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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安東一聽本來已經達到200頻率的心跳一下子上升爲1000每分鐘。不過這不是因爲老闆這個大膽而又讓人精心的計劃而達到這樣的頻率,而是因爲他在爲已經獲得老闆的信任而激動。畢竟這樣的事情並不是每一個人可以獲知的,特別還是這讓影響巨大而又讓人驚心的機密計劃。這讓他對立面再佩服的時候又有一種遇見伯樂的知遇之恩。在這一刻她已經下定決心以後會更加努力忠心的爲這個老闆做事,因爲憑著剛纔的這番話已經讓他知道眼前的菏澤個年輕的老闆也是一個具有著野心的人,至少是一個不甘於寂寞的人。
“你去在多少級以下關於韓國這方面的資料吧,至於方向,剛纔我已經說出了我的想法,也就是說盡可能的多獲得一些大型門戶網站的股份,還有去佔韓國幾大網站裡面挑一個讓我們比較容易入主的,然後收購到我們的的旗下。”
“是的,我馬上就去”尹安東這次難得得到老闆的信任,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講他不希望第一次真正的爲老闆辦事就搞砸,這對於他以後的前途來說那可是非常不利的。他戰戰赫赫的走出了辦公室。
看著尹安東走出了這個韓國分佈最具權力的辦公室,我有些愉快的笑了起來,這就是東方人和西方人的區別所在,西方人在許多事情上還是那麼的大膽又或者說是缺少許多禮數,至少在日常生活中就是很少會那樣,一個詞來說就是什麼都直接。而東方人剛好相反,中國人的嚴謹,謙虛,這就是東西方的不同文化產生的不同影響吧。
在我看來,尹安東可能還是不太相信網路在以後的日子裡會對社會吃那首呢個有那麼大的影響。不過如果他是以以後的目光來看的話就不一樣了,而且讓他知道了之間時之後他也不會在這樣想了。
由於網路i佔總人口的人數比率越來越大,網絡在給韓國人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諸多問題。爲了維護網絡的健康和安全,保護公民的隱私權、名譽權和經濟權益,韓國政府從今年也就是2002年年起就推動實施網絡實名制。不過,不少民衆擔心此舉會泄露個人隱私、限制言論自由,爭議頗大。網絡實名制除在政府部門的網站得以實施外,在其他網站的實施收效甚微。
但是在2005年,一系列轟動韓國社會的網絡事件接連發生,促使韓國政府下決心將網絡實名制進行到底。我記得當年,大批有關韓國演藝明星隱私的所謂“X檔案”在網上被瘋狂轉載、“狗屎女”遭網民“人肉搜索”導致精神失常,以及網民借知名人士林秀卿之子溺死對林秀卿進行人身攻擊等,引發了韓國社會關於“網絡公開性與個人隱私保護”,以及“網絡暴力”危害的討論和反思,推行實名制的呼聲在社會上逐漸形成共識。
也正爲這個原因網絡實名制獲得了實施,2005年10月,韓國政府發佈和修改了《促進信息化基本法》《信息通信基本保護法》等法規,爲網絡實名制提供了法律依據。2006年底,韓國國會通過了《促進使用信息通信網絡及信息保護關聯法》,規定韓國各主要網站在網民留言之前,必須對留言者的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進行記錄和驗證,否則對網站處以最高3000萬韓元罰款,並對引起的糾紛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過,爲了保護個人隱私,政府允許網民在通過身份驗證後,用網名發佈信息。此後,在韓國兩大門戶網站DAUM和NAVER的帶動下,韓國35家主要網站陸續實施了網絡實名制。此前,韓國已要求網民在註冊郵箱和聊天室用戶名時,必須使用實名,並進行身份證號碼驗證。。
