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千金法則 你小子敢惹我
“哎——好無聊啊。”我坐在病牀上說。
雖然不用上淑女課這很好,但是呆在這確實也很無聊啊。想著,我向四周看了看,沒人,嘻嘻,出去逛逛吧。
我悄悄的走出了醫務室的門。我在格里斯學院裡到處轉悠,要不是這所學校是紳士淑女學校,其實也很不錯啦。
我走著走著不知不覺到了學校的櫻花樹林裡,傳說櫻花集中了所有人的思念,當兩個相愛的人一起走在櫻花樹下時,櫻花瓣悄然落下,落在戀人的肩頭,他們就會永遠幸福相愛……
雖然這個傳說十分唯美,但是我不屑,我歐陽可恬不屑於愛情,愛情算什麼?在人生的道路上,它只是一個包袱、一個累贅,沒有愛情可以長久。呵呵,愛情——只是人們用來騙人的一種手段。我歐陽可恬不需要這樣虛僞的愛情。我,只要有哥哥和爺爺就可以了……只要有他們在我身邊,我就會很幸福。
想到櫻花我的思緒不由得飄回了多年前——
那時我5歲不到,只是一個懵懂、無知的女孩。父母因爲政治婚姻走到一起,所以雖然爸爸很愛媽媽,但是媽媽一點也不愛他,相反的,有些厭惡,媽媽也不關心我,而哥哥,因爲受不了他們的冷漠而和爺爺住在一起,但是他也時常安慰我,勸我和他住在一起,可是我不願意離開爸爸媽媽。
就在那年,突然有一個女孩出現在我的面前,她和我一般大,旁邊還有一個男的,那一天,媽媽和爸爸吵得很兇,我很害怕。不知過了多久,媽媽突然走出來,拉著那個女孩的手和那個男的走了,我很傷心,我跑過去流著淚喊著:“媽媽,媽媽……”我拉著她的褲腳不讓她走,“媽媽,不要走,可恬求求你了,你不要走,不要拋下可恬,可恬不能離開媽媽……媽媽……”
可是,不論我可的多厲害,媽媽始終不理我一下,她厭惡的看了我一眼,踢了我一腳,將我遠遠甩開,而爸爸只是在後面苦苦哀求她不要走……
可是媽媽還是走了,毫不留戀的走了,甚至沒有回頭看我一眼……
從此後爸爸十分消沉,天天喝那麼多酒,我只能拉著他的衣袖說:“爸爸,你少喝點,媽媽不喜歡爸爸喝酒……”
“媽媽什麼媽媽,你媽已經走了,還喊媽媽幹嘛?當初爲什麼要生下你?生下你有什麼用,如果沒有你說不定你媽就不會走了……”爸爸說著。
那時的我只能呆在角落裡發呆,偷偷哭泣:“媽媽不要我了……嗚嗚,爸爸也不要我了……嗚,我是沒人要的孩子……嗚嗚嗚,媽媽,嗚嗚,你快回來啊……”
後來由於爸爸喝了太多的酒,又太傷心,開車時出了車禍,我還記得那個場面,大片的鮮血在蔓延,可是爸爸的嘴角卻微微笑著:“我終於可以不用再想你了,既然我不能給你幸福,那我就祝你幸福……”
就在那一天,我從悲傷中站起來,我發誓我再也不會哭泣,我再也不會懦弱,我再也不會想那女人了,是她,害的我們這個家破散;是她,害的爸爸出車禍永遠離開了我;是她,讓我變成這樣的拽女,痞子女。一切的一切都是造成的,她害得我們還不夠嗎?!
那一天我就與所有人爲敵,除了哥哥和爺爺,我不會在對任何人好,從前那個溫柔、可人、活潑,讓所有人喜歡的歐陽可恬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冷漠、拽、如惡魔一樣的歐陽可恬!只是因爲我怕再次受更深的傷害。我永遠記得害這個家破碎的是她,害我生人勿近的也是她,我永遠不會原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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