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薇出走後第11個月她不會回來了!
我的臉頰立刻火辣辣的,痛疼按照那個男人右手巴掌的輪廓輻射開去。
他的手很大,我的半張臉幾乎都麻木了。
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自我的牙齦直灌入喉。
我仰起了頭,以勝利者的姿態把它嚥了下去。
其實我知道有些話是不能說的——比如說傷及男人自尊的話——男人通常把自尊看得比愛情重要,如果它受了傷,有時甚至會不惜用愛情做陪葬。
可是我不怕。
我喜歡看他受傷。
喜歡把他的傷口扒拉開來,露出裡面顫抖著的紅裡翻白的肉,喜歡看著他被自己身上彌散出的血腥刺激成了一頭焦躁不安的野獸。
屋子裡蔓延著一觸即發的危險。
我tian了tian嘴脣,把它貼到他的脣,笑:可是我要!
他咬著牙,用力抱緊我,帶著惡狠狠的慾望。
我的骨節於是發出一種瀕臨碎裂的聲響。
良久,他終於在我身邊沉沉睡去。
我自被裡伸出一隻赤裸的臂膀,拾起那張飄落在牀邊的照片,照片上的林曉薇還在笑。
林曉薇,我說他不愛你吧?
你看見了是嗎?
所以你不回來是對的。
林曉薇的嘴邊突然泛起了一滴晶亮,如晨曦初出時蓮花瓣上的一顆露。
那是我的眼淚。
林曉薇出走後的第8個月我遇到莫天錫的時候,他正爲了林曉薇的出走在酒吧買醉,同時藉此放Lang形骸。我用幾張鈔票輕易趕走了聚集在他身邊的流鶯,然後在他身邊妖嬈地坐下。
爲了錢?還是爲了女人?我問。
他的眼睛忽地一亮,看來,酒精還沒有完全摧毀他的審美能力,我已經成功地引起了他的興趣。
可我沒想到他會告訴我那是爲了林曉薇,隨後更把她的照片拿給我看,而我以爲他早應該已經把她給忘記了。
這個女人不怎麼樣嘛!一點也不漂亮,你喜歡她什麼?
他搖搖頭,沒有吐露謎底卻吐了我一身。
那不是一場優美的邂逅,更談不上Lang漫。
我強忍著酸腐惡臭將他帶離了那裡,我把他帶到我住的賓館,脫掉他的外套、襯衣、鞋襪,把他塞進白色的牀單下面。
他突然抓住我的手:曉薇。
我吃了一驚。
卻發現那不過是他醉意朦朧的嘟囔,毫無威脅的進犯,他甚至連眼睛都沒有睜開過。
於是我在他的身邊坐了下來。
爲他將撩自眉上的一縷亂髮理開。
你爲什麼還要想著她?
我怒火中燒,用力掰開了他的手。
你爲什麼還要叫她的名字?
林曉薇!
你爲什麼還不放手?!
我恨你!
我恨你!
林曉薇出走的那一天莫天錫是個視覺動物,絕對是。
不管是人還是物落到了他的眼睛裡就只剩下了形象,他的視神經代替了腦細胞的功能,幫他做了所有的判斷和決定,然後就把執行交給了更爲低級的中樞。
林曉薇是一個意外。
是他突發奇想的一個念頭暫時麻醉了他的視線,還是周遊花叢太久所產生的審美疲勞,我不得而知,總之,林曉薇是一個意外。
因爲林曉薇不論從哪一方面看,都和美女搭不上邊。
小眼睛、大鼻子、薄得輕輕一抿就不見了的嘴脣,身高倒是還行可惜胸部的發育沒跟上……林曉薇走的那一天在一個咖啡吧最陰暗的角落裡哭得昏天黑地,但是自始至終,她卻連鄰座的那一對情侶都沒有驚動——無聲的淚最大的作用就是摧毀自己。
最後侍應生莫名其妙地看著他剛剛換上的一滿盒紙巾不翼而飛,而那個奇怪的女人紅腫著快要成爲縫隙的雙眼,提著一個碩大的紅皮箱像一陣風般匆匆離去,留下超出她消費兩倍的錢成爲了他的小費。
那是林曉薇出現的最後一個地方。
從此以後,就再也沒有人見過她。
只有我知道她去了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