不過還是有著許多的分歧,主要是因爲這樣一來人們在發表言論的時候就受到了許多的限制,作爲一個以民主治國的民主國家,韓國在社會
上的風氣一般是以美國式的民主化當做榜樣的,如果連言論等都受到了限制,那對於韓國民主化來說將會是一顆不好的開始。所以一些有關人權人士就站出來呼籲政府不要採取這樣的措施。在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權衛士的發表言論之下,時任韓國總統的盧武鉉越來感覺的壓力越大,就在他快要承受不住的時候。不過在因爲一件事的發生而又讓他的政府找到了藉口。而且更加大力度的藉口。
2008年10月2日,韓國女星崔真實因不堪忍受網絡謠言而自殺,這一事件在韓國引起極大轟動,成爲韓國網絡實名制發展的又一標誌性事件。韓國政府因此進一步擴大了實名制的適用範圍,將此前只適用於日點擊量超過30萬的門戶網站和日點擊量超過20萬的媒體網站,擴大到日點擊量超過10萬的所有網站。這些背後都說明了一件非常明顯的事,那就是政府部門已經意識到了網絡在社會輿論和人民的社會生活中起到的正面和反面破壞的作用是成正比的。所以他們纔會進行管制,不過作爲一個以民主而宣揚的國家,雖然所實施實名制會讓人在發佈消息的時候會更容易被發現並且被抓,可是如果發佈的事真實的消息的話就另當別論了,至少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不敢去抓人,就算是對政府不滿的聲音也不行,因爲內這會阻礙到民主,這正是我想要的,因爲這樣我纔會有機可趁。不過更重要的是,作爲DSP的最大股份擁有者和一個演藝明星,我更不想以後在做到什麼跟電視臺或者報紙之類的老闆起到衝突合作利益產生糾紛的時候直接被人封殺掉,雖然我他們可能因爲基妍在的原因不會對我怎麼樣,可是別忘了。D作爲DSP的老闆之一,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藝人去別潛規則,這是我絕對不允許的。
Sara,韓國TheColor組合成員,性感歌手,來自韓國首爾的媚眼天使,一直被稱爲“韓版的蔡依林”。是中國天浩盛世音樂文化簽約的歌手。另有泰國歌手及CSOL殭屍等以此爲名。基本信息欄主要介紹韓國歌手Sara。她就仔細的介紹過韓國潛規則的事。
Sara說,很多韓國藝人表面上風光無限,但幕後常有著普通人無法想像的悲慘境遇。首先遇到的就是毆打。對於某些韓國的娛樂公司來說,藝人只是公司的賺錢機器而已;尤其一些唱片公司的高層還有特殊背景,所以在他們面前,藝人們連最起碼的人格尊嚴都沒有,稍有不慎,就會遭到毆打。Sara就親眼看到一個小有名氣的女歌手因爲與公司高層頂嘴,後背被打得瘀青。此外,韓國娛樂圈藝人新陳代謝的速度極快,每年都有大批明星推出,而韓國本土市場的容納能力有限,所以總是呈現僧多粥少的局面。過氣明星要麼退出娛樂圈,要麼轉向鄰近國家發展。“藝人們要承受巨大競爭壓力,還要應對繁忙的演出和排練。所以,很多藝人患上了心理疾病。”
韓國某些經紀公司對藝人收入的抽傭相當高。因爲韓國娛樂圈一般都是從小培養藝人,公司會從數千名小孩子中選秀,在培訓的日子裡,被選中的孩子要預支昂貴的培養費,而公司給他們的生活費卻是微乎其微。即便是藝人成名後,還要受到經紀公司的盤剝,有些當紅藝人的合約中約定的分成比例,竟然是1比9,即藝人拿1成,公司拿9成。所以在韓國娛樂圈經常出現藝人成名後與經紀公司“翻臉”,甚至對簿公堂的事件。韓國最具影響力的組合李又滿的HOT就是因爲這個原因而解散的。
