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究竟愛的是他的什麼?是因爲堅信命中註定而愛,還是因爲他曾在記憶裡深深存在過?我什麼都不記得了,唯獨記得自己的名字.我什麼都記得,唯獨忘記了自己的名字.我該感激他嗎?可是他從沒把我當人看.那麼,我該憎恨?可是,我又是那麼地深愛著他.我只知道這樣一個道理:沒有戒不了的毒,只有戒不了的愛.突發(fā)靈感啊,打算寫個中長篇.此文有些bt,所以慎入同時在填的坑:小玩意兒(民國文)羣:109302437(第一次建羣,隨便進了)