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勻在自己的住處正盤算著,如何要修練?這是一個難題,他沒有那些動作上的優勢,也不會任何的招式,紫耀星君當初教給他的那些,他已經學得差不多了。至於那最後的“魂歸冥處”也著磨出了兩招,但這顯然不夠。
“這次差點兒死在那鏡魔的手中,要不是月夕自己可能就灰飛煙滅著”他嘆息著,拿著手裡的紫晶看了看。
按照之前的方法很快的就把那紫晶熔掉了,讓自己全身的法力有了那麼一點點的提升,但他還是有些惆悵,要想迅速的提升法力是沒有任何捷徑的,更何況他也不是什麼修真的料。來到這藏書閣,試圖從那些書本中找一些提升法力以及繼續修練的法門
書一頁頁的翻著,他看得到是彼有些滋味。那個平安符又重新掛在了他的脖子上,看了看它之後,他又是微微一笑,爲了月夕他也要努力才行。他知道這輩子都無法成爲強者,但至少要縮短與強者之間的距離才行啊
“喚生之法”四個字映入了他的眼簾,裡面所講述的東西,他看了看,覺得還不錯,也比較適合他。因爲這種法術並不需要強大的法力,相反需要強大的魂力做爲支撐,正好他的魂力較之法力更強勁一些。
他按照上面的方法練習了起來,坐在地上首先要卸去法力,讓魂力去支配整個身體,讓魂力把那五色火焰引出來,讓自己的魂力在那五色火焰中越燒越旺。他感覺到一股灼熱在燃燒著自己,雖然身體並無大礙,那魂力慢慢的在消失,這是一項很危險的修練方法,對於神來講如果魂力在消失的話,那他們就有可能灰飛煙滅。
他感覺到魂力在那五色火焰的燃燒中在逐漸的消失,他完全可以現在收手,但他不想放棄。“喚生之法”裡面講了一條,習得此項法術就要把自己的魂力與體內的法力相融爲一體,換句話說法力也就等同於魂力了,他魂力要強於法
力這樣就可以相互中和一下。對於金勻來講,他法力的源泉就是那五色火焰,要相融也就只能讓自己的魂力在五色火焰中燃燒才行。
當他的魂力徹底消失的時候,這副肉身也就會隨之消失,從此世間也可能就不會在有金勻這麼一個人了
“子杏,你看金勻的肉身在一點點的消失,這是怎麼回事?”袁君落閒得無聊,便帶著花子杏來到這藏書閣中看書,那知卻看見了金勻的身體在慢慢的消失,若隱若顯著
“這說明他的魂力在消失著,有可能隨時灰飛煙滅著,我們幫不了他的”花子杏看著金勻的樣子,感覺到了他可能在修練什麼別的法術,看著桌上那頁書,他明白了金勻在修習喚生之法。但這卻十分的危險,他願意冒險說明他有把握,所以他相信金勻一定不會讓自己灰飛煙滅的,所以他說得話才顯得異常的平淡
花子杏把那本書直接遞了過去,袁君落看了幾眼,像是看懂了一樣,有些著急道“這呆瓜真是不要命了,修練法術也得量力而爲啊,真不明白不是說自己不喜歡法力、法術這些東西嗎?怎麼修練起來比誰都拼命?”如果是她的話,打死她她也不會修練的,怎麼說她也會珍惜生命的
“其實我很佩服金勻的,他像來都是個勇者,有一句話不就叫做勇者無懼嗎?生前爲了和自己無親無故的兒童可以被別人亂棒打死,現在成了神爲了獲得強法也可以同樣的去冒險。如果是我的話,爲了修練可以冒險我可以做得到,但爲了和自己無親無故的人犧牲自己的生命,這我做不到”花子杏看著金勻的樣子,不由得佩服,還記得當初自己剛和他接觸時那樣的看不起他,認爲他是一個弱者,現在覺得自己很可笑
袁君落也不由得點了點頭,花子杏說得那兩項,她一項也做不到
金勻的身體徹底消失在他們的面前,因爲他的魂力已經就快沒有了
,在那五色的火焰中掙扎著耗費了他所有的魂力,但他仍不想自己。他現在已經不是一個人了,他還有自己喜歡的人,有自己的朋友,如果想再見到他們,他必須要讓自己的復生。那種復生的慾望讓他的魂力在一點點的強悍起來,直到與那五色火焰融爲一體,現在的他五色火焰就是他的靈魂,靈魂也就是五色火焰
當他慢慢睜開眼睛的時候,眼睛變成了赤紅色,這副身體還和原來一樣並沒有多大的變化,只是那五色火焰並不在他的丹田之中了,而是已經是他的魂力
那赤紅色的眼珠嚇了袁君落一跳“金勻,你變成怪物了,你的眼睛變成了紅色”
“呵呵,沒事,我可以把它再變回去,只要我不動用魂力的話它都會是黑色的”金勻站立了起來,繼續拿起那本書看了看書上寫的喚生之法,並把它們默記在心理
“金勻,你爲什麼要如此冒險呢?”袁君落有些不明白的問著,看著他的樣子,爲了完成任何顯然理由不夠充足
花子杏則在旁邊翻著書,他早知道金勻肯定沒有事,在他看來金勻是一個有著堅強意志的人,五色火焰焚燒魂力所帶來的痛苦雖然是無法忍受的,但對於金勻來說還是沒問題的
“我們還有很多的任務要完成,不使自己變強怎麼行呢?更何況我還想娶月夕呢”金勻終於說了出來,他認爲自己已經確定和月夕的感情了,所以告訴誰都無所謂
這最後一句話讓袁君落記在了心理,不由得微微一笑,這“大尾巴兒狼”可終於承認了。只有這最後一句話,才成爲金勻冒險修練的動力。她笑著,在他的肩上捶了一拳
花子杏有些吃驚,真不明白這麼溫和、充滿陽光般笑容的男人怎麼會喜歡六月一夕那怪胎。更何況,他總覺得他們在一起要比自己和君落在一起難度大得多,娶魔界第一高手,那是什麼概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