前一陣,內地娛樂圈的“潛規則”事件傳得沸沸揚揚,而在韓國娛樂圈,“潛規則”也是隨處可見。因爲藝人數量衆多,所以競爭更爲激烈,這時如果有女明星想要出頭,就需要付出一定“代價”。Sara認識的一些韓國女藝人,就曾主
動或被動地通過“潛規則”交易得到自己想要的角色或演出。而一些經紀公司的高層位高權重,迫使女藝人就範更是平常的事情。採訪中記者瞭解到,Sara於2005年放棄在本國的發展,隻身來到中國,與天浩盛世音樂文化簽約,很快發行了她的第一張中文專輯《命運》。談起中國娛樂圈,Sara感覺很寬鬆,壓力也小很多:“大家很照顧我,娛樂圈的環境也很好。因爲我會中文,所以交流起來也很方便。我在這裡當藝人很幸福。”
從這一件事情就知道韓國娛樂圈的潛規則有多麼的泛濫。
在韓國演藝圈,藝人被“潛規則”驅使、與經紀公司簽訂奴隸合同等早已不是什麼秘密。尤其是對衆多渴望成名的新人來講,爲了生存只能選擇沉默。《朝鮮日報》援引一位知名演員的話說:“希望社會能夠知道,許多演員由於付不起1000萬韓元違約款而過著不情願的生活。”還有女演員透露,“婚後仍被叫到飯局上陪酒到很晚的情況也不少,不少人因爲這個遭遇家庭暴力,而多數女演員又很難走出離婚這一步。”去年12月,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韓國10家娛樂公司旗下的354名藝人的合同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大多數藝人都被“不平等條約”所束縛。其中包括結交異性要與公司商議,參加任何社會、經濟活動,甚至出行都要聽從公司安排等。另外,韓國經紀公司慣常用家長制管理藝人,公司中前輩、後輩關係非常明確。比如音樂組合中,如果哪個成員不聽話,有資歷的隊員拳打腳踢小隊員也是正常的。
2009年韓國娛樂圈又發生了一件爆炸性的事情,出演《花樣男子》而走紅的韓國女星張紫妍突然自殺了,並留下遺書,目前該自殺遺書正式透過韓國媒體公佈出來。在張紫妍的遺書中,她透露了自己曾經陪睡人數達上百次之多,而這些陪睡人中幾乎都是常客,涉案的人員共31人,並且一一記錄了接待場所以及客人的職業。
張紫妍因身材火爆上圍豐滿而出演過惹火的激情戲,踏入演藝圈更是屢遭潛規則。痛苦不堪的張紫妍最終選擇自殺,而遺書在她自殺後首次公開,也說明了韓國媒體對張紫妍自殺事件的重視。其實韓國女星在演藝圈中遭遇潛規則已經不是罕見的事情,多數女星也不否認自己遭遇過潛規則。
遺書曝光後引發了網友熱議,很多網友對這位不幸的女明星表示了同情,也有網友感嘆“明星風光的背後也有今人心寒的痛苦”。
這些的這些,都讓我感到了韓國娛樂圈的殘酷,就像當時一個圈內藝人所說的,不僅張紫妍一個人,對韓國的無名女演員來說,“人權”離現實過於遙遠。從張紫妍的情況來看,是以死亡這種方式來選擇沉默,但在活著的女演員中,也有不少人選擇“沉默”。一名女演員說:“政府(國稅廳)稱不公平交易合同屬於非法合同,但問題不在於文件,而是在現實中每天都發生。希望能夠知道社會上還有由於沒有1000萬韓元解約款,而過著不情願的生活的演員。”
另一名演員透露了更具衝擊性的事情。這名演員說:“以在演藝界工作爲由,婚後仍被叫到飯局上陪酒到很晚的情況也不少,因此最近在休息。”她說:“還有的女演員因此而離婚。”
那麼,女演員們爲何在保持沉默?演藝界有關人士說:“想一想在問題曝光時誰會受到傷害,就可以得到答案。由於加害者是比她們更有權力的人,受害者反而受損失的情況很多,比起呼籲人們關注受害者的人權,黃色媒體更關注其中的*因素,因此換作我也不能那樣做。”
所以我現在要做的就是爲以後我和孝利以及所有和我有關的人不會受到這樣的待遇,至少我不希望這樣的事發生在我的周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