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垃圾樓裡的大力與另外一個黃種人坐在火堆旁,靜靜的看著火苗時高時低;坐在大力對面的那人用韓語輕聲喊了一句:“力哥!”
大力提著酒瓶喝了一口酒,道:“怎麼,金俊,你也想去?”
這個叫金俊的韓國人提著手中的啤酒,搖了搖頭,挪到了大力的身邊坐下,道:“我是很想去,不過沒有你的隊伍,我是不會去的。看.com/”
大力苦笑一聲道:“我可不是你的保護神,別什麼都指望我。”
金俊看了一眼側著臉的大力,道:“力哥,有一個問題,我一直不明白,爲什麼你有那麼強的模仿能力?不論是哪國的語言,在你面前說一遍,就能學會;不論是什麼樣的武器,只要在你手中,你都能第一時間,而且使用得還是那麼出神入化;不論是什麼功夫,你只看一遍,就能打出來,威力毫不遜色專業高手。有好幾次我都把你當做神一樣的存在。你能告訴我,你是神嗎?”
大力聽著金俊的話,一臉的迷茫,搖了搖頭淡淡的說著:“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是誰,我不知道我爲什麼出現在這個世上,爲什麼會有那麼強的模仿能力,我很迷茫…”
金俊道:“記得第一次見你的時候,是在阿富汗的一個山林中,當時我被恐怖分子當做人質要求你們放他們離開。其實那個時候我就已經做好了犧牲的準備,畢竟美國佬是不會爲了一個外國人而放走他們恨之入骨的恐怖分子,而且還是十八個。
讓我想不到的是,就在美國佬開槍之時,你繞到了恐怖分子後面,在短短的一分鐘之內,用匕首解決了他們,救下了我。而且更讓我驚訝的是你是黃種人;當時我就在猜測,不是我的同胞,就是日本人。因爲在參與阿富汗的黃種人國家,就只有日本與我韓國。可惜你卻說你不知道自己是哪國的…呵呵.”
說到最後金俊搖頭苦笑了起來。大力卻喝著酒緩緩的道:“大約一年前,睜開人生的第一眼,我是出現在一個陌生的玻璃箱內;玻璃箱外有很多人盯著我,讓我感到害怕,要逃離他們的視線,於是就破壞了一切,逃了出去。然後一直尋找自己是誰。卻+*小說 *Www.*class12/無意中誤入了開往阿富汗的軍用機。
飛機剛降落,就遭到了塔利班恐怖分子的襲擊。等我從貨物艙出來,周圍擺滿了美國佬的屍體;看著周圍陌生的環境,我很迷茫,不知道該往哪去,去哪尋找自己的身份?
就在我要離開那些屍體的時候,一隻血淋淋的手拉住了我的腳,我回頭看去,是受了重傷的普斯,後來才知道他是這次來阿富汗的新兵之一;我救了他,然後把他送去他指定的地方,一路上我們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其實他也是我有記憶以來的第一個朋友。
他得知我的情況後,知道我無路可去,就把我安排在了他的身邊;從而與他一起開始了殺戮的戰爭,每天都在搜尋敵人、與敵人交戰、殲滅敵人,普斯他們見我力氣很大,一拳打開石頭,就給了我一個名字——大力。
血腥的生活一直在持續,空閒時候我看見普斯他們都坐在一邊,望著遠方。我問他想什麼,他說想家了。當時我的心被觸動了。因爲一直以來,我的心就在牽掛著一個人,可是我任我怎麼想,都想不起那人是誰?又在什麼地方?
戰爭還在持續,可是接下來的戰爭讓我很討厭,因爲殺人不在是殺那些恐怖分子,而是對當地的貧民百姓下手,說他們包庇恐怖分子。
隨著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我越發的討厭戰爭,終於有一天在一個山林裡,遇到了你,因爲你的皮膚與我一樣,或許我們是來自同一個地方,因爲在見到你之前,我周圍的人要麼是白種人,要麼是黑種人。只有我列外,所以我要救你。後來的事想必你也知道了。”
金俊點了點頭,道:“是啊,救我之後,得知了你的情況,我就向駐阿的我**方申請查詢有沒有你這個人,結果沒有你。最後又向駐阿的日軍發去申請查詢,結果也沒有你。一時間陷入了困境。沒過多久我韓國駐阿軍就撤出了阿富汗,也就是這個時候,美國佬排軍來阻止我們撤軍,而你就是其中一員。
不知道爲什麼,我方與美國佬打了起來;雖然沒有動槍,但是肉搏也是極其的慘烈。萬萬沒有想到這個時候遭到了塔利班恐怖分子的偷襲。
於是我們聯合起來共同抵抗,沒過多久恐怖分子就被我們擊潰,四處逃竄。而我們也分別追擊。
有意思的是我與你在一起,而你們這一百五十多人卻是假裝追擊,實則是臨陣逃脫,回到家鄉。不知道爲什麼,我居然願意跟著你們一起臨陣脫逃。呵呵!”
大力看著金俊笑了,自己也笑了起來,淡淡的說道:“可惜我們一百五十多人,翻山越嶺、漂洋過海,風餐露宿,到了埃及卻只剩下十五人。我們的所帶的食物也完全耗盡,不得不停留下來,暫居。等待下一次機會整裝待發。”
金俊望著大力道:“說實話,我們能來埃及的一路上遇到兇禽猛獸,以及匪徒多不勝數,如果沒有你在,或許現在的我們早就被拋屍荒野,成爲了孤魂野鬼,所以你是我們的幸運星。”
大力卻搖了搖頭,苦笑起來:“幸運星?呵呵,我覺得我是最可笑的。你們雖然經歷磨難,但至少知道自己是誰,要去那裡;可是我呢,我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不是…”
金俊沒有在說話,因爲他不知道該說什麼來安慰大力,畢竟人世間有什麼事必忘記了一切更加痛苦呢?
面前的篝火還在燃燒,火苗時高時低。兩人誰也沒有在說話;只是喝著酒瓶中僅剩下的一口啤酒。
下一刻,大力放下了手中的啤酒瓶,從懷裡摸出一個用麻布包裹的一個硬東西,小心翼翼的把那麻布打開,只見一把鋁金做的口琴赫然躺在麻布上。這琴是大力來開羅之後,憑自己的雙手掙錢,然後每天省一點而買下的。到如今買了十天了,由於太忙,都還沒有吹奏過。
會買這口琴,全是因爲兩個月前,大力在尼羅河賣東西時,無意中見到一箇中國人在遊船上拿著口琴吹了一首曲子,那曲子在大力聽來,是那麼的舒服,那麼的深入內心。於是就去那中國人商量,可不可以賣給他。
結果人家不賣,說他也是自己買的;到了最後那中國人沒有辦法,只好把那首曲子教給了大力,大力才戀戀不捨的離開。離開之後,大力就暗暗存錢,要買一把那樣的口琴,終於在十天之前,大力攢夠了錢,去到開羅城買下了這把口琴。
此時的大力,把口琴放在嘴邊,靜靜的吹了起來。這首曲子輕柔而優美;旁邊的金俊靜靜的聽著這首曲子,片刻後,只聽金俊道:“想不到貝多芬的《獻給*麗絲》的鋼琴曲用口琴吹出來,居然也是這樣的好聽,令人陶醉。”
大力沒有說話,只是默默的吹著口琴,許久之後,大力吹奏完畢,說了一句金俊不理解的話,只聽他說:“不知道爲什麼,我總覺得這首曲子與我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