顫抖。

“那邊很冷吧。注意點,現在降溫了,別感冒了。”我有些哽咽的說道。

電話那頭又是片刻的沉默,林蓉再次說話時,聲音變得有些走調,我知道她哭了。

“這邊很冷,但是我加了衣服,是你給我買的那件羊毛衫。”

我知道那件羊毛衫,是我花三十塊錢在夜市的地攤上買的,當時我和林蓉在學校外的夜市上逛,每一次和她逛街,都是她爲我選衣服,都是上百的衣服,我每次都是一試再試,試了幾款,試得我心煩氣躁的,但是林蓉總是不耐煩的在我從試衣間出來之後,仔細的端詳著,然後又挑選了一件讓我去試。每次我看到她那美麗可愛而又認真的表情的時候,我心裡的煩躁就被一掃而空,然後乖乖的拿起衣服再進試衣間。

所以那天逛夜市的時候,我很想給她買件衣服,但是又怕她嫌寒酸或是不上檔次。擺地攤的老闆很會買東西,不停的稱讚林蓉漂亮,並且說那款式的羊毛衫很適合她。林蓉相中了一件米黃色的高領,認真的和老闆砍價,從一百降到二十五,老闆說就四十,實在是不能再少了。我剛要掏錢包說拿下,林蓉擺出了一副不耐煩的表情,站起來挽著我的胳膊,說去別處再看看。老闆看了看我的動作有看了看林蓉,當即說道,“丫頭,這大晚上的,我們擺攤也不容易,你就讓我掙點吧。你再給添點兒,真的太少了。我們劃不來。”林蓉抿嘴一笑,我說行了就這樣吧,說著伸進懷兜準備掏錢。林蓉的手輕輕的捏了一下我的胳膊,趕忙對老闆說道,“這衣服我在五愛市場見過,都才三十塊錢一件。”老闆皺皺眉頭,沉默片刻,一咬牙,“成成成,三十就三十。拿走。”林蓉笑著看著我,我搖搖頭,掏出三十塊錢給老闆。林蓉接過衣服,說了聲謝謝。我看到老闆哭喪著個臉,朝我們擺擺手。

回去的路上我說,你砍價也砍得太狠了吧,差不多得了。林蓉歪過頭,嘟起小嘴說道,“那件衣服我和劉歆在五愛市場看過,劉歆花三十五塊錢買的,當時那個老闆很痛快的就賣了,所以我覺得三十塊錢就能拿下的,這個他們還掙這錢呢。”

我真是想不到,看上去一向都會去**店買品牌的林蓉,在地毯上買這種便宜貨,砍價也砍得那樣的熟練。

但是那件羊毛衫我只看她穿過一次,說實話,那件衣服雖然便宜,但是穿在她的身上真的很美。

“我以爲你不喜歡那件衣服。我記得你只穿過一次。”我輕聲說道。

“我捨不得穿。因爲這是你第一次給我買的衣服。”林蓉的話讓我陷入了無限的回憶,心裡被她的話無情的打擊著。

林蓉做了一個深呼吸,繼續說道,“你在那做什麼?”我總覺得林蓉似乎有話要和我說,但不是這句。

“工人。”我想了想又說,“是不是鬱溪告訴你我的電話的?”

“你爲什麼連最後一面都不讓我見呢。你到底怎麼了?我說過無論出現任何事情,我都會陪在你身邊,和你一起度過。”

也許之前大學時,林蓉的這些話真的讓我感到幸福,但是現在我卻感到萬分的慚愧,而這份慚愧卻完完全全的是因爲我自己的自卑和迷茫而產生的。

“對不起。”我強忍著眼淚。

林尚超梳理完頭髮,坐在自己的牀上呆呆的看著我,不時的發笑。

“我和我媽說,過兩天去找你。你的電話是鬱溪告訴我的,他和我說了你的情況,他很忙,說沒有時間給你打電話,讓我如果打電話給你的話替他問候。”

從任何一個角度來想這個問題,我覺得鬱溪真的是一個好兄弟,我還記得當初上高中的時候,他就曾和我說過很喜歡林蓉,而林蓉那個時候是班裡各科老師都很喜歡的好學生,他確實個混混,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爲這個原因,才讓鬱溪有了這麼大的改變。

記得我和林蓉當時被分在一個班,我僅僅是個學習一般的學生,除了語文老師對我十分欣賞,其他的老師對我都像對其他人一樣,沒有特殊照顧,但是卻都很周到。所以我們並沒有說過幾句話。我們相知相熟是在高三時班裡的春節聯歡會上,我們被一致推舉爲主持人,她是因爲她的氣質,樣貌和身材,而我則是因爲語文老師的推薦,說我的聲音很有男人的磁性,聽起來很舒服,所以,我們兩個人在聯歡會之前私下裡交往多了,當時的“導演”班長因爲要忙於籌備一些聯歡會上的採購和借音響設備,所以班裡同學出節目的任務就交給我和林蓉。我們兩個人的家不在一起,她的家住在盛隆小區,那裡是被當地稱爲“富人區”,後來我才知道,林蓉的媽媽是**公務員,父親是建築公司的總經理。當林蓉和我說了這些之後,我忽然覺得剛剛和她拉近的距離似乎又被家庭的差別拉遠了。

她每天都會騎著自行車上學,她說她爸爸總要送她,但是她覺得騎自行車可以鍛鍊身體還可以保持身材。我則以一起研究主持的方式和言語,約她放學一起走,雖然只能走上一段路,但是我很開心。後來我們又約著一起上學,在一個地點相互等著對方,無論天氣多麼冷,我都會先到那個地點去等她,而她也不管天氣多麼寒冷都會將自己捂得嚴嚴實實的來和我會合,然後一起去學校。

那段時間,我們還真的趕上了時髦,在班裡乃至全年組全校產生了緋聞,因爲林蓉在學校裡可以說就是男孩子心中那朵完美的校花了,所以關注她的人非常非常的多。對於低調又有些害羞的我來說,聽到這些緋聞,真的讓我感到難爲情,我甚至有一天沒有約她一起放學和上學,結果有一天早上她遲到了,到了班上就寫了紙條問我,昨天爲什麼沒有等她一起放學,今天早上又爲什麼沒有等她,害得她昨天很晚才走,早上又在那個地方一直等我,都凍感冒了。我看過紙條,悄悄的瞥向她,她的臉被凍得通紅,就像個農村姑娘,兩片紅臉蛋。

我回給她的紙條上只有三個字,“對不起。晚上我等你。”

後來,高考越來越近,她就幫我複習功課,我們又一起考進了同一所大學,不僅僅是專業不同,級別也不同,她是被提前錄取的,而我僅僅是個二本掛著邊。

上了大學,高中時那份緊張和壓抑似乎一時間被猛的釋放了,我開始接受新思想,接受新生活,她總是來找我一起吃飯,然後一起去圖書館。她和我說很多他們系和外系的男生總是找機會和她搭腔,很討厭。當時我本想試著追她,但是聽到這句話,我退縮了。

後來有一次,我們一起去圖書館的時候,剛好路過籃球場,幾個高大帥氣又陽光的男孩叫住她和她打招呼,她一把就牽住我的手,笑呵呵的迎上去,幾個男孩詫異的看著我,又看了看我們牽在一起的手,莫名其妙的抱著籃球,簡單的聊了兩句。我能感覺到,剛剛那幾個人肯定在回頭看我,而且肯定在心裡是一片翻江倒海的苦思。

也就在那幾個男孩過去之後,我們兩個人的手一直牽著,在圖書館旁的“書香林”裡,我鼓足了勇氣,輕聲的問她,“做我女朋友好不好。”林蓉站在我面前微微低下頭,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就是不說話。我一股勇氣猛的衝上頭,抓起她的另一隻手,又小心翼翼的問道,“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林蓉慢慢的擡起頭,看著我,她的臉羞得通紅,撅起小嘴,嘟嘟囔囔的說道,“試用期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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